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官談外交休兵

外交官談外交休兵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1/new/mar/21/today-o8.htm

◎ 青椰

筆者頃取得美國Lori F. Damrosch四學者合著的International Law, Cases and Materials

( 2009 Fifth Edition)大冊,

得悉以一國兩制(One country/ Two systems)尺度

討論「台灣」(Formosa),台灣與港澳並列,

評論馬總統的政略,

剖析其兩岸互不否認政策內涵不過是一國兩制,

無驚人之處。

國際間有將二次大戰後台灣政府描繪成

「特殊地位之實體」(Entity with special status)。

該國際法案料將梵蒂岡城國

(The State of The Vantican City and The Holy See)

具宗教性而不具政治性,

也列為特殊地位之實體之一。

梵蒂岡原為教皇國,因義大利入侵,

形成半獨立狀態,放棄司法管轄權,

對外關係形成大缺口

(請見彭明敏:「平時戰時國際法」

增訂五版,民53, p.122),

勉強以非聯合國會員之觀察員身分

參與聯合國所屬機構的活動。

港澳則從未具國家的地位。

聯合國大會第2758號決議(1971.10.25)

否定蔣介石所派「中華民國駐聯合國代表團」資格,

裁定蔣氏政權中國的非法政府

移駐台灣也屬非法

蓋依國際條約

(1874年中日北京條約

1895年馬關和約漢文約本

1951年金山和約第二條乙項),

台灣不隸屬中國。

Damrosch等未列舉以上重要事蹟,

應屬美中不足。

月前在菲律賓十四名持中華民國台灣護照國人涉案,

中菲兩國協商破例逕交中國而不知會台灣政府。

馬總統日前向國人說明,

以本案涉及司法管轄權,無涉主權

並指示接受菲方

與司法管轄權無關的行政補救措施

撤換移民局長)。

但,問題的癥結是

「菲國排除我政府外交上的正當交涉」。

本案實涉臺菲中三邊關係及我國主權,

馬氏扭曲為雙邊(中菲、而非台菲中)外交司法案件,

指示不必正式向菲國提司法管轄權抗議,

卻向北京政府送秋波,

其外交政策虛臾不離北京的一國兩制,

寧犧牲台灣人的權益,

言行詭譎且不保護台灣人。

在外交休兵下,

馬氏扮演北京一國兩制政策的推手達人,

所謂兩岸互不否認政策,

不就是煙幕嗎?

(作者為退休外交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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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驗民主的細節 戳破台灣民主假象

聯合國2758號決議(1971.10.25)

否定蔣介石中華民國駐聯合國代表團」,

裁定蔣氏政權中國的非法政府

移駐台灣也屬非法,

「菲國排除我政府外交上的正當交涉」。

本案實涉臺菲中三邊關係及我國主權,

馬氏扭曲為雙邊(中菲、而非台菲中)外交司法案件,

指示不必正式向菲國提司法管轄權抗議,

卻向北京政府送秋波,

其外交政策虛臾不離北京的一國兩制,

寧犧牲台灣人的權益,

言行詭譎且不保護台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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