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不懂台灣問題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0/new/oct/23/today-o6.htm
◎ 雲程
一八九五年的〈馬關條約〉,
大清帝國割讓台澎與奉天南部給大日本帝國,
破壞了國際均勢曾引發巨大的衝擊。
首先
是俄德法三國立即干涉還遼。
經數月國際折衝,
中日兩國在十一月八日另訂〈交還奉天省南邊地方條約〉,
約定大清支付日本三千萬兩白銀由日本歸還奉天南部。
其次,
英國駐日公使館書記官五月十一日向日本外相陸奧宗光白紙黑字否認英國有佔領台灣的意圖。
第三,
日本帝國於七月十九日在各國壓力下宣告「絕對不會把台灣割讓給他國」,
並透過外交通達知會俄英德法美義奧荷韓等九國公使見證。
與此同時,
日本也向前述九國公使書面承諾:
「日本政府保證台灣與清國間之海峽相關的航行自由。」
後兩項保證的文本在十月十八日知會俄國公使Hitrovo與其回覆中整合為
「帝國政府承認台灣海峽全部為公共航路,
從而宣告該海峽非日本專屬亦非日本管轄,
並約定帝國政府不割讓台灣與澎湖島給他國」。
日本不割讓台灣、台灣海峽航行自由,
以及英國不佔領台灣等,
都成為國際社會見證下的國家承諾。
除非再透過正式條約變更,
否則並不因日本或台灣的政府更迭而有變動,
所有承接日本主權或台灣管理權的當局都有義務遵守。
〈舊金山和約〉日本對台澎的扭捏「放棄」,
是否與此國際法義務有關?
前輩黃昭堂曾在《台灣總督府》書中介紹此一一五年前的國際干涉,
預示了:
台灣問題包括領土主權、人民國籍與公海航行自由等項目,
非常複雜且牽一髮動全身,
絕不可能僅由所謂的海峽兩岸或國共兩黨私下談判可成;
即使中華民國擁有台灣主權都不得私相授受,
更何況其只是「佔領與流亡」的管理當局而已。
若美聯社報導馬總統透過專訪釋放:
連任後兩岸將獨攬政治談判的風向球為真,
我們應為其處理國政的草率暴衝而擔憂不已。
(作者為文字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