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點探索》
言論爭議
不等於審判品質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0/new/dec/28/today-p17.htm
記者楊國文/特稿
士林地院庭長洪英花,
昨遭司法院人審會通過免兼庭長案,
多次發表與司法機關立場不一言論的她,
算是司法界內的「反對派」,
結果在一個應該就事論事、
依法論法的人事審議會議上,
有人質疑她「爭議多」,
接著就獲通過免兼,
這種發展,
難怪引發當事人不平與外界議論。
洪主張前司法院長賴英照卸任前,
批示她和另兩位法官免兼庭長人事案「暫時保留」,
留待年底前修正該實施要點後再討論,
司法院也確實於十一月四日修訂通過實施要點,
明訂高等法院法官問卷之外,
增加同院法官、院長的問卷意見,較為周延。
但令人不解的是,
這個增加的部分,
並沒有用在評斷洪英花等的人事案上,
而是明年才開始實施,
變成專由不太熟悉洪英花審判品質、
行政職領導能力的高院法官,
來評斷洪英花是否適任庭長。
若要周延處理本案,
按理,
司法院應直接使用新的、
較周延的規定要點,
如果非要明年才實施,
則人事案稍微順延一下,
到明年再處理,也並非不可行;
結果硬是用舊制,並引發議論,
司法院有必要這麼急嗎?
另一項受關注焦點,
是司法院人審會有委員質疑洪英花,
過去有風評不佳等爭議,
就此大做文章;
有法界人士認為,
法官的價值是在審判品質,
且何謂有爭議,
是部分人審委員的主觀看法,
若以法官審判外的事物
論斷她是否適任庭長職位,
是否有欠妥之處?
值得深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