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專論/
從海外看陳水扁案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0/new/dec/12/today-p7.htm
陳水扁案三審定讞後,
當事人被正式遷往監獄服刑;
下肢癱瘓、體重只有二十八公斤的
前第一夫人吳淑珍也要被關進監獄,
更凸顯陳水扁夫婦的司法人權問題。
綜觀扁案,
起碼在五個方面值得重申和重視:
第一,
違反程序正義、政治干預司法。
扁案先被輿論審判,
後遭押人取供、長期羈押等,
都讓人想到中國文革時毛澤東打倒政敵的方式,
完全是意識形態壓倒司法。
而臨時撤換(憑抽籤拿到審理權的)法官,
讓判馬英九無罪的人來審理、
判決馬英九的政敵,
這是政治干預司法的明顯標誌,
從而使扁案毫無公正公平可言。
在三審定讞前夕,
馬英九總統宴請司法界高層主要人物,
對扁案下指導棋,
說什麼「國民的期待」。
最基本的司法常識是按事實審理,
簡直不可想像,一個哈佛畢業、
做過法務部長的現任總統,
居然要求司法界按所謂人群的「期待」判案。
一個民主國家的總統,
如此明火執仗地用行政權力干預司法,
實令人瞠目。
為什麼馬英九不被銬手銬?
第二,
沒有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陳水扁最早是因總統特別費案被起訴,
隨後立刻被銬上手銬。
但馬英九也因首長特別費案被起訴,
司法機關為什麼沒有按照同等原則,
給馬英九銬上手銬?
這本身就是司法雙重標準!
陳水扁被起訴後就被羈押,
在三審定讞前,被羈押兩年多,
理由是擔心他「逃跑」。
但馬英九特別費案被起訴後,
怎麼不被羈押?
為什麼不擔心馬會「逃跑」?
而且馬英九還有美國綠卡,
他妻子也不是殘障,
更有「逃跑」條件。
這樣兩種對待,
完全違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則!
第三,
利用制度漏洞打擊政敵。
無論是特別費案,還是政治獻金等,
都是國民黨獨裁統治時代留下的後遺症,
有嚴重的制度問題,
應從政治層面進行改革,
而不應用它做手段打擊政敵。
在馬英九特別費案遭起訴時,
我曾撰文,
馬英九不應因此被定罪,
因這是制度漏洞的政治問題,
不宜司法審理。
任何政黨拿司法做工具,
損害的都是民主制度。
扁案的主要癥結,
是如何看待政治獻金問題。
如認定陳接受政治獻金是「受賄」,
那為什麼送錢的人不算「行賄」?
實情是,
如法律追究「送錢者」,
勢必牽扯出:
他們也給國民黨總統候選人「送了錢」,
而且數額可能更高。
送錢者不是行賄,
拿錢者卻是受賄,
如此缺乏邏輯的判案,
哪有最起碼的司法公正?
濫用司法比貪腐更可怕
更有甚者,
馬英九拿到的那些政治獻金
為什麼就不是「受賄」?
根據媒體報導
引述李遠哲和柯建銘的話說,
馬英九在選總統時,
就有科技界等大老分別給了他約十四億台幣。
而馬英九夫婦按規定
公佈他們個人的十多個帳號中,
根本就沒這十六億。
那這些錢都在哪裡?
當然馬夫婦不用把錢匯到
海外或把現金藏到銀行金庫,
因沒有人敢查他們的帳,
國民黨從來都是清算別人。
第四,
政權濫用司法遠比貪腐可怕。
我在評論陳水扁案時
反覆強調一個觀點:
即使、假設陳水扁有貪腐,
它造成的損害,只是毀掉個人;
而馬政府和國民黨
利用司法做打擊政敵的工具,
踐踏司法而造成的損害,
毀掉的是台灣的司法機制,
毀掉的是整個國家的民主制度!
中國傳統文化向來推崇「先聖後王」,
過於強調人的道德性,
什麼聖人、完人等。
而西方則是追求制度的完善,
相信制度的保障,
而不是什麼聖人。
相信「聖人」是製造和保護腐敗的最大溫床。
國民黨遺留下來的千瘡百孔的制度,
是遠比清算陳水扁更嚴峻、
更當務之急的問題。
在野黨對此議題不僅鮮有抗爭的聲音,
甚至近乎成為順應國民黨宣傳的犧牲品。
撕裂族群的馬政府
第五,
扁案處理強化藍綠對立,有損族群和解。
一個誰也無法否認的事實是:
台灣藍綠的對立,
帶有強烈的族群分裂色彩。
馬政府在扁案過程中的肆無忌憚,
不僅表現了強權的霸道,
也彰顯了
一個族群對另一個族群的毫不在意。
陳水扁沒被定罪前,
被非法羈押七百多天;
送進監獄後,
還被和其他犯人關進一個房間。
這實在過分!
在南韓,
全斗煥總統不僅被控貪污兩億美元,
更有光州血案責任
(下令鎮壓,導致幾百平民喪生)等叛亂罪,
但被判處死刑後不久就被減刑,
一年後就被特赦;
在關押期間,
他也沒有受到任何羞辱和虐待。
陳水扁執政八年,沒有任何血債,
所謂貪腐,
也在相當程度上是制度使然、歷史共業。
現在,
還要把他的大小便都不能自理的殘障妻子關進監獄,
而不顧台灣的現有法律
(生活無法自理的殘障人士可不用進監獄服刑),
這不是更刺激藍綠對立的挑釁行為嗎?
只是上述五點,
就清楚地表明,
陳水扁案不是一個司法案,
而是一個政治清算案。
但整個華人社會
對這個嚴重違反司法程序正義的操作,
遠沒有對所謂的貪腐憤怒,
這個現狀是華人社會習慣「人治」
而漠視「法治」的最典型一例。
在整個扁案審理過程中,
民進黨始終沒有對司法機關的
違反程序正義和司法公正原則
做出強有力的抗議;
在五都競選中
甚至對這麼重要的議題完全迴避,
對國民黨狂熱煽動扁案,
以此轉移它自己是
最大的腐敗、利益集團這個事實,
既沒有警覺,更沒有勇氣挑戰。
這不僅是綠營的悲哀,
更令人對台灣的民主制度
能否保住而忐忑不安。
(作者曹長青,獨立評論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