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瑞仁內疚麼?

2016-07-21 06:00

http://talk.ltn.com.tw/article/paper/1013243

(作者為前司法官)

◎ 凌博志

 

《自由廣場》

 

陳瑞仁內疚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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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地檢署檢察官陳瑞仁。

(資料照,記者黃欣柏攝)

 

本來以為檢改會已經解體,成為歷史記憶,

不意前發起人陳瑞仁突然宣布要結束「冬眠」,

「復出」運作。

 

陳瑞仁把檢改會的「解體」美化為「冬眠」,

心虛之餘難道沒有一絲內疚?

 

幾十年來,檢察體系當改應改的弊病,從未減少,

甚至越發嚴重,檢改會豈能睜眼冬眠,而且一眠十年?

 

講白一點,

這些年檢察改革之所以沒有檢改會的角色,

是因為它成立時來者不拒,良莠不齊,

之後又受制政治、相互傾軋,內鬥不斷,

甚且因個別成員的胡作非為,失去多數檢察官支持,

而逐漸渙散崩解。這段期間,

 

曾經是檢改會大咖的一票人,

除了陳瑞仁明哲保身外,其餘大多捅過樓子,

陳瑞仁的所謂「復出」帶領的還是不是這個爛班底?

 

我不識陳瑞仁,也沒有共同朋友,

但知道他敢言敢衝,發起檢改會,

也曾偵辦總統國務機要費案,起訴吳淑珍,

讓他名噪一時,成為司法英雄。

 

當時,同儕當他是偶像,人民稱他是鐵漢,

好話不輕易出口的媒體評論人像

司馬文武、楊渡,都大力吹捧,

說「他的事跡應戴入史冊,成為民主的里程碑」;

「他讓公平可以期待,正義可以實現」,

這些美讚,也讓人們對他帶領的檢改會,充滿期待。

 

1998年檢改會成立時,誓言一要爭取檢察官辦䅁空間,

扺制首長不當干預。

二要介入檢察官人事陞遷,抗衡上級專擅。

 

但前者牴觸刑事訴訟法檢察一體的設計,未獲有效共鳴,

只能由各別檢察官嘴巴嚷嚷,過其乾癮;

後者獲得回應,法務部的人審會由檢察官選出的委員佔多數主導,

多位檢改會成員也先後獲選為檢審委員。

 

但因設計不良,初期的理想逐漸變質,

近幾年為了接近權力核心或升官,

許多不肖檢察官在參選委員時綁票、換票,糾紛頻起,醜聞不斷,

當局完全束手無策,彼時的改革成為今日的包袱,

始作俑者應該噬臍莫及吧。

 

陳瑞仁不管是靜極思動,還是不甘寂寞,

他聲稱「復出」的理由是

不願看到司法改革被少數特權聲音壟斷

以及「權貴財閥利用司改,企圖影響檢察官辦案」,

媒體解讀他指的是民間司改會廣泛的律師界

 

真相為何,我沒興趣探索,

但小英想廣納各方意見,

採拮司改方略,當然希望有志者,各抒其見,

學界、律師及民間司改團體,理所當然,都該全力以赴,

司法體系,

特別是一腔熱血的陳瑞仁更該挺身而出,不能缺席,

但非要假那個惡名昭彰,名存實亡的檢改會之名,

將會成事不足,噩夢一場。

 

說起檢改會的過去,簡直不是一個「亂」字了得,

且舉數例,可以證我言之不誣。

 

其一、

第一批多數成員為檢改要角的特偵組檢察官

站成一排,發誓辦不出扁案將集體下台

惡形惡狀的表演「政治正確」,令人痛絕。

 

其二、

也是檢改會成員的越姓檢察官,遠赴日本,

教唆共同被告回台偽證,陷害陳水扁,

到現在還穩坐馬鞍橋,沒人究責。

 

其三、

朱姓核心成員任檢察長時,濫搜全台各大醫院,

被質疑時,毫不臉紅的說:只是要嚇嚇他們。

 

其四、

陳姓要角干預人事不逞,

竟每日在論壇咀咒因病開刀的法務部長不得好死,

嗣又因關說案件被拔去主任檢察官,降調他地。

 

其五、

吳姓成員滿口怪力亂神,兄弟檔奇言怪行,

兄靠請託進特偵組,弟則介入民間紛爭,被削職降調。

 

其六、

某曾姓成員屢遭非議,又與多位要角頻起糾紛,互揭瘡疤,

終致團體散離,形同崩解。

 

這些真人真事,有憑有據,

不知領頭羊陳瑞仁是在「冬眠」中沈睡,一無所知,

還是自己人犯錯,故意視而不見?

