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辦2017世大運 北市將花395億 擊敗巴西利亞 5度申辦終於達陣

舉辦2017世大運 北市將花395億

擊敗巴西利亞 5度申辦終於達陣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1/new/dec/1/today-fo5.htm

〔記者林相美、范正祥、梁偉銘/台北報導〕

擊敗強敵巴西首府巴西利亞,台北市昨天獲得二○一七年夏季世界大學運動會主辦權,台灣第五度申辦才爭取到這個重要的世界性綜合運動會,市府估計,為期十二天的世大運總經費三百九十五億元。

扣除民間BOT 仍需121億

赴比利時爭辦的台北市長郝龍斌直呼:「Where there is a will, there is a way.(有志者事竟成。)」市府估計世大運總經費三百九十五億元,要增建大巨蛋等六座場館及選手村,扣除民間BOT部分,仍需一百二十一億元,中央、北市負擔各半。

行政院發言人楊永明表示,台北市爭取主辦二○一七年夏季世界大學運動會,行政院予以肯定,並責成體委會協助台北市政府相關事宜,務求全力以赴,成功舉辦世大運,讓全世界可以看見台灣。

「成功是給有準備的人,但我們只能高興一分鐘,因為往後還有更多事情要投入。」人在比利時布魯塞爾的體委會主委戴遐齡表示,爭取到二○一七年世大運,層級之高、規模之大,對台灣體壇別具意義,接下來有許多事情要忙,包括選手培訓、教練素質及軟硬體的提升等,希望協助寶島健兒六年後能再創佳績。

體委會副主委陳士魁強調,這是台灣體壇十多年來共同爭取的甜美成果,將成立世大運專案小組,希望達到「選手創佳績、賽會成功、有效行銷台灣」三大目標。

北市府昨天由副市長陳雄文宣布好消息,現場播放國際大學體育聯合會FISU)揭曉主辦城市的畫面,當會長宣布「The City of Taipei」時,台北代表團成員興奮得跳起來,振臂高呼:「Taipei! Taipei!」情緒沸騰。

陳雄文說,高雄市運估計經濟效益達五十億元,聽奧是三十至四十億元,世大運的經濟效益估計約五十億至一百億元,但他強調,有些成本不能以金錢計算,例如國家形象、整體帶動運動員的水準。

至於勝出關鍵,郝龍斌透過VCR表示,台灣選手在各項國際賽會表現傑出,今年深圳世大運奪得三十二面獎牌,名列第八名;經歷聽奧、花博,證明北市具有舉辦大型活動的能力,同時感謝中國提供協助,證明兩岸關係和緩。

陳雄文解釋,大巨蛋是開閉幕的會場,總經費九十億元,遠雄BOT興建。另外,選手村所需經費較多,約一百三十億元,北市計畫與中央合作蓋合宜住宅,以BOT方式鼓勵民間投資興建選手村,估計容納一萬兩千名隊職員,賽事結束後做為一般住宅,市府不需花錢。

另外,台北籃球館、台北網球中心均於去年開始規劃,即使未爭取到世大運主辦權,北市也會興建,兩項建設經費分別為二十一億、三十三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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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曉玲與郝龍斌

蕭曉玲與郝龍斌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1/new/jul/19/today-o1.htm

◎ 顏利真

「北北基」聯測從「高分低就」、「改分發」到「不排除增額錄取」,

一路發展下來,只有一個「亂」字可以形容!

回憶起這整個事件,要從二○○七年,

台北市中山國中的「蕭曉玲事件」談起。

當年蕭曉玲老師基於教育良心,

勇敢地站出來控告

台北市政府的「一綱一本」政策違反「國民教育基本法」,

孰料,竟遭到秋後算帳,於是年的十二月十三日,

以「不適任教師檢討案」,議決蕭老師「教學不力」

(事實上,蕭老師連續十年的考績均為甲等),

須「接受輔導三個月」;

接著再於二○○八年一月二十三日,

以「行為不檢、有損師道」的理由解聘

從調查到定案,只有一個半月的時間)。

如此迅速的「就地正法」蕭老師,

讓當時的教育界瀰漫著一股白色恐怖的氣氛……。

「一綱一本」本就違反教育多元化的精神,

北北基「共辦基測」更是脫褲子放屁、多此一舉;

錯誤如此明顯、傷害如此深重,至今已一一應驗。

而郝龍斌卻仍態度強硬地宣稱,

「政策沒錯、明年續辦」,

硬ㄍㄧㄥ到底!這樣的顢頇無能、這樣的倨傲鮮腆,

我們應該要轟他下台的!

蕭老師是一位熱血、單純的教育工作者,

只因違逆了當道(郝市長與吳局長)

「為對抗而對抗」的野心,

遂淪為教育的祭品,實在教人不平!

