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國際法

中國國際法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1/new/apr/14/today-o10.htm

◎ 沈建德

一九九二年十一月初

名列中華民國黑名單的彭明敏返台說,

全世界沒有一個人能拿出

一張白紙寫黑字的國際法文件,

證明台灣屬於中國。

大三上過他「國際公法」課的學生丘宏達,

立即以美國馬里蘭大學法律系教授的身分,

十一月十日在聯合報發表

「關於台灣國際法律地位的問題」,

開羅宣言波茨坦坦宣言反駁他的老師。

前天(四月十二日),

丘宏達在他的美國家中去世,

中央社報導他是開羅宣言效力的權威學者

台灣地位未定論,引證台灣屬中華民國領土,

指出,多年前台灣內部出現開羅宣言效力爭議,

丘宏達曾撰文,

引用「奧本海國際法

及美國國務院所出版的

美國條約與其他國際協定彙編」,

證明開羅宣言波茨坦坦宣言具有國際法效力。

但,依「奧本海國際法」,

「開羅宣言」必須有簽字才有效力,

而事實上該「宣言」無人簽字;

又美國國家檔案局已函示,

開羅宣言不是條約不是協定

放在「美國條約與其他國際協定彙編

根本是錯誤,

丘宏達以訛傳訛,傷害台灣!

(作者為前中興大學企管系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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丘宏達以訛傳訛,傷害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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