 

出現八成四和七成六的不滿意度,是司法之恥,

更是所有從事偵審工作的法律人之恥,

小英政府背負千鈞之重的改革壓力,前途充滿荊棘,

願意在改革的志業上軋上一角的人,必須摒棄專業傲慢,

接受不同意見,千萬別懷疑別人的動機,

也不該堅持非某些人不可。

 

至於讓過去禍亂檢察體系的檢改會復活,

回來胡攪瞎整,鐵定是請鬼拿藥單,死路一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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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一、

第一批多數成員為檢改要角的特偵組檢察官

站成一排,發誓辦不出扁案將集體下台

惡形惡狀的表演「政治正確」,令人痛絕。

 

其二、

檢改會成員越姓檢察官,遠赴日本,

教唆共同被告回台偽證,陷害陳水扁,

到現在還穩坐馬鞍橋,沒人究責。

 

其三、

朱姓核心成員任檢察長時,濫搜全台各大醫院,

被質疑時,毫不臉紅的說:只是要嚇嚇他們。

 

其四、

陳姓要角干預人事不逞,

竟每日在論壇咀咒因病開刀的法務部長不得好死,

嗣又因關說案件被拔去主任檢察官,降調他地。

 

其五、

吳姓成員滿口怪力亂神,兄弟檔奇言怪行,

兄靠請託進特偵組,弟則介入民間紛爭,被削職降調。

 

其六、

某曾姓成員屢遭非議,又與多位要角頻起糾紛,互揭瘡疤,

終致團體散離,形同崩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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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地檢署檢察官陳瑞仁

 

特偵組檢察官陳瑞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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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訴陳水扁特偵組檢察官陳瑞仁

政治介入司法古今中外皆然只是程度問題]

 

[陳瑞仁

現在無法做通案性干預  案件可能是法官檢察官自行揣模上意 ]

>>>>>

偵辦起訴前總統陳水扁前特偵組檢察官陳瑞仁

在司改座談會上說,

政治介入司法古今中外皆然, 不同的只是程度多少的問題。

陳瑞仁說現在台灣已經無法從上而下做通案性的干預

有些案件可能是法官檢察官自行揣模上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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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嚴後的馬英九,

表面上沒有兩蔣那麼霸道,其實也差不多,

連司法也是一樣,許多司法官心態並沒有解嚴,

他們還是唯國民黨「主子」是從,

凡事遇到藍營人士的案子,

多半會自動轉彎,不是無罪,就是從輕發落,

否則當年同樣是「貪汙」,

為何馬之特別費無罪扁之國務機要費卻有罪

 

審判者還是同一位法官

 

反之,

那位曾經鐵面無私起訴馬的檢察官侯寬仁

最後下場為何?

 

甚麼司法獨立,簡直笑死人!

 

 [相關 ]  扁案是政治性事件[ 鄧鴻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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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自《曹長青:我為什麼改變了對李前總統的看法》,

全文請見金恆煒先生主編的

《當代》月刊2007年4月號:

http://caochangqing.com/big5/newsdisp.php?News_ID=1536)

李登輝的第二個較大舉動,

是在施明德的紅衫軍們倒扁的時候。

 

大家可能都注意到了,

當時綠營的主要人物,

包括當年因為保護施明德而被判刑的高俊明牧師等,

都出來痛斥施明德,

但李登輝卻沒有一次公開站出來批施明德

 

後來人們得知,李登輝當時還跟施明德暗中聯手,

目的是打倒陳水扁。

後來還親自去拜見施明德,兩人把酒暢談七小時!)

 

 

 [相關 ] 

馬英九迫害陳水扁,李登輝負多大責任?[  曹長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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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士最高法院裁定 陳水扁家族不法所得應還台灣

2015-04-29  16:27

http://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1301834

 

瑞士最高法院裁定

陳水扁家族不法所得應還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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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

 

前總統陳水扁及其前第一家庭成員,

因涉犯二次金改貪污案

將海角七億匯往瑞士,瑞士最高法院已裁定,

有關陳水扁家族因二次金改弊案匯至瑞士的不法所得,

其中台灣已判決確定的元大併復華案不法所得合計674萬6840美元,

折合新台幣約2億元,應返還台灣。

瑞士最高法院裁定,有關陳水扁家族因二次金改弊案匯至瑞士的不法所得,其中台灣已判決確定的元大併復華案不法所得合計674萬6840美元,折合新台幣約2億元,應返還台灣。(資料照)

瑞士最高法院裁定,

有關陳水扁家族因二次金改弊案匯至瑞士的不法所得,

其中台灣已判決確定的元大併復華案不法所得合計674萬6840美元,

折合新台幣約2億元,應返還台灣。

(資料照)

 

97年9月22日及12月5日,

特偵組兩度向瑞士司法機關提出司法互助請求,

經瑞士司法當局協助凍結陳致中、黃睿靚所掌控

設於瑞士美林銀行(Merrill Lynch Bank(Suisse)SA)之Bouchon帳戶、

蘇格蘭皇家庫茲銀行(RBS Coutts Bank AG)之Galahad Management帳戶下

之資產及設於瑞士威格林銀行(Wegelin and Co. Private Bankers)

