辜:馬與台灣人沒有關係

辜:馬與台灣人沒有關係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1/new/jul/20/today-p5.htm

〔記者顏若瑾/台北報導〕

總統馬英九辦公室抨擊

民進黨總統提名人蔡英文「我是台灣人」的競選廣告,

是操弄族群的說法,

獨派大老辜寬敏昨天反駁說,

台灣人說自己是台灣人有什麼不對?

感覺不爽快的那個人才有問題!

辜寬敏昨天出席新台灣國策智庫

「我們這一代」的第二波立委推薦會。

會後受訪時,

對馬辦批評蔡英文「我是台灣人」的競選廣告宣言,

辜寬敏指出,

蔡英文說「我是台灣人」有什麼不對?

「為什麼有人會不爽快?」

「如果是台灣人說自己是台灣人有什麼不對?」

就是那些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台灣人,

聽到蔡英文說「我是蔡英文、我是台灣人」就怪怪的。

蔡說「我是台灣人」有何不對

對馬後來回應「台灣人」議題時,

從血統、身分、國籍提出「認同三段論」,

辜寬敏質疑,

如果是台灣人、講自己是台灣人,

很簡單一句話就解決了,

他懷疑馬英九是不是台灣人?

「馬英九說他是台灣人,但有多少人會相信?」

辜寬敏說,

馬英九根本不是要選台灣總統,

他是要選「中華民國」的總統,

馬英九與台灣人沒有關係。

新台灣國策智庫昨舉辦

「我們這一代」第二波立委推薦會,

介紹民進黨第八屆立委參選人

簡余晏、蔡易餘、何博文、賴燕雪、

羅致政、黃適卓、李俊俋、劉建國

等八位五、六年級的新生代政治人物,

訴求定位為「弱勢代言人」,

宣示進入立法院推動改革,

伸張社會正義、世代正義、轉型正義與國際正義。

辜寬敏說,

目前社會對立法院觀感不佳,

需要有真正為民喉舌的立委人才。

他說,

他年輕的時候,有人曾經跟他說過,

「一個人如果沒有社會正義,對國家社會沒有幫助。」

唯有追求社會正義,當前的政治情勢才會改變,

「我們的將來才會有希望。」

他為這八位新生代立委參選人掛保證,

呼籲社會各界也能全力支持這八位優秀青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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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驗民主的細節    戳破台灣民主法治假象]

台灣人說自己是台灣人有什麼不對?

感覺不爽快的那個人才有問題!

馬英九說他是台灣人,但有多少人會相信?

馬英九根本不是要選台灣總統

他是要選「中華民國」的總統,

馬英九與台灣人沒有關係

[流亡的中國人台北政權 台澎 意圖竊取台澎主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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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反對李扁用中華民國之名代表台灣人民

*

台灣的ROC成立於一九五○年三月不是國家

因此李扁頂著「ROC總統」的頭銜

稱「兩國論」和「公投入聯」,

是借台灣人民的權利無國家地位的ROC確立國家地位,

美國總統國務院當然要依台灣關係法反對。

*

美國政府反對ROC總統辦公投

來改變

台灣人民已具備國家地位」的法律地位

*

入聯台灣人民台灣國的權利,

不是ROC或ROC總統的權利

*

美國眾議院外交委員會主席羅斯蕾婷娜

六月十六日在華府辦台灣為何重要」的聽證會,

強調

台灣關係法雷根總統的六項保證

仍然有效指導美台關係」;

質疑

台灣不該選舉ROC總統」。

————相關———————-–

續「與鄭弘儀談公投」[連根藤]

 

馬總統的兩個錯誤

馬總統的兩個錯誤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1/new/may/9/today-o1.htm

◎ 雲程

身為哈佛國際法博士的馬總統,

在歷史學家影響下連續兩年聲稱:

日本已經透過〈台北和約

將台澎歸還中華民國後

今年突然不再作聲,

反而透過德國《明鏡》週刊專訪

改打「一中憲法」牌。

其精準的定義:

