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4.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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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陽花學運退場
佔領台灣立法院議場24天的反服貿學生
10日傍晚正式展開撤離行動,
但學運領袖指出,
太陽花學運並非只是一場學運,
而是一場公民運動,
這場運動,沒有結束。
太陽花學運週四結束佔領台灣立法院議場
反服貿轉守為攻,民間播種
(德國之聲中文網)
身穿黑衣,手臂上綁著黃色絲帶,
反服貿學生先在立法院議場內宣讀”人民議會意見書“,
強調會攻占議會是因為台灣代議政治嚴重失靈,
政府黑箱,國會踐踏民意,
佔領是為了奪回民主 。
宣讀完之後將議事槌放回主席桌上,交還立法院。
學運總指揮林飛帆表示,
退出國會是個重大決定,
因為退出後所面對的壓力絕不小於繼續留在國會。
林飛帆說,
“我們懷抱理想而來,承擔責任而去。
佔領國會只是這場行動的前言,
下一章將在民間社會展開,
轉守為攻,我們一定會贏。”
國會若未守承諾,揚言再起學運
議場內的學生手持太陽花
刻意從318當天佔領立法院的路線走出立法院,
並將太陽花交給議場外的民眾,
以此強調,今天的退場非句點,
只是逗號,另一個開始。
上千名反服貿群眾在立法院外集會,現場氣氛激動。
不過,
部分抗議團體仍堅持繼續留在立法院外,
寧願遭到警方抬離,
也不願退場。
警方已在周圍部署數千名警力,且將強制驅離。
立法院長王金平承諾先立法、再審查服貿協議
反服貿學運四大要求
包括
退回服貿協議、
制定兩岸協議監督條例、
先立法再審查、
召開公民憲政會議。
馬英九總統前次記者會雖有部分承諾,
行政院也已提出兩岸協議監督條例草案,
但直到立法院長王金平承諾一定會先立法、再審查服貿協議 ,
學生團體才決定退場。
不過,學生也揚言,
如果立法院通過的兩岸協議監督條例
是行政院版或王金平不守承諾,
會再動員攻進立法院,
或是包圍總統府。
馬英九堅持台灣須開放
318太陽花學運終於落幕,
馬英九總統稍早接見亞洲台灣商會訪問團時表示,
近來輿論清楚顯示,
希望學生盡快退出議場,
把國會還給立法委員,
使得民主政治能夠儘速恢復原狀。
馬英九說,
“大家都很肯定學生關心國事的熱情,
可是,
霸占立法院議場讓國會24天沒辦法開會,
這絕對不是一個正常的民主國家可以接受的事情。”
然而,
反服貿學運顯示
台灣社會憂慮和中國大陸互動過於密切 ,
甚至恐懼成為第二個香港。
對於仍存在的兩岸服務貿易協議審查爭議,
馬英九認為,
既然是逐條審查,
當然可以有不同的意見,
屆時以表決方式解決。
他說,
政府未來會就兩岸協議做更多的溝通,
而台灣是一個小而開放的經濟體,
要繼續開放下去才會有前途,
不論是誰當政,
都要走這條路。
民進黨遭質疑”邊緣化”
太陽花學運不只讓執政的國民黨政府備感壓力,
最大在野黨民進黨也被外界質疑有”邊緣化”危機,
連綠營內部也傳出不滿聲浪,呼籲召開”黨是會議”。
前副總統呂秀蓮認為,
學運的過程有秩序、理性,
並受到民眾的歡迎及支持,
都讓民進黨汗顏。
民進黨內部若不進行改革和反省,
並且做出整合,
做一個有使命感的政黨,將可能步入國民黨的後塵。
反服貿學生週四撤離台灣立法院
但立法院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認為,
學生佔領議場後,
民進黨不必跟學生搶發言權,
因為這是學生為主的活動,
民進黨也沒被邊緣化,
有自己角色要扮演。
國民黨立委張慶忠在立法院聯席會輪值主席時,
朝野立委爭吵混亂中
以短短30秒宣布將兩岸服貿協議送院會存查,
被認為是引爆此次學運的導火線。
國會因太陽花學運停擺超過三週,
學生退場後國會如何重拾人民信任,
有立委主張,
正是啟動國會改革的最佳時機;
但也有立委直言,
如果朝野協商制度不改,
國會還是會恢復藍綠惡鬥的原點,
這場學運只不過是”一場遊戲一場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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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Dictator
一個九趴總統竟可搖身一變,
以黨主席指揮過半立委,貫徹自己背離民意的意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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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en dictatorship is a fact, revolution becomes a right”
-Victor Hu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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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商業週刊(Business Week)二十四日以
「四面楚歌的馬英九與遭罷黜的亞努科維奇有著令人尷尬的類似」
( Ma vs. Янукович) Ma vs. Yanukovy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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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馬英九管理共產黨特區的領導方式-台灣人不買帳 ]
太陽花學運的熱潮在國際燃燒!
