中國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

中國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1/new/jul/15/today-o11.htm

◎ 楊劉秀華

最近「我是台灣人」成為媒體熱烈討論的話題,

這是一件很奇怪的事。

生在台灣、長在台灣、活在台灣的人,

為何不能大聲喊出「我是台灣人」?

依據日本一八九五年十一月十八日

日令第三十五號規定,

給台灣、澎湖住民「二年時間」選擇國籍

要做「清國人」或「日本人」。

當時,

我的祖先選擇留下來,歸化做了日本人。

目前世界上,

大家所認同的「中國」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

我不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民,

自然就不是「中國人」,

這是極為淺顯的道理。

也許有人會說,

我是中華民國的國民,擁有中華民國國籍。

事實上,

在二次大戰結束前,二十五歲的我是日本國民

後來,我的國籍變成「中華民國國籍」,

從來未經本人選擇與同意

乃是在高壓威權統治者逼迫下、恐怖中,

不知不覺做了中華民國的國民。

查一九五二年四月十九日公布的日本政府公文書

—法務府民事甲第四三八號指出,

和平條約

(按查即一九五二年四月二十八日生效的舊金山和約)

生效日起,

台灣人喪失日本國籍。

由此可見,

在和平條約生效之前,

台灣人被迫於

一九四五年十月二十五日成為中華民國國民,

顯然不合國際法原則,且違反聯合國憲章的精神。

我常覺得,

做一個台灣人有這麼難嗎?

為了澄清台灣的法律地位及台灣人的國籍,

可以到荷蘭海牙國際法院,

請國際法院法官們表達意見。

希望大家覺醒吧,以做台灣人為榮,

大聲地喊出來

我是台灣人,不是中國人」。

請問馬先生、郁先生,

你們為何來到台灣?

是不是被逼迫逃難來的?

當時,

我們台灣人都沒有拒絕你們,

歡迎你們在這塊土地上和我們共同生活,

且平平安安生活到如今,

你們還有什麼話可說呢?

如果你們不喜歡台灣,不願意做台灣人,

你們隨時可以離開台灣,到處都可以去,

更可以去美國,向美國籍的中國人說

我是中國人,不是美國人

(包括馬先生的兩位女兒)。

(作者為國際文化基金會董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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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亡的中國人台北政權      意圖竊取台澎主權]

生在台灣、長在台灣、活在台灣的人,

為何不能大聲喊出「我是台灣人」?

在二戰結束前,二十五歲的我是日本國民

後來,我的國籍變成「中華民國國籍」,

從來未經本人選擇與同意

乃是在高壓威權統治者逼迫下、恐怖中,

不知不覺做了中華民國的國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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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人太平洋戰爭戰後失落的六十五年]

慶祝台灣獨立一甲子

◎ 多田惠

一九五二年四月二十八日生效的舊金山和約

決定台灣從日本法理獨立,

所以一九五二年才是台灣元年

那麼二○一一年就是台灣六十年

剛好一甲子

恭喜!

(作者為日本人,任教於日本帝京大學

————-台灣主權相關—[2011-7-16]——————

台灣人的太平洋戰爭[傑希]

凸顯台灣主權 本土社團九四大遊行

台灣地位依據是舊金山和約[自由]

台灣是台灣 中國是中國 鐵證如山[自由]

台灣主權地位完全不同於東西德[自由]

台灣與德國 牛奶加汽水[黃世澤]

馬政府降低了台灣的行動自由[自由]

把台灣當國家看[自由]

一中各表人[鄭政宏]

AIT戳破馬謊[鄭政宏]

卜睿哲一針見血[自由]

謝長廷先生的「憲法各表」[李慶烈]

沒有任何國家可決定台灣地位

︰不要再玩國家符號的騙局

馬總統的兩個錯誤

流亡政府竊據台灣[ 沈建德]

中國國際法[沈建德]

中華民國 沒有台灣[沈建德]

斥「外交部」竊台說帖[沈建德]

福爾摩沙 中國最怕[沈建德]

獨立自主才能有真正的民主

主張「和平」並非為「統一」

國籍選擇權《北社評論》

日本讀者談釣魚台

思古幽情

中國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楊劉秀華]

司徒文先生,您好[楊劉秀華]

清醒台灣人[楊劉秀華]

地位未定的悲哀[楊劉秀華]

愛台不落老人後[ 蔣理容]

慶祝台灣獨立一甲子[多田惠,日本人]

台灣國國慶[多田惠,日本人]

口說無憑拿出證據 馬英九私吞台灣[多田惠,日本人]

務實面對舊金山和約的法理與歷史

台灣絕不是「中國的一部分」

馬不懂台灣問題

美國應對台灣有更高期許[白樂崎專欄]

美國國會 民主台灣的重要友人[白樂崎專欄]

華府有必要釐清「一個中國」政策的混淆︰白樂崎專欄

中國正在改變台海「現狀」白樂崎專欄

解讀台灣[白樂崎專欄]

