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檢察官荒謬提問發笑,被判40小時法治教育

2017-11-21

http://www.peoplenews.tw/news/253c284e-4000-4b68-be93-4ae2cfc27d65

程士華/台北報導

2104年4月11日路過中正一案,洪崇晏(左)被判無罪、撒丰安(右)在妨害公務罪被判緩刑兩年、保護管束及四十小時法治教育。圖/鍾孟軒(資料照)

2104年4月11日路過中正一案,

洪崇晏(左)被判無罪、

撒丰安(右)在妨害公務罪被判緩刑兩年、

保護管束及四十小時法治教育。

圖/鍾孟軒(資料照)

 

撒丰安:

對檢察官荒謬提問發笑,被判40小時法治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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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4月11日,有網友發起「路過中正一」行動,

在千人響應之下,中正一分局在晚間被包圍,

警方事後現場數名抗爭青年提告,歷經3年的司法程序,

被告Savungaz Valincinan(撒丰安・瓦林及那)

被判拘役40天,緩刑2年、保管束及40小時法治教育,

得易科罰金。

 

在當時同列被告的夥伴們支持下,

Savungaz發表了一份關於此事的聲明。

她於聲明中表示,人民走上街頭表達意見,

正是在面對公權力被誤用、濫用時,

幾乎可說是唯一能夠對抗的手段。

 

如果可以好好生活,如果社會制度健全,

人權保障機制完整、公民表達意見的體制程序健全,

沒有人想要走上街頭。

 

針對冗長且煎熬的司法過程,

Savungaz表示,她被判妨礙公務的其中一個爭點,

有一個部分是,她在被前後人群推擠時,

為重心不穩而拉到警方的盾牌,也警方被解讀為蓄意拉扯,

是「強暴脅迫」執法員警,而法院也認可這樣的說法。

 

Savungaz表示,當檢方詢問作證的員警,

當日推擠的力道「大不大力」時,她覺得這很荒謬,

就跟律師一起笑了出來,

卻因此被法官認定為「顯缺乏對法庭秩序之尊重」,

額外加判40小時法治教育。

 

Savungaz表示,在判決定讞後,

保護管束的處分讓自己生活遇到了很大的困難,

為了工作而必須經常出入外縣市時,

卻因為必須時刻擔心有沒有漏掉報備、有沒有超過範圍、

有沒有超過時間,對她來說都是極大的心理折磨,

她也很感謝411案中無罪的夥伴也繼續彼此相挺,

為被判刑的夥伴募集易科罰金的費用

 

Savungaz表示,如果行有餘力,

未來也希望針對公民不服從行動中,

妨害公務罪的使用進行擴大的討論甚至推動修法倡議,

希望能夠得到社會大眾的支持。

 

Savungaz Valincinan(撒丰安・瓦林及那)針對411案之個人聲明:

我是2014年411包圍中正一的被告,撒丰安。

今年八月,我在二審被判決妨害公務有罪定讞,

拘役40天(可易科罰金),緩刑兩年,

外加保護管束及40小時法治教育。

對於這個判決結果我其實覺得非常難受,

想要跟大家分享這兩年多來面對冗長的司法審判過程中的心路歷程,

希望大家可以一起來檢視,政府在面對公民不服從案件中,

嚴重傾斜的權力關係。

 

關於走上街頭

或許在解嚴三十年後的今天,

我們對於走上街頭爭取權利這件事情已經感覺是稀鬆平常,

但如果可以好好過生活,為什麼要走上街頭?

 

走上街頭很酷炫?

很有趣?

