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洪英花
槓司法院長
被提列不適任庭長
控賴浩敏和秘書長林錦芳
政治迫害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0/new/dec/24/today-t1.htm
〔記者張文川、項程鎮、曾韋禎、楊國文/台北報導〕
法院庭長槓上司法院長!
士林地院刑事庭長洪英花,
被提列為不適合續任庭長,
司法院定下週一召開人事審議委員會,
表決是否免兼庭長;
洪英花認為,
司法院長賴浩敏、
秘書長林錦芳涉廢弛職務,
使她名譽受損,
昨前往監察院檢舉賴、林失職、違法違憲,
盼監院依法糾彈兩人,
並到司法院送交國家賠償聲請書,
求償一百五十萬,
若司法院決定不賠,
她就要打國賠官司,
爭個公道。
聲請國賠 要求監院糾彈 司院下週表決是否免兼
曾多次針對扁案發表法律見解的洪英花質疑,
林錦芳是馬總統的同學,
因為想當大法官才揣摩上意,
讓賴浩敏上任後第一件人事案就是剷除異己,
「這是政治迫害」,
賴上台就急著鬥爭整肅,才是不適任,
必須要下台;
她說,
「我被凌遲半年了,
名譽掃地,總不能白白被踐踏吧!」
為了尊嚴她決定放手一搏!
針對洪的指控,
林錦芳回應說,
本案一遞狀,
院長賴浩敏和她都成為當事人,
未來將依法進入國賠審議程序,
賴和她都不便表示意見。
洪批圈選過程黑箱作業 賴林成為當事人不表意見
司法院今年六月採不記名投票,
向一○四位高院法官發出選票,
對全國一審法院的庭長
圈選「適合續任」或「不適合續任」,
最後只回收卅張選票,
洪英花有十九張不適任票、
四張適任票,
另七張未勾選她。
洪忿忿不平說,
選票只列出百餘名被圈選庭長名單,
未附參考數據、資料,
全憑「印象分數」投票,
人緣不好、易得罪人的庭長,
就成為被打壓對象,
這不只影響法官審判獨立,
也讓黑手得以伸入干預司法。
當時投票結果有六位庭長被提列不適任,
送至司法院職期審查委員會,
委員會表決後,
將洪英花等三位庭長
提案送交司法院人事審議委員會。
洪英花說,一位南部庭長,
「適合續任」比「不適合續任」多一票,
也和她一起被列入三人名單;
另有兩位不連任票多於連任票的庭長,
卻在表決時逃過一劫,
她質疑過程「充滿黑箱作業,
投票與審查毫無標準」。
免兼案原擱置突被提出 司院:該案是暫時保留
不適任案送到司法院後,
司院人審會七月十四日與廿八日二度開會,
但決議擱置免兼庭長案,
並附帶決議請司院組成專案小組,
在年底前研議庭長連任案
是否應送人審會審議。
洪認為,
依此決議,
三位庭長任免須與其他百餘位庭長連任案,
一併在這項決議案通盤檢討後,
再依新制辦理。
但賴、林上月上台後,
卻只「意思意思」形式上
修訂法官兼庭長職期調任要點中的兩條,
未符「全盤檢討」決議,
且讓三位庭長案適用舊要點處理。
她痛批,
賴、林二人不理人審會決議,
儘速將庭長任免問題入法、制度化,
反而便宜行事,
提出已擱置的免兼案,
兩人已涉及廢弛職務,
嚴重失職!
據了解,
適任比不適任票多一票,
卻仍被提列不續任的庭長,
是屏東地院庭長潘正屏;
兩位不適任票居多、
但未被審查會提報的庭長,
均任職於北部法院。
針對洪的說法,
司院人事處長梁宏哲回應強調,
當時人審會是決議「暫時」保留洪的免兼案,
等組成審查小組調查後才做決定,
並非決議「永遠」保留該案。
至於問卷回收率偏低,
梁宏哲指出,
高院轄區廣闊,
高院法官不可能認識轄內所有一審庭長,
因此通常只評鑑承審過同案的一審庭長,
不太可能去評鑑不認識的庭長。
另有高院法官私下表示,
沒收到問卷,
他則表示,
司法院是依內規發出問卷,
問卷送至高院人事室,
請工友直接分送高院所有法官辦公室,
不會漏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