扁︰
大四當律師至今
錢都是珍在管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1/new/jan/22/today-p9.htm
台灣高等法院昨日開庭提訊前總統陳水扁(左三)。
(台北市攝影記者聯誼會提供)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
高等法院昨再度開庭審理扁家被控洗錢案,
提訊前總統陳水扁,
並傳訊扁子、媳陳致中、黃睿靚夫婦。
扁否認洗錢,
指稱從大學四年級當律師開始賺錢至今,
錢都是妻子吳淑珍在管,
檢指控他洗錢,
「是莫須有的指控和推論」,
扁也質疑,
檢方辦扁案是「重複又重複」,
且好像切香腸般,
好像辦一百年也辦不完,
根本就是凌遲。
昨日庭訊休息空檔,
陳致中夫婦曾關切扁身體狀況,
扁則輕聲說明戒護就醫情形,
希望陳致中多照顧吳淑珍。
庭訊時,陳水扁否認洗錢,
他從來不知道陳敏薰曾給一千萬元支票,
也沒受請託,
他要特偵組「不要看見黑影就開槍!」
並反問說:
「有人給賄款會用支票嗎?」
「難道買官還要開支票?」
扁並指控特偵組胡亂辦案。
他說,
所謂的扁案,
有很多部分重疊,
是「重複又重複」,
如前中信金副董事長辜仲諒給政治獻金一事,
與國務費案、二次金改案重疊。
他抱怨,
特偵組偵辦扁案就像切香腸一樣,
一次切一點,
「阿公會生子、子會生孫」,
變成子案、孫子案不斷出現,
現在檢方偵查中、
一、二審都有扁案,
永遠沒完沒了,
這不是辦案,根本是凌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