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沒救了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1/new/jun/12/today-f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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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為正義防線的法官,
在最近出爐的「台灣信任調查」中,
敬陪末座,竟然落入後段班,
廁身「最不信任」之列,
已達到有礙觀瞻的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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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不僅是警訊,更是可恥的象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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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墮落至此,
原來不是無端而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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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宜蘭地方法院的院長黃瑞華
用掛冠的方式
抗議法院與司法院「官官相護」的積習,
再一次彰顯司法不堪造就的可悲與可惡,
只能用「司法沒救了」來形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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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瑞華辭職的原因是,
做為院長的她不滿意
宜蘭地院自律委員會
將問題多多的法官陳嘉年輕處「書面勸誡」,
於是改以「記申誡懲處」送司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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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料司法院「人審會」
連「勸誡」都不提,
只改成口頭警告的「注意」;
據說是朝中有父親撐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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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論如何
地院「自律委員會」官官相護於前,
司法院「人審會」官官相護在後,
甚而後來居上,
當然兜頭潑了用心於改革的黃院長一盆冷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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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院長能不走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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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瑞華的堅辭院長職,
若只看成是「槓」司法院,
是把問題看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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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的是,
司法院喪失了自我改造的契機,
為了機構的自我利益,
司法院不惜閹割銳意改革的院長權柄,
以此澆熄「自律」之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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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們從此拿到
「苛以責人、寬以律己」的免罪令,
於是好官我自為之,
才不管人民的觀感,
也不措意信任度的江河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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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瑞華的請辭信第一句就寫著:
「賴院長,我錯了嗎?」
黃院長要質疑的是:
法官利益與人民權利相撞時,
司法院要站在哪一邊?
黃院長站在人民的一邊,
因此認為陳嘉年
在審理未成年少女遭性侵案時,
沒有依規定保護受害少女,
致使受害少女哭著逃出法院,
並以死抗爭,
再加上陳嘉年延遲送卷
長達一年十個月,
損及當事人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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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三年連續考績吃乙的恐龍法官,
沒有成為司改的祭品,
反而是符應人民期望的黃院長
成為「司法公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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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瑞華的去職,
雖然是「司法現形記」中的一章,
但也讓我們看到司法界竟然還有勇者,
一盞明燈襯出一片黑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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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只能寄望不熄的爝火,
能讓司法在死亡中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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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院長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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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金恒煒,當代雜誌總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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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驗民主的細節 戳破台灣民主法治假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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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院「自律委員會」官官相護於前,
司法院「人審會」官官相護在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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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瑞華的堅辭院長職,
若只看成是「槓」司法院,
是把問題看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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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只能寄望不熄的爝火,
能讓司法在死亡中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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