如果考生都可以「重分發」,

那麼蕭曉玲老師的冤案就有必要「重審議」,

以還蕭老師一個公道、還教育一個清白。

(作者為高中教師,台灣教師聯盟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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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位產品7天鑑賞期 出版業批北市府

數位產品7天鑑賞期

出版業批北市府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1/new/jul/20/today-life11.htm

〔記者趙靜瑜、蔡偉祺、謝文華/台北報導〕

數位內容適合「七日鑑賞退費」?

包括

台北市雜誌商業同業公會、

台灣數位出版聯盟、

台北市出版商業同業公會

以及

中華動漫出版同業協進會

四大公協會

昨天出面抗議台北市消保法過時,無法保障數位內容產業權益。

台北市雜誌商業同業公會理事長俞國定說,

以《商業週刊》為例,七天鑑賞期剛好一本看完,

可以退費還可以換新的一期,

這對剛起步的台灣數位內容產業,無疑是重傷害。

台北市府引用消費者保護法第十九條第一項規定

郵購或訪問買賣之消費者,

對所收受之商品不願買受時,

得於收受商品後七日內,

退回商品或以書面通知企業經營者解除買賣契約,

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價款。」

要求蘋果、Google修改服務條款,建立App退費機制。

籲取締盜版、健全交易機制

台灣數位出版聯盟理事長何飛鵬說,

這個法令是民國八十三年公布的,已經不合時宜。

四大公協會昨天提出政府應取締盜版、儘速修法、

健全交易機制三大呼籲。

七天的鑑賞期對於知識產業來說,是一種扼殺。」

俞國定不滿政府面對這個現象,也沒有主動補救,

「九把刀就說,網路上他下載率超高,但是沒有一把刀是他的。」

中華動漫出版同業協進會秘書長高世椿表示,

動漫式、圖像式的,

不到半天就可以看完,如果七天可退,

那數位產業內容業者的權益誰來保護?

修法責任 市府推給立院、政院

台北市法規會主委葉慶元表示,

市府對Google和Apple

要求依消保法提供七天免費鑑賞期,

是根據消保會二○○三年所作出的函釋,

市府僅是依法要求業者配合。

他說,若公會、協會認為法令有問題,

應該向立法院要求修法,

或要消保會變更解釋。

消保會:試用試玩過 就不能退

行政院消保會法制組組長

陳星宏則說,

消保法雖明訂「網際網路」屬「郵購買賣」,

且針對郵購買賣訂定「七天鑑賞期」,

但前提是企業經營者在買賣發生之前,

未能提供消費者事前檢視商品的機會,

不能無限上綱到有提供「試用」的數位化商品。

陳星宏說,

消保會二○○三年作出函釋指出,

企業經營者販售數位化商品,

只要在消費者下載、付費、完成購買行為之前,

提供消費者事前檢視的機會和時間,

如試用、試看、試閱、試聽、試玩,

則消費者七天猶豫期權利即自動消失,意即無法退貨。

對北市認為要修法才能解套,

陳星宏說,○三年的函釋已提出解決之道,

北市的說法「言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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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府要求Google和Apple 消保法提供七天免費鑑賞期]

台北市法規會主委葉慶元表示, 市府對Google和Apple

要求依消保法提供七天免費鑑賞期,

是根據消保會二○○三年所作出的函釋,

市府僅是依法要求業者配合。

他說,若公會、協會認為法令有問題,

應該向立法院要求修法, 或要消保會變更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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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消保會法制組組長 陳星宏說,

消保法明訂「網際網路」屬「郵購買賣」,

針對郵購買賣訂定「七天鑑賞期」,

但前提是企業經營者在買賣發生之前,

未能提供消費者事前檢視商品的機會,

不能無限上綱到有提供「試用」的數位化商品。

陳星宏說, 消保會二○○三年作出函釋指出,

企業經營者販售數位化商品,

只要在消費者下載、付費、完成購買行為之前,

提供消費者事前檢視的機會和時間,

如試用、試看、試閱、試聽、試玩,

則消費者七天猶豫期權利即自動消失,意即無法退貨。

對北市認為要修法才能解套,

陳星宏說,○三年的函釋已提出解決之道,

北市的說法「言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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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委:新生高案無違失 綠斥恐龍監察院

監委:

新生高案無違失

綠斥恐龍監察院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1/new/apr/13/today-fo1.htm

〔記者陳慧萍、陳璟民、黃忠榮/台北報導〕

去年五都選前引爆的台北市新生高架橋工程弊案

造成北市府多名官員被收押,

北檢並在今年初起訴

北市府新工處前處長黃錫薰等官員,

但監察院昨天通過的調查報告卻認定,

北市府編列新生高工程預算

並未逾越行政裁量權,

行政程序合法,

承辦人員沒有行政疏失。

民代痛批官官相護

北市民進黨議員

昨聞訊後直斥「真是恐龍監察院!」

指監院的見解跟社會脫節,對市府官官相護。

民進黨市黨部主委、市議員莊瑞雄詫異表示,

全案涉及刑事犯罪,

司法調查過程中還有官員被羈押或下台,

市長郝龍斌曾對案情表達痛心,

如今監察院的見解不但跟社會脫節,

似在暗示司法機關,選舉已結束,

不要再算帳了,好像也在告訴市民,

浪費掉的公帑不用咎責了。

市議員簡余晏也質疑,鉅額採購案,

沒有機關首長決策及簽核,

偌大工程案件預算調整,

只由科長自己上簽、自己覆核,

預算支付的部分,

提早撥總工程款卅%、高達數億元給業者,

難道都沒有疏失?

