氣官官相護
黃瑞華:法官應悲憐人民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1/new/jun/9/today-fo1.htm
〔記者胡健森、劉志原/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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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地方法院院長黃瑞華
昨天得知司法院人審會
對於陳嘉年法官違失案,
僅以書面要求陳嘉年「注意」,
否決她建議的申誡懲處後,
隨即透過傳真方式,
向司法院長賴浩敏提出辭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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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瑞華認為,
司法院人審會的決議讓人無法接受,
她個人的價值判斷與司法院已經相距太遠,
她不願也無能再續任院長一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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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瑞華表示,
陳嘉年法官
因怠忽造成遲延發送卷宗一年十個月的違失,
已經嚴重侵害人民的權益,
也讓被害人及家屬錯失求償的黃金期;
數年前,
士林地方法院院長林煌儀
就是因為有書記官遲延發送卷宗一年多,
最後下台負責,
顯示這個問題事關重大,
如今司法院人審會
竟然決議連「情節輕微」都不構成,
真是豈有此理。
黃瑞華說,
權力越大責任越大,法官的權力這麼大,
更應該對人民的悲苦要心存悲憫之心,
用心照顧人民,
設身處地為人民設想,
這一年十個月的時間,
對於弱勢家庭的被害者及家屬而言,
會是怎麼樣的一種煎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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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到被害家屬的遭遇,
黃瑞華不禁聲音哽咽,
眼眶泛淚。
得知司法院人審會的決議,
黃瑞華感到相當悲憤,
隨即打了一份辭職信,
向院長賴浩敏請辭。
請辭信第一句就寫著
「賴院長,我錯了嗎?」
信中提到,自己依
「司法院暨所屬機關人員獎懲案件處理要點」
層報司法院審議的本院某法官懲處案,
還是與其他諸多法官懲處案一樣,
遭司法院人事審議委員會以否決作收;
「本人獲悉後,甚感錯愕,
深覺本人的價值取捨已與司法院相去甚遠,
實無能量續任領導,
在此公開向賴院長請辭兼任之院長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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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自律若不符人民期待 司改都將落空
信中寫著
「官官相護,嚴以責人、寬以律己」
是外界對法官的刻板印象,
呼籲賴院長,
若法官的自律、自省能力
不能符合人民期待,
所有的司法改革都將落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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署名則為「宜蘭地院法官黃瑞華」。
黃瑞華說,
賴院長上任時一再提出
以清廉、專業、信任
啟動司法改革的理念,
並且要對人民負責
贏回人民信任,
但事實上卻是
司法體系仍然只以法官自身的方便、習慣為主,
只要碰到了法官的利益,
人民的權利變得不算什麼,
讓她覺得自己就像是一個大笨蛋。
黃瑞華說,
她不惜得罪
宜蘭地方法院自律會的法官,
堅持法官應有的專業、品質、態度與是非,
但決議內容
卻是違背了賴院長所揭示
「司法為人民存在、法院為人民開設、法官為人民服務」
的信念,
她個人的價值判斷已經與司法院相差太遠,
沒有任何理由再受司法院委託擔任院長職務,
同時她個人不願也無能再續任院長一職,
因此決意向賴院長請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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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驗民主的細節 戳破台灣民主法治假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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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體系
仍然只以法官自身的方便、習慣為主,
只要碰到了法官的利益,
人民的權利變得不算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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