扁入監後首次法庭見珍

 

扁入監後

首次法庭見珍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1/new/jan/15/today-p8.htm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

高等法院更審庭昨審理

前總統夫婦陳水扁和吳淑珍

涉國務費、南港、洗錢等案,

首度傳訊珍,並提訊陳水扁出庭,

這是扁入監後,夫婦首度法庭相見。

扁、珍兩人難得法庭相會,

數度關心對方身體健康狀況,

珍還兩次翻動扁的外套關切「暖不暖和」,

還拿牛軋糖給他吃,兩人互動反成為庭訊焦點。

至於審訊案情部份,檢辯則火藥味四起。

起因於檢方提出扁、珍涉及數案的洗錢犯罪,

應切割併罰,

甚至認為扁涉前一○一大樓董事長

陳敏薰收賄案之外的洗錢罪,

雖未起訴,但「屬起訴效力所及」,

亦應該是審訊範圍。

扁的律師石宜琳提異議表示,

前者應屬裁判上之一罪關係,

不應切割論罪,後者則是檢方未起訴扁,

「這樣做,不合法。」

另外,特偵組指控二次金改期間,

扁夫婦、兒子陳致中夫婦四人,

涉收取國泰金控等三業者共六億一千萬元,

聲請扣押扁家財產,經台北地院二度裁定駁回,

檢方不服上訴高等法院。

高等法院認為,

去年十一月北院判決二次金改案無罪,

檢方已上訴高等法院審理中,

「已脫離北院的管轄繫屬」,

檢方抗告並無實益,也無理由,

昨將抗告案駁回確定。

發佈留言

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 必填欄位標示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