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麗灣案 法治負面教材

http://www.twtimes.com.tw/?page=news&nid=30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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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錦文

 蔣介石敗退來台,帶來傳統中國式的官商勾結的文化,

將日本統治台灣五十年,

好不容易建立公德、法治與紀律、護生態的文化破壞殆盡。

文化學者一致認為二二八事件,就是中國文化與台灣融合文化衝突的結果。

 今馬英九國民黨重新執政後,大舉傾中,

將中國大陸專制霸權、貪官污吏的文化又再度引進台灣,攪亂原本的一池混水。

因此執政四年多以來,官商勾結文化迭起,林益世及最近的李朝卿案件,

一連串的貪瀆事件相繼而生。

 台東美麗灣開發案,環評的有條件通過,早就是意料中之事,

是台東縣府為了讓其就地合法化,不得不的行為。

試想,八個環評審查委員縣府就占了三個,

分別為環保局長、建設處長、農業處長。

因此,只要拉攏外聘二位委員,表決時就過半了。

球員兼裁判的環評審查只是鬧劇一場而已。

 先上車後補票,就地合法化或不斷追加預算,

一向就是「中國」國民黨統治台灣五十四年多所使用的伎倆,

但這是法治教育的負面教材,美麗灣開發案亦是如此。

筆者贊同內政部長李鴻源的看法,該拆就拆,也聲援環保團體再次提告。

更值得省思的是,

如果台東縣長不是沒有台灣心、土地情的國民黨外來政權主政,

會發生這種只顧財團利益,無視生態環境被破壞的情事嗎,

一向支持國民黨的原住民同胞是否早就該覺醒了?

(作者為自由評論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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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顧停工判決 台東縣府核發美麗灣使用執照

 

不顧停工判決 台東縣府核發美麗灣使用執照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0/new/sep/22/today-life3.htm

台東縣政府昨天「依法定程序」核發美麗灣使用執照,

引發環保人士批評。

(記者張存薇攝)

〔記者張存薇/台東報導〕

環保爭議停工中的杉原美麗灣渡假村昨傳出新進度,台東縣政府「依法核發」美麗灣使用執照,城鄉發展處長許瑞貴強調,未來業者提出裝修許可、甚至營運前的公共設施施工前,都必須依環評結論召開地方說明會取得同意。

環保人士批縣府蠻幹

環保人士、在地居民林淑玲不滿地指出,

縣府根本是比照「中科三期」模式、無視民眾訴求而「蠻幹」,

還硬要說「依程序一切合法」,

根本是以假合法之名為「違法的開發案」護航。

針對六公頃美麗灣開發案,已於民國九十七年六月十五日有條件通過環境影響評估,業者並隨後提出變更投資執行計畫申請書,今年八月十一日業者取得六公頃環評建照,上月底提出申請使用執照,昨天中午獲縣府核准。

許瑞貴說明,對「美麗灣」視為一般申請業者,只要符合相關規定,縣府必須核發相關執照。

環團針對美麗灣案,

已分向高等行政法院提出「環評無效」、

「第一次申請的一公頃以下開發面積建照無效、

美麗灣應停工」的行政訴訟,

兩案縣府均敗訴、正上訴中。

 

縣長黃健庭強調,尊重環團意見,雖然環評無效行政訴訟還在上訴中,但這次的建照是業者依合法程序申請的六公頃面積,在行政訴訟定讞前,環評仍屬有效。

林淑玲表示,與律師討論後,不排除向高等行政法院再提建照、使用執照無效的行政訴訟,並向監察院陳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