之Avallo、Bravo帳戶下之資產。

 

其中,

Bouchon、Galahad等2個帳戶

涉及龍潭案、南港案、國務機要費案

及相關洗錢案等不法所得,

合計約2261萬4850萬美元,折合新台幣約6億8986萬5993元,

即所謂「海角七億」,

經特偵組多次與陳致中夫婦協調,

陳致中夫婦已在99年3月間,

簽署自願匯回特偵組指定帳戶授權書,

99年5月起,

相關款項已陸續從瑞士美林銀行及蘇格蘭皇家庫茲銀行匯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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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名嘴說得更好:

有黨證,

笨是不用坐牢的,

裝笨一定可免牢獄之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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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mmy Yang · 留言最多的人

 

阿扁已付出坐牢六年的代價~~~~這是整肅政敵耶!

特偵組配合演出呢!

阿扁的污名比較多~~~~~~~~~~~這是整肅政敵耶!

泛藍媒體配合演出呢!

阿扁目前的判刑只有一條,

是法官突發起想用『實質影響力』起訴耶!

咱們就好好來用『質實影響力』來套用在馬英九身上,

來看看馬英九有多少的『實質影響力』吧!

內容絕對~精采可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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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高鋒 ·

 

我不相信馬的下場與扁一樣


政權交接半小時馬上限制出境

不會發生的

台灣人是會整台灣人

但是不會整到高級外省人

不相信

那你問問當時特偵組的台灣人檢察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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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河市土地當初以交通用地的名義,

用一坪七萬元的超低價徵收,

如今多數卻蓋成住宅、商場、辦公室,

是不是違法違憲,

損及人民的權益,不辯自明。

 

馬英九是此案的始作俑者,

他嗜錢如命,捨不得花錢,但一個錯誤決策,

卻讓民眾的財產一夕之間貶得一文不值,

這是有良心的政治人物所該做的事嗎?

 

馬英九及市府承辦人員是否貪瀆,吾人不敢妄論。

 

名嘴說得好,

笨是不用坐牢的,但是裝笨則不一定可免牢獄之災。

 

相關公文顯示

官員的喪權辱國,到底是笨或是裝笨,

在司法調查下應該很快可以得到答案。

 

 [ 相關 ] 裝笨,就不必坐牢?[蘇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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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構陷羅織陳水扁貪腐罪名 ]

 

司法對扁所起訴的案子,

侵占機密案2014年8月29日,特偵組查無犯罪事證,

全案簽結;

海外洗錢案2014年8月06日,特偵組查無不法實據,

全案簽結;

教唆幕僚偽證案2012年08月18日高院改判,逆轉改判扁無罪;

國務機要費案,2011年8月26日高院改判,無罪定讞;

機密外交案2011年4月28日駁回上訴,無罪定讞;

南港展覽館案2010年11月11日高院撤銷,發回更審。

 

唯一被定讞入罪的「龍潭案」,

涉案人辜仲諒委託律師兩度公開承認當年作「偽證」,

但法官不採信。

 

[ 相關 ]  扁案是政治性事件[ 鄧鴻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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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he Outlaw, Harvard Law School ]

最基本的司法常識是按事實審理

簡直不可想像,

一個哈佛畢業、做過法務部長的現任總統,

居然要求司法界按所謂人群的「期待」判案

 

[ 相關 ]  「扁案」到底是什麼性質  [《台灣海外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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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檢驗民主的細節   戳破台灣民主法治假象  ]

「我無法想像這樣的政黨竟然還能夠繼續執政,

這是國民黨幸運,還是人民無知懦弱

在我眼中,台灣還不是一個自由民主的國家,

你們的政府沒有還原歷史真相正式向人民道歉前,

怎麼還能大聲說台灣是一個民主的國家?」

——–>  只要控制新聞媒體

大聲說台灣是一個民主的國家 ???

包裝民主先生  ???

謊稱建國一百年 ???

構陷羅織貪腐罪名 ???

[  成龍 : 台灣的民主是個笑話 ]

[ 相關 ]  一位德國女士的直言 [   潘惠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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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年十一月,

當地方法院對前總統陳水扁遭指控的一項罪名做出無罪判決時,

馬總統公開批評了此項判決,

表示司法系統不應「與現實脫節」及「違背社會期待」。

 

同月九日,

馬總統邀請了司法院長及檢察總長聚餐,

並且再次表達了對該判決的不滿。

 

而僅兩天後, 於十一日,

最高法院忽然宣布對陳前總統遭起訴另一案的最終「有罪」判決。

 

如果這不是關說,那甚麼才是關說?

 

[ 相關台灣憲政危機聯合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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