「彭博觀點」(Bloomberg View)
出現一篇引起回響的評論在網路上轉傳,
彭博專欄作家皮賽克(William Pesek)
以「中國正失去台灣嗎?」
(Is China Losing Taiwan?)為題,
點出馬英九總統的領導方式
像是在管理共產黨轄下的特區,
並誤認這種中共政治局式的政治策略會被台灣人買帳。
皮賽克提醒馬,「不是在當區長」!
[ 相關 ] 彭博:馬像在當中國區長[ Bloomberg Vie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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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發表的聲明說,
「服貿事件不過是冰山一角, 學生們和無數公民社運團體,
在國家危急的關鍵時刻挺身而出,
不但阻止了馬政府強令「服貿協議」闖關的企圖,
徹底凸顯馬政府完全喪失統治正當性,
更揭發了在國共兩黨私下交易的兩岸互動模式下,
圖利跨海峽政商資本集團、犧牲大多數人民利益之事實。
從此兩岸協商再也不允許密室協商,
任何政權再也不敢明目張膽的出賣台灣。」
[ 相關 ] 台灣反服貿學生周四傍晚撤離立法院[ BB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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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代」( TIME ) 駐北京特派員勞哈拉(Emily Rauhala)
以
『台北戰役』顯示台灣年輕人對中國多麼戒慎恐懼
(The“Battle of Taipei” Shows
Just
How Wary of China Young Taiwanese Are)
[ 相關 ] 時代︰馬血腥鎮壓 讓人想起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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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岸自由貿易協議意味階級分化和世代剝奪>>貧富差距加大 ]
[馬英九政府是以年輕世代未來創業發展的可能性換取資本家的利益]
2008年國民黨重新執政,施政的首要課題–
建立與中國大陸更緊密的經貿關係 。
兩岸自由貿易協議架構完成,
意味階級分化和貧富差距將隨之加深。
馬英九政府是以年輕世代未來創業發展的可能性,
換取擁有強大遊說力道的資本家的利益。
為了阻止自己遭到「世代剝奪」, 年輕世代起而奮力抗擊。
台灣自由開放的政治、社會環境將因為服貿遭到侵蝕。
[ 相關 ] 什麼引爆了台灣學生反服貿[ 紐約時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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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黨敗逃台灣(日本國)40年戒嚴30年假民主>>聯共併吞台灣]
內戰負於共產黨後,
國民黨殘餘軍隊和支持者逃到台灣( 日本國土 )。
國民黨統治台灣實行了40年的戒嚴,
在上世紀80年代末將台灣引向了(假)民主。
多數台灣人強烈主張維持台灣事實上的獨立,
馬英九卻開啟一個與北京建立更緊密聯繫、
開展政治談判的不可逆轉的趨勢。
台北的領導人, 在維持事實上獨立的現狀時,
可以有理有據地指出, 政府是遵從公眾的意見。
台灣民眾渴望中國大陸所帶來的和平和繁榮,
但他們並不願意為了和平與繁榮, 而放棄主權或民主。
北京的立場是無法動搖的,
北京的勢力和影響是無法迴避的。
中國大陸以不同的方式向台灣加大施壓力度,
不可避免地會滑向中國大陸所渴望的統一。
[ 相關 ] 台灣的現狀還能維持多久[ 紐約時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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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人民誤以為全民直選選舉代表台灣人民的總統,
卻是
「延續台灣非法中國政權的世紀大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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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灣不該選舉ROC總統 >
[ 台灣不該選舉中華民國總統]
美國眾議院外交委員會主席羅斯蕾婷娜
2011年六月十六日華府辦「台灣為何重要」聽證會,
她強調
「台灣關係法和雷根總統六項保證仍然有效指導美台關係」;
其中一項(台灣故意漏網的新聞)是
