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的條件

 

國家的條件 

 http://www.twtimes.com.tw/html/modules/news/article.php?storyid=136740

  吳芸嫻

今年是民國一百年,對中華民國國民而言,

國家邁入一百歲,誠屬大事、盛事、喜事,

因此,跨年之夜全台煙火狂燒兩億不足為惜,

接下來這一年,從教育部到文建會,從中央到地方,

各級中華民國政府轄下部會將如火如荼地展開

「中華民國,精采一百」的慶祝活動,

在亮麗繁華的廣告之下,

這個國家深層的內涵是什麼?

 她建國時所號稱的理念與使命是否達成?

這些攸關國格的精神內涵是否還有人在乎?!

「與妻訣別」的林覺民當時一死所追求的理想是什麼?

如果他地下有知,

看到自己所成就的在另外一個土地上被歌誦,

他是高興呢?還是嘆息

「你們自己呢?」「你們成就了什麼?」

「你們沒有屬於自己的英雄嗎?」

「假借英雄」

無疑地是一個國家自證其國格的一個簡單的管道,

然而,

國家是否「真實」存在,

最重要的是,

國家是否願意在「真相」中存在,

或寧可得過且過、似是而非,

如果選擇後者,

這個「政治實體」當然必須面對所有「似國非國」的情況,

「無法加入聯合國」、「國旗隨時(藏)在該在的地方」、

「加入國際組織還需聽命他國」、

「實現人民主權的公投提案可以任意被退案」等。

二十世紀以來國家數目劇增,

尤其是民主成為世界潮流,

無疑地反應世界人民的共同期盼,

都在追求一個依人民自決而成、

建立統治者與被統治者之間平等關係的新政治實體,

又名「現代國家」,

其與「前現代」國家的不同,

不在於年代,而在於內涵,

前者係依民主憲政而治,

後者則因渾沌之後而成。

依此觀點來看,

「中華民國」不會因為一百歲,

就自動成為現代國家,

甚至兩百歲、三百歲,

也未必會是現代國家,

成為現代國家的先決條件,

就是面對「前現代」的自己。

誠如米蘭昆德拉在笑忘書中所言:

「在國家的歷史中,往往不是只有光榮、

璀璨的過去,然而國家總是有意識地遺忘他不想回憶、

記起的片段,因為這些片段讓國家覺得羞辱、不光榮。」

就像人總是不願記起自己曾出糗的往事,

卻忘了自己大部分追求成就的動機

可能都源自於那出糗、挫折的經驗。

「中華民國在台灣」的存在是虛幻的,

而這種虛幻的邪惡,

在這塊土地上生活的人都有一份責任。

就如羅洛梅在權力與無知中所提示我們:

「人類在邪惡中發現自己的共謀。革命者對此渾然不覺,

最後的結果常常是取而代之,總有一日,

自己又成為下一個革命的對象。而反叛者不同,

反叛者承認,自己所反對的社會文化,

也是孕育塑造今日自己現有一切的根源,

因此,他尋求的是,社會良知的察覺與改革。」

就如奴隸制度,

不會因去除奴隸主而消失,

更重要的是,

思考什麼樣的社會狀態去支持這樣一個制度,

這才是走向文明的途徑,

十八%的「活」灰復燃

應該也可以站在這樣的角度去思考。

中華民國存在的許多不公不義,

只是反應人們身上善惡兼具的事實,

唯有承認這一點,

我們才不至於陷入道德的傲慢,

然而,

對人的寬容卻不能損及我們對真理原則的堅持,

就如羅洛梅在書末又言:

「年少時期既不羞赧也不叛逆的人,

在生理長成的歲月中,

對自己或他人都可說是毫無價值。」

璀璨的煙火、

華麗的廣告絕不羞赧也不叛逆應適可而止了,

「中華民國在台灣」的羞赧與叛逆

尚待少年國家國民意識的自覺。

加油了!

同胞們。

   (作者為台教會法政組召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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