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扁果然是被冤枉的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2/new/dec/31/today-o7.htm

<<  阿扁果然是被冤枉的  >>

◎ 郭正典

特偵組終於講實話,自打嘴巴地替阿扁翻案了。

根據貴報十二月二十八日的報導

龍潭購地弊案劉世芳及魏哲和簽結案」的說明中說:

「科管局與達裕公司簽訂八十六億餘元的『土地先行使用及買賣契約書』,

當時是以每坪四萬零六百五十元價格買進土地,

但達裕之前則是以每坪七萬一千五百零九元到五萬五千元間價格買地,

科管局並未以高於市價行情圖利達裕公司。」

請注意科管局向達裕買地的價格(每坪四萬零六百五十元),

遠低於達裕當初買地的價格(每坪七萬一千五百零九元到五萬五千元間)。

顯然達裕公司在那一筆交易中是虧損的,而政府則是賺到的。

設若當年阿扁有收受辜家的佣金(事實證明是辜仲諒做偽證),

且發揮影響力幫助辜成允,

在二○○四年間協助達裕公司將龍潭土地轉賣給政府,

再由國科會及科學園區管理局,

利用職權將桃園科技工業區排除在科學園區外,

豈有廠商行賄後,反遭虧損的道理?

達裕公司賣土地虧損一事,

證明特偵組當年所說扁珍在收受辜成允佣金後,

協助該公司將龍潭土地以「高價」轉賣給政府的指控根本是捏造的。

特偵組在「龍潭購地弊案劉世芳及魏哲和簽結案」中所舉的數據,

剛好證明阿扁無罪。

當年特偵組以辜仲諒的偽證及瞎掰的起訴理由

將阿扁總統夫婦起訴,

讓阿扁被高等法院以迥異於正常程序的方式判決有罪,

且關到今天。

造孽啊!

(作者為醫師,台灣醫社社長)

————————————————————————————————————

特偵教唆咬扁案簽結 法界︰官官相護

特偵教唆咬扁案簽結

法界︰官官相護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1/new/jul/5/today-p3.htm

〔記者林俊宏、楊國文、劉志原/台北報導〕

*

前特偵組檢察官越方如被控教唆

前中信金副董事長辜仲諒咬扁案,

特偵組調查後,

認定越方如當初赴日本是勸辜仲諒返台面對司法,

沒有從中指導或要求辜仲諒把紅火案和扁案連結,

亦無條件交換,

加上辜仲諒確曾捐款兩億九千萬元給扁家,

當初咬扁的陳報狀

和律師後來在高院說法不同

乃屬辜仲諒紅火案的訴訟策略,

全案查無檢方教唆嫌疑

昨晚予以簽結。

*

對此種偵查結果,

前台北地院法官陳博文律師認為,

特偵組調查此案,

並無法定「應迴避」的問題,

但外界仍不免會有「官官相護」的聯想,

特偵組調查了哪些事證、

傳訊人證等,

都是可受外界檢驗的,

但仍無法取信於大多數民眾,

原因應該和「自己人辦自己人」的做法有關,

最後可能會變成

「信者恆信、不信者恆不信」的結果。

「沒教唆偽證,白癡才會相信」

*

陳達成律師則說,

特偵組的結論,

指辜仲諒回台指證扁涉貪,

沒有交換條件,沒有教唆偽證,

只有白癡才會相信」,

他說,

有時候檢察官為達目的,

通常是不擇手段,

辜仲諒家世好、頭腦也聰明,

特偵組一定是開出極優厚條件,

才說服他回台。

*

外界質疑辜仲諒律師

在九十七年十一月廿一日

向特偵組提出不實陳報狀

指稱辜仲諒利用紅火案獲利部分,

交付扁家兩億九千萬元,

將紅火案和扁案連結在一起,

讓特偵組取得紅火案管轄權,

並允諾辜仲諒返台後可免於被聲押、

不受限制出境及可交保的三條件說法。

*

辜仲諒委任律師金延華和陳明

日前均向特偵組否認

有和越方如達成任何協議,

辜仲諒也證稱,

檢方當時沒和他談任何條件,

對於他返台投案後能否再回日本,

檢方表示可以考慮,

但無法做任何保證。

*

此外,

陳明金延華在高院審理時證稱,

紅火公司獲利鉅款未流進扁家

因辜仲諒擔心返台被押,

加上當事人認為特偵組較為友善,

才請他們遞交不實陳報狀

*

檢方調查後認為,

辜仲諒的陳報狀內容

是和律師討論後所寫,

並不代表特偵組的意見或建議,

而且陳明還稱

並無檢察官建議辜仲諒

必須供出紅火案的侵占款項和扁有關。

*

檢方說,

辜仲諒證稱陳報狀內容

是聽從律師建議,

不過,律師說,

陳報狀內容是向辜仲諒分析後,

由當事人決定,

雖然辜仲諒和律師對於陳報狀說法並不相符,

但究竟是由律師向辜仲諒分析

或由辜仲諒決定內容,

檢方認定此屬當事人訴訟策略,

研判是為迴避紅火案刑責,

宜由法院判斷真偽,

在調查過程中,

並未發現檢察官居中教唆辜仲諒進行不實陳述。

——————————————————————-

[檢驗民主的細節   戳破台灣民主法治假象]

