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扣扁家資產
檢聲請被駁回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0/new/dec/16/today-p5.htm
〔記者劉志原、林俊宏/台北報導〕
特偵組認為扁家在二次金改案中
有不法所得六億元,
向法院聲請查扣扁家定存等資產,
高等法院認為,
扁家海外資產已被查扣六億,
駁回特偵組聲請,
本案仍可抗告;
特偵組指出,
將在收到裁定書後做必要救濟處理。
特偵組認為,
扁、珍涉貪污罪,
併科罰金共五億多,
向法院聲請查扣
扁家在台北的民生寓所、
寶徠花園廣場住宅
等七處不動產
以及
吳淑珍、陳致中、黃睿靚
銀行定存四千八百萬元
及兩千四百餘萬元證券。
高院認為,
扁在相關案件中
尚未被查扣不法所得有四億餘元,
但扁家海外匯回六億餘元,
已超過不法所得,
沒必要再查扣扁家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