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總統的兩個錯誤

馬總統的兩個錯誤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1/new/may/9/today-o1.htm

◎ 雲程

身為哈佛國際法博士的馬總統,

在歷史學家影響下連續兩年聲稱:

日本已經透過〈台北和約

將台澎歸還中華民國後

今年突然不再作聲,

反而透過德國《明鏡》週刊專訪

改打「一中憲法」牌。

其精準的定義:

「台灣的人民才能夠根據『我們的憲法』,

對台灣的未來做出決定」,

等於在台灣人民行使自決與基本人權

強加了一個國內法緊箍咒

也捨棄其前次「台獨也是選項之一」的選戰口號。

(專訪中譯請見http://tw.myblog.yahoo.com/hoon-ting/

無論馬總統從國際法退回國內法的理由何在,

他此舉犯了兩個錯誤:

一是法理

一是戰略選擇

在法理上,馬想錯了。

被中國人民所唾棄的「中華民國憲法」能苟存至今,

並非一九五二年〈台北和約

日本將台澎「歸還」中華民國︱︱

日本何時確認台澎屬於中華民國?

而是一九四五年蔣介石元帥

以「盟軍委託佔領者」身分

被派來台灣實施軍事統治,

並於一九四九年

移置其潰逃的追隨者來台澎所致。

回溯這段史實:

沒有盟軍的委託在先,

就沒有蔣介石當局來台,

也就沒有馬總統的「一中憲法」。

在這意義下,

一中憲法」實際上頂多是軍事佔領當局

實施「民政」所需的一種「變形基本法」;

而這個變形基本法的權力根源

在「以美國為主的盟國

與之後的「舊金山和約」,

不是中國人民

*

中華民國或其憲法

並未被「以美國為主的盟國」授權

可處理政治決定

何以能作為台灣前途的根據

*

馬總統此舉無異

翻轉「舊金山和約體制」的基本格局。

*

在戰略選擇上,

馬也過於輕浮暴衝。

歐巴馬總統於五月二日公開賓拉登死訊,

等於宣告從○○○二年

九一一事件以來的反恐已告一段落。

從蘇聯解體後,藍德智庫本來

提升中國為美國國家安全的新威脅,

卻因九一一事件需中國支持反恐

及為維持經濟關係而延宕下來。

賓拉登死後,

未來的中國勢必擺回美國競爭者、威脅,

甚至潛在敵人的地位。

此時,

馬總統宣告一中憲法優於自決

等於確認其連任後

將採「棄美日就中國」的戰略;

也等於其已無視〈台灣關係法〉:

維護及促進所有台灣人民的人權

是美國的目標

及「美國利益」的宣示。

面對中國這五年來翻倍的國防預算、

解放軍在黨決策發言權的日增,

加上馬總統不斷佈局

人民「支持一中」的假象,

對東亞將產生何種翻天覆地的效果?

不妨拭目以待。

(作者著有《放眼國際:領土地位變遷與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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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驗民主的細節 戳破台灣民主法治假象>

一中憲法」。其精準的定義:

「台灣的人民才能夠根據『我們的憲法』,

台灣的未來做出決定」,

等於

台灣人民行使自決基本人權

強加了一個國內法緊箍咒

————->

在法理上,

被中國人民唾棄的「中華民國憲法苟存至今,

並非一九五二年〈台北和約

日本將台澎「歸還」中華民國

( 日本何時確認台澎屬於中華民國? )

而是

一九四五年蔣介石以「盟軍委託佔領者」身分

被派來台灣實施軍事統治,

一九四九年 移置其潰逃的追隨者來台澎所致。

*

沒有盟軍委託就沒有蔣介石來台,

也就沒有馬總統的「一中憲法」。

*

一中憲法」是軍事佔領當局

「民政」的一種「變形基本法」;

這個的權力根源,在「以美國為主的盟國

與之後的「舊金山和約不是中國人民

———>

中華民國或其憲法

並未被「以美國為主的盟國」授權

可處理政治決定

何以能作為台灣前途的根據

*

馬總統此舉無異

翻轉「舊金山和約體制」的基本格局。

————–>

宣告一中憲法優於自決

採「棄美日就中國」的戰略

—————>

無視〈台灣關係法〉:

維護及促進所有台灣人民的人權

是美國的目標

及「美國利益」的宣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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