*

檢方調查後認為,

辜仲諒的陳報狀內容

是和律師討論後所寫,

並不代表特偵組的意見或建議,

而且陳明還稱

並無檢察官建議辜仲諒

必須供出紅火案的侵占款項和扁有關。

檢方認定此屬當事人訴訟策略,

研判是為迴避紅火案刑責,

宜由法院判斷真偽,

在調查過程中,

並未發現檢察官居中教唆辜仲諒進行不實陳述。

———————————————————-

扁案

國務機要費案(特別費除罪不納國務機要費)

龍潭現金案(辜仲諒)

紅火案(辜仲諒)

開發金案(辜仲諒)

二次金改案(杜麗萍)

扁家洗錢案(杜麗萍)

機密外交款案(無罪定讞)

*

————————————————–

二次金改辯論庭時,

杜麗萍當庭指出,

特偵組要她咬扁受賄,

否則就要予以羈押,

特偵組

違反程序正義不法辦案,

強欲入扁於罪已經罪證確鑿。

——————————————–

—————-扁案相關————————

*

台法務部禁陳水扁投稿《壹周刊》[BBC]

扁投稿遭禁 立委要北監踹共

*

張葉森:扁案政治迫害 不公不義

鄭正煜:獻金賄款界定標準不一 難服眾

北社社長陳昭姿直言阿扁無罪!

遭免兼庭長 洪英花聲請國賠

洪平朗籲釋扁 抨審判不公不義

台前總統陳水扁法庭打破沉默

扁二次金改案 周占春又中籤

特別費除罪化 扁何罪之有?

3億實未給扁 辜仲諒說謊

機密外交款案 扁無罪定讞

紅火案一審宣判 辜仲諒被重判9年

馬把國法當家法玩

王丹投書媒體說明接受台灣資助作證事件

扁:總統談問題 不代表法定職權

台灣立法院修法將特別費除罪

金改案扁無罪總統職權認定 法界見解不一

扁:檢辦案像切香腸 凌遲我

查扁執政佚失公文 國際學者質疑馬搞鬥爭

扁入監後首次法庭見珍

陳水扁國務機要費案將傳王丹作證

陳敏薰買官案 千萬元轉進國庫

國慶」之死的啟示

「國慶」之死的啟示

不干涉 誰信

認清扁案背後有中國政府操作的政治本質

認清扁案背後有中國政府操作的政治本質

二次金改案 辜強調無洗錢犯意

本土社團、法界呼籲立即放扁

為愛朗獨

從海外看陳水扁案

江國慶救了吳淑珍

培德拒收 吳淑珍責付陳致中

扁機密外交款案 特偵組再上訴

珍今報到 培德醫院評估是否收監

本土社團串聯 人道聲援吳淑珍

議員探珍 批馬政府辱台灣人

珍坦然面對服刑 但怕撐不過去

扁機密外交款案 特偵組再上訴

一邊一國 北監外向扁拜年

阿扁生病很政治

陳水扁有沒有被江國慶?

扁︰大四當律師至今 錢都是珍在管

吳淑珍年後培德報到

嚴重羞辱卸任元首

把扁徹底打扁

外交零用金案 二審仍無罪

扁今戒護就醫署立桃醫

高院裁定 吳淑珍執行刑17年半

扁爆總統密道案 北檢不起訴

二次金改案二審吳澧培 批檢無證據還起訴

扁戒護外醫 曾勇夫:審慎處理

洪英花加油

司法人權何在?

庭長職被拔 洪英花:意料中的事

扁家海角7億 尚差25萬美元

瑞士款七億全匯回 扁聲請停押

扁功過未論定

扁入獄後首出庭 連講3小時

壓傷的扁珍

心臟不適就診 扁:馬英九不是我敵人

查扣扁家資產 檢聲請被駁回

高院裁定 吳淑珍執行刑17年半

人民夜總會?

何忍置珍於死地

嗜血動物

「高等」高於「最高」?

法界批:扁案判決違憲留污點

尋找翁岳生

不准「馬統」築「藍牆」![金恒煒]

洪英花堅持:扁案判決 自始無效

——————————————–

台灣的國際形象重回白色恐怖的蒼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