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地位依據是舊金山和約

台灣地位依據是舊金山和約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1/new/jul/8/today-s1.htm

 

昨天,

中日戰爭七十四週年,馬英九總統強調:

針對這段中華民族抗拒外敵的民族聖戰

過去不論是軍方或民間都出版不少相關著作,

但這段歷史近年在台灣似乎被淡化,

而海峽對岸也掩飾許多真實情況」。

不過,

馬英九獨獨稱讚胡錦濤,

說他在二○○五年公開指稱,

抗日戰爭的正面作戰由國民政府領導,

敵後作戰是中國共產黨參與,

這樣的說法比較接近事實。

即使胡錦濤有此說法,

中國的政治宣傳依舊不變,

還是「抗戰是中共打的」那一套,

正如馬英九自己所言:

許多大陸交換學生甚至以為抗戰是由中共所領導」。

事實很簡單,

胡錦濤的統戰語言,只是為了拉攏國民黨,

以共同對付當時執政的民進黨,

目標便是「反獨促統」。

然而,

對於塵埃落定的歷史,中共給國民黨一點面子,

又有什麼實質意義?

像馬英九那樣因此將之當成「兩岸和解」的象徵,

真正得利的仍是用甜言蜜語包裝併吞野心

而鬆懈馬英九心防的中國。

令人感到突兀的反倒是,

馬英九在高喊「民族聖戰」之際,

有沒有想到他所認同的

「中華民族」在進行「民族聖戰」時,

當年的台灣屬於日本領土

台灣人民正是他們「民族聖戰」的對象?

六十多年來,

「馬英九們」吃台灣米、喝台灣水,

竟在台灣人民面前大談「民族聖戰」,

有無顧慮到台灣人民情何以堪?

馬英九能夠如數家珍

細數他的「民族聖戰」有多少戰役,

多少傷亡,我們想問的是:

二二八有幾次屠殺?

多少台灣人民罹難?

您清楚嗎?

除了「民族聖戰」,

昨天馬英九又重提

開羅宣言、波茨坦宣言、中日和約,

以證明台灣主權交給中華民國。

首先,

開羅宣言波茨坦宣言

都僅是交戰一方領袖的意思表示,

並非交戰雙方締結的正式和約,

如果硬要承認其效力,

則馬英九也不能反對二戰期間

英美向蘇聯出賣中國利益的雅爾達密約了,

不是嗎?

其次,

所謂的中日和約

其宗旨非常明確規定在第一條:

中華民國與日本國間之戰爭狀態,

自本約發生效力之日起,即告終止」,

換言之,

該約主要處理的是戰爭狀態結束的問題。

與馬英九的說法相反,

一九五二年生效的中日和約,

沒有任何台灣交給中華民國的規定。

因為,

一九五一年

日本與盟國簽訂的「舊金山和約」,

其第二條內明確規定:

日本茲放棄其對於台灣及澎湖群島

之一切權利,權利名義與要求」,

未將台灣主權交給任何受益國家。

「中日和約」第二條內容相同,

而且強調

承認依照一九五一年九月八日

在美國舊金山市簽訂之對日和約第二條」。

日本在前一年便宣告放棄的權利,

決不可在一年後交給中華民國,

更不能以

中日和約」(子約)逾越「舊金山和約」(母約),

這是國際法的基本常識,

不容法學總統馬英九裝聾作啞。

馬英九所謂的「民族聖戰」,

是中國國民黨領導的,

還是中國共產黨領導的,

都是中國的家務事,

與台灣無關。

最諷刺的是,

這場所謂的「民族聖戰」,

根本是美國人打贏的

隨後,

中華民國在一九四九年

中華人民共和國取代,

一九七一年也在聯合國失去「中國代表權」,

現在還在爭論「民族聖戰領導權」,

實在是昧於歷史的大阿Q。

不過,

大家也可以從此看到,

馬英九因為滿腦子的「內戰思想」,

縱使選舉期間向主流民意靠攏,

當上台灣人民選出的總統,

仍對「終極統一」執迷不悟。

擁有台灣國家主權的二千三百萬人,

要陪他去玩這場歹戲拖棚的

正面、敵後文字遊戲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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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亡的中國人台北政權 意圖竊取台澎主權]

馬英九所謂的「民族聖戰」,是中國家務事,

與台灣無關。

最諷刺的是,所謂的「民族聖戰」,

根本是美國人打贏的

隨後,

中華民國一九四九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取代,

一九七一年也在聯合國失去「中國代表權」,

爭論「民族聖戰領導權」,實在是昧於歷史的大阿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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