白樂崎專欄︰美國與民主亞洲的交往

守住民主陣營乃台灣的生存命脈

中國威脅升高台灣需認真面對[薛瑞福]

卜睿哲:北京意圖與美國共管台海是過份期待

譚慎格:簽ECFA 台灣將失原有優勢

譚慎格警告 ECFA將讓台灣邊緣化

美學者簡淑賢:美國會認為台灣地位未定

司徒文:兩岸發展 不能忽略台灣民意

美國人在台特展 見證台美密切關係[AIT]

中國從反霸權走向尋求霸權

岡崎久彥大使的叮嚀[陳逸南]

佔領 主權 兩回事[陳逸南]

台澎、金馬 一邊一國[陳逸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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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繼承不是分裂/新而獨立的共和國

馬先生,證據呢?[田台仁]

錯誤源頭在「台灣前途決議文」[田台仁]

舊金山和約的複雜過程[陳儀深]

台灣地位問題的政治面[陳儀深]

台灣 蔣介石 聯合國[陳儀深]

續「與鄭弘儀談公投」[ 連根藤]

「憲法」沒有「關係」[連根藤]

馬關條約真本[連根藤]

外來政權造的孽[連根藤]

為何國務院放棄抗辯?[雲程]

精采100 流亡62[雲程]

台灣地位未定

誰把台灣人變差[謝德謙]

奴才 人權 經濟[李志忠]

罪不及馬

國家的條件

日本人

國民黨難民組織

中華民國當然很偉大因為還佔有九個國家

民國借殼 虛擬一百[李中志]

對人民—區分你我! 對中國—消除敵我!

學者批國共合作 對付台灣人

台灣來鴻:迎接民國百年[王超華][BBC]

重提九二共識 台灣國批欺騙

馬英九陳雲林的雙口謊言

再踢爆馬英九的「證據」

中華民國綠卡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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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一百 連結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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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紀行:我和「馬關條約」的會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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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一句標語看一群政客(李筱峰專欄)

怪哉!中國國民黨反對「中國台灣」?<李筱峰專欄>

台獨須知:台灣固有疆域[黃子岸]

︰台灣回到中華民國 程序非常清楚

認同哪個中華民國? 混淆不得

「情勢變遷」與「信賴保護」[彭明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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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說台灣回到中華民國懷抱 大中國意識 不利台灣現狀

穿西裝 搞封建[鄭泰安]

吳釗燮提澳門模式 綠稱個人意見

百年台灣,不勝滄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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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獨的語言地圖[高志仁]

歐洲議會通過台灣免申根簽證待遇

馬腳 逢中便軟[郭明裕、郭明實]

不容馬政府進行「歷史改造工程」

馬英九政府抗議"台灣地位未定論"拒見日駐台代表[共同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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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社評論》國籍選擇權

 

《北社評論》

國籍選擇權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1/new/jan/13/today-o7.htm

◎ 陳逸南

馬關條約係一八九五年四月十七日

在日本下關(馬關)簽訂,

在同年五月八日換文後始生效力。

台灣固然根據條約屬於日本國,

但是台灣島上住民的國籍問題,

則有選擇的可能。

在條約換文生效後兩年內,

台灣住民可以透過離開或留在台灣的方式,

來決定自己的國籍。

此項「國籍選擇權」為基本人權之一。

薛化元編著《台灣地位關係文書》第六頁指出,

一九四六年一月

國民政府公告將台灣住民「恢復」中華民國國籍,

曾引來英國、美國外交部的抗議。

當時外交部長王世杰

台籍民意代表黃國書的信函曾提及此事。

同書第八十二頁記載,

一九四六年一月二十日

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

根據一月十二日行政院命令,

公布台灣省省民

自一九四五年十月二十五日以後

回復中國國籍。

英國外交部一九四六年八月三十一日

致中華民國駐英大使館目前收存在國史館的函件指出:

「台灣雖已為中國政府統治,

英國政府歉難同意台灣人民業已恢復中國國籍。」

(見林滿紅著《台灣地位新論》第五十三、五十四頁)。

林滿紅在一篇有關中日和約的論文中指出:

「美國國務院於一九四六年十一月

致中華民國備忘錄,與英國立場完全一致。」

一九五二年四月十九日公布的日本政府公文書指出,

和平條約生效日起,台灣人喪失日本國籍。

由此可見,

台灣人在和平條約生效之前被迫取得中華民國國籍,

是荒謬無理,也不合國際法原則。

再查外交部葉公超部長

一九五二年七月間向立法院提出「中日和平條約」

(指即台北和約)案之補充說明指出,

「第十條規定台、澎人民及法人之地位,

金山和約所無,但其對我之重要性甚大。」

而在台北和約生效的七年前,

未經台灣人民「同意」或「選擇」,

被迫地取得「中華民國國籍」,

顯然違反國際法原則。

 

(作者為台灣北社社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