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地位問題的政治面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0/new/feb/7/today-o8.htm

◎ 陳儀深

一九九三年八月三十一日中國政府對國際同時以七種語文發表《台灣問題與中國統一》白皮書,重複其竄改台灣歷史、扭曲國際法解釋的故技,謂「台灣自古即屬於中國」。

台灣教授協會遂結合多位歷史法政學者,寫成《兩國兩制、和平共存:台灣人民對台灣與中國關係的基本主張》,於一九九四年分別以中英文兩種版本發表,其中的歷史部份,即曾引用清雍正實錄所載「台灣自古不屬中國,我皇考神武遠屆,拓入版圖…」作為反駁的論據。

然而必須提醒的是,儘管不是「自古屬於」中國,畢竟在清康熙時代曾被併入版圖,到了馬關條約才割讓給日本,最近馬政府說該項條約(中文版)割讓的是管理權而不是主權,遭到本土派學者舉出英、日文版本予以反駁;其實,要不是後來發生太平洋戰爭而日本戰敗被迫放棄台澎,今日台澎猶是日本國的一部分,爭論什麼版本變成沒有意義。

這就是政治決定先於法律決定之一例。

其次,近幾年頗有本土派人士強調開羅會議公報無效所以如何如何,但是二戰結束後蔣介石奉盟軍之令「軍事佔領」台澎,擅自處理住民的國籍問題,旋又把中央政府「流亡」至台灣,擁有主要佔領權的美國卻放任其發生一九五○年一月杜魯門總統根據開羅會議公報對台灣採「放棄」的態度(「美屬論」在此毫無用武之地),要不是韓戰發生使他半年後回到國際法改採「地位未定」的立場,命第七艦隊協防台灣海峽,台灣命運不知伊於胡底。

此後美國政府小心謹慎把政府承認領土問題切開,處理舊金山和約、台北和約、「中」美共同防禦條約的過程至少守住「地位未定」的立場,

但美國一直感受到北京對台灣問題的強硬態度,

一九七二年尼克森(季辛吉)與周恩來談判簽訂上海公報、

一九七八年與中華民國斷交、

一九七九年開始以台灣關係法規範彼此的關係。

其中,越南問題和蘇聯問題是重要的政治背景,美國最關心的放棄武力犯台問題中國不肯承諾,只在軍售台灣的問題上美國換到一定的自主性;至於北京政府片面宣稱中國只有一個、台灣是中國的一部份,美國為何竟然「不表異議」?

美國公開說明的理由之一是,台灣的(中華民國)政府也是這個立場啊!

總之,台灣人的聲音不能像戒嚴時期一樣,只有個別地出現在美國國會的聽證會、街頭抗議或泰源綠島監獄,台灣政府的聲音必須就是台灣人的聲音!

我們需要一個真心認同台灣的總統、指揮認同台灣的軍隊、在國際上維護台灣的主體利益,歷史走到今天,如果不能認清這個目標,所謂街頭路線、議會路線或體制內、體制外,都會成為戲論。

 

(作者為台灣教授協會會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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