「台灣的人民才能夠根據『我們的憲法』,

對台灣的未來做出決定」,

等於在台灣人民行使自決與基本人權

強加了一個國內法緊箍咒

也捨棄其前次「台獨也是選項之一」的選戰口號。

(專訪中譯請見http://tw.myblog.yahoo.com/hoon-ting/

無論馬總統從國際法退回國內法的理由何在,

他此舉犯了兩個錯誤:

一是法理

一是戰略選擇

在法理上,馬想錯了。

被中國人民所唾棄的「中華民國憲法」能苟存至今,

並非一九五二年〈台北和約

日本將台澎「歸還」中華民國︱︱

日本何時確認台澎屬於中華民國?

而是一九四五年蔣介石元帥

以「盟軍委託佔領者」身分

被派來台灣實施軍事統治,

並於一九四九年

移置其潰逃的追隨者來台澎所致。

回溯這段史實:

沒有盟軍的委託在先,

就沒有蔣介石當局來台,

也就沒有馬總統的「一中憲法」。

在這意義下,

一中憲法」實際上頂多是軍事佔領當局

實施「民政」所需的一種「變形基本法」;

而這個變形基本法的權力根源

在「以美國為主的盟國

與之後的「舊金山和約」,

不是中國人民

*

中華民國或其憲法

並未被「以美國為主的盟國」授權

可處理政治決定

何以能作為台灣前途的根據

*

馬總統此舉無異

翻轉「舊金山和約體制」的基本格局。

*

在戰略選擇上,

馬也過於輕浮暴衝。

歐巴馬總統於五月二日公開賓拉登死訊,

等於宣告從○○○二年

九一一事件以來的反恐已告一段落。

從蘇聯解體後,藍德智庫本來

提升中國為美國國家安全的新威脅,

卻因九一一事件需中國支持反恐

及為維持經濟關係而延宕下來。

賓拉登死後,

未來的中國勢必擺回美國競爭者、威脅,

甚至潛在敵人的地位。

此時,

馬總統宣告一中憲法優於自決

等於確認其連任後

將採「棄美日就中國」的戰略;

也等於其已無視〈台灣關係法〉:

維護及促進所有台灣人民的人權

是美國的目標

及「美國利益」的宣示。

面對中國這五年來翻倍的國防預算、

解放軍在黨決策發言權的日增,

加上馬總統不斷佈局

人民「支持一中」的假象,

對東亞將產生何種翻天覆地的效果?

不妨拭目以待。

(作者著有《放眼國際:領土地位變遷與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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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驗民主的細節 戳破台灣民主法治假象>

一中憲法」。其精準的定義:

「台灣的人民才能夠根據『我們的憲法』,

台灣的未來做出決定」,

等於

台灣人民行使自決基本人權

強加了一個國內法緊箍咒

————->

在法理上,

被中國人民唾棄的「中華民國憲法苟存至今,

並非一九五二年〈台北和約

日本將台澎「歸還」中華民國

( 日本何時確認台澎屬於中華民國? )

而是

一九四五年蔣介石以「盟軍委託佔領者」身分

被派來台灣實施軍事統治,

一九四九年 移置其潰逃的追隨者來台澎所致。

*

沒有盟軍委託就沒有蔣介石來台,

也就沒有馬總統的「一中憲法」。

*

一中憲法」是軍事佔領當局

「民政」的一種「變形基本法」;

這個的權力根源,在「以美國為主的盟國

與之後的「舊金山和約不是中國人民

———>

中華民國或其憲法

並未被「以美國為主的盟國」授權

可處理政治決定

何以能作為台灣前途的根據

*

馬總統此舉無異

翻轉「舊金山和約體制」的基本格局。

————–>

宣告一中憲法優於自決

採「棄美日就中國」的戰略

—————>

無視〈台灣關係法〉:

維護及促進所有台灣人民的人權

是美國的目標

及「美國利益」的宣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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