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澎、金馬 一邊一國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0/new/mar/4/today-o6.htm

◎ 陳逸南

美國國務院「台灣的法律地位」備忘錄(一九七一年)指出,日本在兩項條約(按即金山和約及中日和約)中均未把此地區讓渡給任何特定的實體。

由於台灣和澎湖並未包括在任何現有的國際安排,對此地區的主權屬於未解決的問題,仍待未來國際解決。

此項「台灣主權未定」政策目前仍為美國國會及美國政府所肯認。

曾在美國國務院任職二十五年的譚慎格(John J. Tracik, Jr),去年十二月十二日在FAPA晚宴專題演講指出,以他在國務院任職的經驗,薄瑞光提的台灣主權未定(「認知」(acknowledge)以外不代表認可、不代表接受,除了「認知」以外不代表任何意見。)不是「個人」意見,而是有新聞稿,貼在AIT的網站上。

它屬於官方文件,是美國國務院的政策,而薄瑞光召開記者會的時機更有玄機,就在歐巴馬訪中國之後,是為了澄清何者為外交辭令(歐胡聲明),何者為政府政策(台灣主權未定)。

(詳見FAPA NEWS, WINTER 2009 P.12)

近日潘孟安立委擬向立法院提出「確認領土範圍案」,引起各界熱烈討論。

有人認為「中華民國本來就不包括台澎領土」。

因為台灣、澎湖領土主權與日本北方四島一樣,均是二次大戰後遺留下來的國際條約未處理的問題。

「台灣地位未定」是國際法及歷史的真相,不容強權基於國際政治現實而扭曲,因為國際條約規定的每一句話、每一個字,均不容事後任意曲解、更改,這是一項常理,也是真理。

(作者為台灣北社社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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