她質疑「台灣不該選舉ROC總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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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早已廢止ROC,促ROC還政台灣人民進行建制。
台灣朝野應有正確認識和心理準備。
相關—>續「與鄭弘儀談公投」[連根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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騙取台灣人民選票延續殖民統治台灣澎湖。 ]
[台灣人民誤以為全民直選選舉代表台灣人民的總統,
卻是
「延續台灣非法中國政權的世紀大騙局」。]
————————————————————————————————-[ 台灣人的國籍 ??? ]
一九五二年四月廿八日「舊金山和約」生效,
台灣人才正式喪失日本國籍,
依一九五二年八月五日「中日和約」,
台灣人被強迫安排為「中華民國國民」。
當時未給台灣、澎湖住民作事前的「國籍選擇權」。
一九七二年九月廿九日在日中建交時,
「中日和約」失效,台灣人的國籍未再做安排。
二○○九年四月七日美國法院判決,台灣人為「無國籍者」。
目前,台灣為中華民國流亡政府統治,
全世界誤以為,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
此與條約、史實及國際法原則不符。
[ 相關] 清醒台灣人 [ 楊劉秀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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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台灣為中華民國流亡政府統治 ???
目前,台灣為國民黨殘餘者虛構的中華民國政府統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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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關條約係一八九五年四月十七日
在日本下關(馬關)簽訂,
在同年五月八日換文後始生效力。
台灣固然根據條約屬於日本國,
但是台灣島上住民的國籍問題,
則有選擇的可能。
在條約換文生效後兩年內,
台灣住民可以透過離開或留在台灣的方式,
來決定自己的國籍。
此項「國籍選擇權」為基本人權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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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四六年一月
國民政府公告將台灣住民「恢復」中華民國國籍,
曾引來英國、美國外交部的抗議。
當時外交部長王世杰
致台籍民意代表黃國書的信函曾提及此事。
同書第八十二頁記載,
一九四六年一月二十日,
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
根據一月十二日行政院命令,
公布台灣省省民
自一九四五年十月二十五日以後
回復中國國籍。
英國外交部一九四六年八月三十一日
致中華民國駐英大使館目前收存在國史館的函件指出:
「台灣雖已為中國政府統治,
英國政府歉難同意台灣人民業已恢復中國國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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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國務院於一九四六年十一月
致中華民國備忘錄,與英國立場完全一致。」
一九五二年四月十九日公布的日本政府公文書指出,
和平條約生效日起,台灣人喪失日本國籍。
由此可見,
台灣人在和平條約生效之前被迫取得中華民國國籍,
是荒謬無理,也不合國際法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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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葉公超部長
一九五二年七月間向立法院提出「中日和平條約」
(指即台北和約)案之補充說明指出,
「第十條規定台、澎人民及法人之地位,
為金山和約所無,但其對我之重要性甚大。」
而在台北和約生效的七年前,
未經台灣人民「同意」或「選擇」,
被迫地取得「中華民國國籍」,
顯然違反國際法原則。
[ 相關] 國籍選擇權 [ 陳逸南《北社評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