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金改案二審/
吳澧培
批檢無證據還起訴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1/new/jan/13/today-p18.htm
台灣高等法院昨日開庭審理二次金改案,
前總統府資政吳澧培出庭應訊。
(記者羅沛德攝)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
高等法院昨首度審理二次金改案,
國泰金控副董事長蔡鎮宇、
前總統府資政吳澧培等人均喊冤,
吳澧培表示,絕未涉及洗錢不法,
無奈說「此案我很像是陪審的角色」,
批評檢方無證據卻起訴他,
一審已判他無罪,
檢方卻還上訴,讓他對檢方很失望。
前總統陳水扁夫婦、金控高層等人
涉及的二次金改案,
一審依金控合併非總統法定職權,
判扁、珍等廿一人皆無罪,
檢方不服對扁等廿人上訴二審,
合議庭昨日首度傳訊蔡鎮宇等四人出庭。
檢方說明上訴理由,
仍指控蔡鎮宇等人涉及協助扁家洗錢。
蔡鎮宇、吳澧培均喊冤,
表示沒有協助扁家洗錢犯意,
蔡鎮宇說,
扁嫂透過吳景茂的妻子
陳俊英租用國泰世華保險箱,
整個過程和存放的東西,
他都不清楚,沒有協助洗錢。
吳澧培對被檢方指控
為扁處理一百九十一萬美元一事,
涉及洗錢,表示扁當時告訴他錢在國外,
才不疑有他為扁處理,沒想到惹出是非。
前兆豐金董事長鄭深池表示,
九十四年一月間,
吳淑珍請他暫墊一百五十萬美元,
當時以為珍要理財,
絕非為珍掩飾犯罪所得,
也沒有懷疑珍的款項來源是否不法。
前國泰世華銀行副董事長李明賢指出,
無意隱匿陳俊英租用國泰世華銀行保險箱開戶資料,
是因當時媒體報導趙建銘的信用卡資料曝光,
才未透露租用保險箱一事,絕未涉及不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