扁龍潭案罰金 首筆1700多萬入國庫

扁龍潭案罰金

首筆1700多萬入國庫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1/new/jun/1/today-p11-3.htm

 

〔記者林俊宏/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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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地檢署執行扁家涉及龍潭弊案

併科罰金三億零八百萬元,

檢方依判決書內容,

前天首度發函彰化銀行將前第一夫人吳淑珍、

吳淑珍胞兄吳景茂二人帳戶

共一千七百多萬元轉存入國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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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不足款項,

檢方將以拍賣珠寶及不動產方式追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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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方此次執行扁家帳戶共有三個,

包括吳淑珍名下

有新台幣八百萬元定存的彰化銀行民生分行帳戶,

以及吳景茂名下

有新台幣八百九十六萬二千三百七十五元的現金帳戶、

有美金二千九百九十三元的外幣存戶,

全部被檢方視為龍潭案的併科罰金刑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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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了解,

由於扁家資產分為現金帳戶、珠寶首飾

和不動產等三大類,

檢方決定先執行現金,

再變賣珠寶首飾,

最後才會拍賣寶徠及人文首璽等不動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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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明、金延華兩人還證稱,

辜仲諒希望返台後不被羈押,

且案件由特偵組偵辦對他較友善,

才請他們做不實陳報狀

並依特偵組意見,

改稱紅火獲利三億元

多數用於沖銷先前送進扁家的現金缺口,

餘款供扁家日後再度索討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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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扁案相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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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土社團、法界呼籲立即放扁

 

本土社團、法界呼籲立即放扁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0/new/oct/7/today-p12.htm

律師李勝雄(左起)、台灣之友會總會長黃崑虎、新台灣國策智庫董事長辜寬敏、台灣社社長吳樹民、陳林法學文教基金會董事長陳繼盛、律師鄭文龍等,昨召開「羈押無理,立即釋放陳前總統」記者會,表示扁案已無羈押理由,如此粗暴的司法處理不是法治國家應有作為。

(記者劉信德攝)

〔記者李欣芳/台北報導〕

陳水扁前總統遭羈押已近兩年,本土社團大老及法界人士昨共同呼籲立即釋放陳前總統。

獨派大老辜寬敏表示,扁案發生至今,他已不信任台灣的司法,阿扁道德上雖有瑕疵,但法律上無罪,二○一二年綠營拿回政權,第一個就應該把馬英九給銬起來!

辜寬敏質疑當權者並打比方說,現在押阿扁六百天,未來「關你一千二百天」,加害者也要受處分。

本土社團及法界人士昨舉行「羈押無理,立即釋放陳前總統」記者會,新台灣國策智庫董事長辜寬敏、台灣之友會總會長黃崑虎、台灣社社長吳樹民、律師李勝雄、陳繼盛及陳水扁的辯護律師鄭文龍等人出席。

會中由鄭文龍宣讀共同聲明指出,陳前總統自二○○八年十一月十一日遭馬政府逮捕羈押至今已近兩年,就法律而言並無羈押扁的理由,就國際人權的標準而言這也是完全違反基本人權的羈押,更何況陳前總統是卸任總統,如此粗暴的司法處理實非民主法治國家所應為。

聲明並指出,二次金改辯論庭時,杜麗萍當庭指出,特偵組要她咬扁受賄,否則就要予以羈押,特偵組違反程序正義不法辦案,強欲入扁於罪已經罪證確鑿。

鄭文龍質疑扁案是政治鬥爭,他說,連法官都不守法律、不講信用,原本說二審辯論終結要釋放阿扁,後來又說扁家海外匯款匯回才要放人,結果款項匯回也沒放人,法官信用已破產。

不過,鄭文龍說,兩週前他到台北看守所探視陳水扁,向阿扁表示,正因為現在有五都選舉,研判執政黨不會在選前釋放扁,因為一放人,深藍選票會鬆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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