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洪英花 槓司法院長 被提列不適任庭長 控賴浩敏和秘書長林錦芳政治迫害

 

法官洪英花

槓司法院長

被提列不適任庭長

賴浩敏秘書長林錦芳

政治迫害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0/new/dec/24/today-t1.htm

〔記者張文川、項程鎮、曾韋禎、楊國文/台北報導〕

法院庭長槓上司法院長!

士林地院刑事庭長洪英花,

被提列為不適合續任庭長

司法院定下週一召開人事審議委員會,

表決是否免兼庭長;

洪英花認為,

司法院長賴浩敏、

秘書長林錦芳涉廢弛職務,

使她名譽受損,

昨前往監察院檢舉賴、林失職、違法違憲,

盼監院依法糾彈兩人,

並到司法院送交國家賠償聲請書,

求償一百五十萬,

若司法院決定不賠,

她就要打國賠官司,

爭個公道。

聲請國賠 要求監院糾彈 司院下週表決是否免兼

曾多次針對扁案發表法律見解的洪英花質疑,

林錦芳馬總統的同學

因為想當大法官才揣摩上意,

讓賴浩敏上任後第一件人事案就是剷除異己

「這是政治迫害」,

賴上台就急著鬥爭整肅,才是不適任,

必須要下台;

她說,

「我被凌遲半年了,

名譽掃地,總不能白白被踐踏吧!」

為了尊嚴她決定放手一搏!

針對洪的指控,

林錦芳回應說,

本案一遞狀,

院長賴浩敏和她都成為當事人,

未來將依法進入國賠審議程序,

賴和她都不便表示意見。

洪批圈選過程黑箱作業 賴林成為當事人不表意見

司法院今年六月採不記名投票,

向一○四位高院法官發出選票,

對全國一審法院的庭長

圈選「適合續任」或「不適合續任」,

最後只回收卅張選票,

洪英花有十九張不適任票、

四張適任票,

另七張未勾選她。

洪忿忿不平說,

選票只列出百餘名被圈選庭長名單,

未附參考數據、資料,

全憑「印象分數」投票,

人緣不好、易得罪人的庭長,

就成為被打壓對象,

這不只影響法官審判獨立,

也讓黑手得以伸入干預司法。

當時投票結果有六位庭長被提列不適任,

送至司法院職期審查委員會,

委員會表決後,

將洪英花等三位庭長

提案送交司法院人事審議委員會。

洪英花說,一位南部庭長,

「適合續任」比「不適合續任」多一票,

也和她一起被列入三人名單;

另有兩位不連任票多於連任票的庭長,

卻在表決時逃過一劫,

她質疑過程「充滿黑箱作業,

投票與審查毫無標準」。

免兼案原擱置突被提出 司院:該案是暫時保留

不適任案送到司法院後,

司院人審會七月十四日與廿八日二度開會,

但決議擱置免兼庭長案,

並附帶決議請司院組成專案小組,

在年底前研議庭長連任案

是否應送人審會審議。

洪認為,

依此決議,

三位庭長任免須與其他百餘位庭長連任案,

一併在這項決議案通盤檢討後,

再依新制辦理。

但賴、林上月上台後,

卻只「意思意思」形式上

修訂法官兼庭長職期調任要點中的兩條,

未符「全盤檢討」決議,

且讓三位庭長案適用舊要點處理。

她痛批,

賴、林二人不理人審會決議,

儘速將庭長任免問題入法、制度化,

反而便宜行事,

提出已擱置的免兼案,

兩人已涉及廢弛職務,

嚴重失職!

據了解,

適任比不適任票多一票,

卻仍被提列不續任的庭長,

是屏東地院庭長潘正屏;

兩位不適任票居多、

但未被審查會提報的庭長,

均任職於北部法院。

針對洪的說法,

司院人事處長梁宏哲回應強調,

當時人審會是決議「暫時」保留洪的免兼案,

等組成審查小組調查後才做決定,

並非決議「永遠」保留該案。

至於問卷回收率偏低,

梁宏哲指出,

高院轄區廣闊,

高院法官不可能認識轄內所有一審庭長,

因此通常只評鑑承審過同案的一審庭長,

不太可能去評鑑不認識的庭長。

另有高院法官私下表示,

沒收到問卷,

他則表示,

司法院是依內規發出問卷,

問卷送至高院人事室,

請工友直接分送高院所有法官辦公室,

不會漏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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