扁入獄後首出庭 連講3小時

 

扁入獄後首出庭

連講3小時

http://iservice.libertytimes.com.tw/liveNews/news.php?no=445428&type=%E7%A4%BE%E6%9C%83

【20:55】〔中央社〕

台灣高等法院審理前總統陳水扁外交機密款案,

今天提訊陳水扁言詞辯論,

是扁入獄後首次出庭,

陳水扁與律師再度聯手花了近8小時答辯,

全案訂明年1月18日宣判。

陳水扁被控從民國89年8月至95年9月間,

先後11次利用外交出訪機會,

將外交部每次提供給元首的10萬美元零用金,

每次扣留其中3萬美元,

匯往海外供兒子陳致中留學使用。

台北地方法院今年6月8日判扁無罪,

但特偵組提起上訴。

全案二審今天進入辯論程序,

合議庭仍是採秘密庭審理,

案件自上午9時30分直到晚間7時許才結束。

據了解,

扁在庭中花費3小時

說明外交零用金用途,

扁並當庭喊冤,

指自己為國家盡心盡力,

卻因區區10萬美元零用金就被說貪污。

他也不滿檢察官未舉證,

就逼他講出機密外交用途,

對國家造成傷害。

扁的律師團當庭

搬出大法官釋字627號解釋,

主張總統有機密特權,

並駁斥檢方指控。

審判長於庭末諭知,

全案訂明年1月18日上午10時宣判

發佈留言

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 必填欄位標示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