此外,

對水管一公尺報價二百多元,

隔音牆、指示牌及多種草花報價

都遠高於市場行情,

監院都視而不見,根本是官官相護。

郝感謝還同仁公道

市長郝龍斌則表示,

感謝監院還給市府同仁公道與清白。

他對前市府秘書長楊錫安的信任,始終沒變,

雖然檢方起訴書中要求市府作出行政懲處,

但監院調查報告已說明一切,

也洗刷同仁不白之冤,

盼法官日後能參酌監院報告,

還給負責的公務員清白。

對於監院調查結果和外界預期不同,

監委葉耀鵬說,他不在乎社會怎麼看,

查案純屬就事論事,「公務員也有人權」,

若沒有錯,一定要給公道;

他並強調,

監察院僅調查是否有行政疏失,

不涉及刑事責任,且尊重司法獨立,不宜評論。

台北地檢署偵辦新生高架橋改善工程弊案,

檢方認定工程款浮編,未依市場行情訪價,

導致市府損失公帑三億三七一一萬元,

在今年一月底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及偽造文書等罪,

起訴黃錫薰等官商四人。

監委強調就事論事

但調查新生高案的監委葉耀鵬、洪德旋表示,

新生高屬於危橋,議會一再要求儘速動工改善,

卻因適逢鋼筋水泥價格飆漲,

市府不願提高底價而多次流標。

市府經評估後,

將預算由十.六八億元增為十三.一億元,

卻仍低於第六次流標最低報價十三.九億元,

可能再度流標,

只好直接以十三.九億元當作第七次招標預算。

葉耀鵬說,

新工處為了湊足十三.九億元,

才將各細部都調高五.七六%,

「這種做法沒有問題」,

因為新工處該採購案採「總價決標」,

細部單項高低不會影響決標價格、增加公帑支出,

且工程界實務上也採用這種「截長補短」的做法。

葉耀鵬強調,

議會通過的新生高預算為十六.二億元,

新工處在法定預算內編列歷次預算及底價,

屬於行政裁量範疇,

程序也合於規定。

他並說,

比較同期桃園機場聯外捷運、

社子大橋第一期等公共工程

因原物料高漲追加預算,

增幅均逾八成,

新工處僅增加三十.一四%預算,

根本是太保守、墨守成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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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驗民主法治的細節--戳破台灣民主法治假象]

市長郝龍斌則表示,

感謝監院還給市府同仁公道與清白。

葉耀鵬強調,

議會通過的新生高預算為十六.二億元,

新工處在法定預算內編列歷次預算及底價,

屬於行政裁量範疇, 程序也合於規定。

內捷案簽結馬卸任後再分案

 

內捷案簽結

馬卸任後再分案

http://www.twtimes.com.tw/html/modules/news/article.php?storyid=137282

〔記者陳漢明台北綜合報導〕

特偵組調查台北市捷運內湖線疑涉圖利及瀆職案,

經過檢方一年半的調查後,查無具體不法事證,

昨天將全案簽結;

至於總統馬英九部分,

由於現任總統有刑事豁免權,

已予暫結,待其卸任後再行分案。

台北市議員顏聖冠等人於九十八七月指出,

馬總統在擔任台北市長期間,

內湖捷運決策過程由

「高運量、地下化」變成「中運量、高架化」,

預算由三百二十八億追加到六百六十七億,

北市府任由工信公司將機電系統分包,

因此告發馬總統及北市府人員涉及圖利與瀆職。

特偵組調查後表示,內湖線採高架化的中運量系統,

是台北市議會表決通過決議採行政院原核定的規劃興建,

並非北市府或捷運局官員恣意而為,告發意旨顯有誤會。

工程預算部分,檢方認為,

工信得標前總預算已調整為五百九十二億餘元;

得標後,曾因物價調整等原因,

由捷運局報請北市府同意動支準備金,

歷經四次追加預算,

並非單一區段標即大幅增加到六百六十七億餘元。

特偵組也認定,

內湖線採取土木、機電工程合併招標,

並由土建廠商為投標廠商的方式並非首例,

物價調整也未違法,

在查無具體不法事證的前提下,昨天將全案簽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