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說無憑拿出證據 馬英九私吞台灣

口說無憑拿出證據

馬英九私吞台灣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9/new/apr/30/today-o4.htm

◎ 多田惠

馬英九總統二十八日

在「百年回眸—台北賓館的故事」展揭幕儀式

解釋中日和約「確認主權移轉給中華民國」。

不曉得有沒有看條約原文。

第一個問題是這麼重要的一個條約,

目前中華民國政府網站沒有提供條約原文。

只好引用維基百科:

「第二條茲承認(省略)

日本國業已放棄對於台灣及澎湖群島

以及南沙群島及西沙群島

之一切權利、權利名義與要求」。

確實並沒有「確認主權移轉給中華民國」。

中日和約

是一九五二年四月二十八日所簽,

八月五日生效。

美國專家譚慎格在「重估『一個中國』政策」一書

引用該年七月二十三日美國大使館給國務院的資料:

外交部長葉公超向立法院解釋說

「日本沒有權利把台灣和澎湖群島轉移給我們,

即使日本有意如此,我們也不能接受」。

中華民國外交問題研究會

「中日外交史料叢編」也記載

葉部長在該年七月向立院說明

「各該領土既原屬於我,現亦由我統治,

而中日和約復承認由日本依金山和約予以放棄,

故在事實上已歸屬於我」。

又記載一九五二年二月

日本外交部石原幹市郎政務次官在國會說明

「金山和約並未提及其歸屬問題,

此事應由盟國決定。」

更大的問題是,

當時的立法院紀錄好像被湮滅了。

查看國家圖書館館藏,

民國四十年九月的第2/3期後,

下一筆為民國四十二年四月的第十一會期。

馬總統如果要主張

該條約確認中華民國台灣主權的話,

應該把民國四十一年記錄葉公超關鍵發言的紀錄

統統拿出來。

拿不出來,

就表示中華民國沒有享有台灣主權。

我們日本現在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

才是中國的政府。

如果馬總統說日本根據中日和約

把台灣轉給中華民國的話,中國併吞台灣時,

日本無法反對。

美國也不能派軍艦了。

實際上,

聯合國潘基文秘書長提出

台灣是中國的一省時,

日本與美國就指出這是錯誤解釋。

(作者為日本人,任教於帝京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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