我想不是這樣的。

以2014年最大規模的318運動來說,

這麼多人願意在吃不飽、睡不好的情況下佔領立法院

和其周遭長達二十四天的時間,

這期間,許多人放棄工作、學業,對抗反對草率通過、

連基本對台灣本地產業衝擊評估都沒有做的兩岸服務貿易協定,

那是因為已經窮盡體制內的發聲及表達意見的程序、甚至該說,

台灣政府既使在解嚴後三十年的今天,代議政治的運作仍充滿瑕疵,

人民對於公共議題的意見表達和參與的可能仍十分有限。

 

回到411當日,警方在一場驅離行動後,

無視民主社會的意見表達言論自由為公民的基本權利

單方面宣布永不核可特定團體申請路權,嚴重侵害公民權,

而導致群眾在沒有組織、沒有發起者的情況下,

自發地聚集在台北市中正一分局前抗議。

 

這也顯示掌握公權力的一方,

若沒有適當的法律予以限制其權力的使用,

或是適當的制衡機制,公權力時常成為侵害人權的兇手。

 

因此,人民走上街頭表達意見,正是在面對公權力被誤用、濫用時,

幾乎可說是唯一能夠對抗的手段。

如果可以好好生活,如果社會制度健全,

人權保障機制完整、公民表達意見的體制程序健全,

沒有人想要走上街頭。

 

關於以司法面對人民抗爭的荒謬

在許多公民不服從案件中,

最常見的就是警察以司法追訴作為對待人民行使公民權的手段。

最常用的不外乎就是違反集遊法及妨害公務。

在集遊法中的事前許可制已被大法官宣告違憲,但修法仍遙遙無期。

然而「妨害公務罪」被用於「公民不服從」案件,

其實也是非常荒謬的事情。

首先,

刑法中的妨害公務罪,其要件為「強暴脅迫」,看似合理,

但實務上如何認定強暴脅迫?

 

在411案的審判過程中讓我感到荒謬至極。

 

在一審的過程中,我們花非常多的時間在勘驗光碟。

 

在紀錄的影像裡,因為我的位置在群眾的第一排,警方的防線前,

所以在群眾激動向前推擠的時候,我也會同時向前,

有些段落是個別警員不耐煩所以做出比較大的推擠群眾的動作,

我們也只能反推回去。

 

但這些動作,多數在勘驗光碟的時候被法官解讀為蓄意推擠,

然後因為重心不穩而拉到盾牌,也被解讀為蓄意拉扯,

既使律師多次抗議這樣的筆錄為過度解讀,

但法官也只願意記錄下律師的意見但不願意更改筆錄裡的

各種臆測性的描述

 

強暴脅迫的定義為何?

經過這場審判我完全無法不明白。

 

再來,回頭檢視這個法條,我有兩個非常疑惑的地方。

第一,何謂公務?

第二,何謂公務被「妨害」?

 

如果對任何個人施以強暴脅迫,都有其他刑法相關規定可以處理,

為何今天需要另外訂定一條「妨害公務罪」,

其特殊保障目的為何?

 

拿最近也被熱議的「待轉大富翁」表達訴求的行動來看,

從當事人提供的影像中來看,

當警方要強制帶開當事人道路邊盤查被反問理由的時候,

警方非但不說明理由,反而對著當事人大吼說你這樣是妨害公務,

警察職權行使法第四條明明白白寫著

警察行使職權時,應著制服或出示證件表明身分,#並應告知事由。

警察未依前項規定行使職權者,人民得拒絕之。

 

要求警方告知事由的當事人,卻被警方以妨害公務為由強制拖離。

回到411的現場,警方執行的公務為何?

 

當時群眾的行為何以被認定為「暴力脅迫」、「妨害公務」,

似乎是完全沒有在審判的過程中被梳理清楚的事情。

 

最後,在二審判決中,

審判長增加了一審中沒有的「40小時法治教育」的處分,

雖然這並非刑事判決的刑責,

但其理由為「被告撒丰安‧瓦林及那無端當庭大笑,

審判長詢問後,被告撒丰安‧瓦林及那另有陳明,

顯缺乏對法庭秩序之尊重」,讓我著實難以置信。

 

關於二審法庭所指涉之「當庭大笑」,當時的情境我印象非常深刻。

 

當日傳喚證人石博榮(中正一警員),

檢方詢問證人認為被告撒丰安當日推擠警方的力道「大不大力」,

在那個當下,不論是被告、律師、旁聽席都竊竊私語

許多人同時露出不可置信的苦笑,我只是其中之一。

 

我也很清楚那個當下我為何會露出不可置信的苦笑,

是因為我從沒想過,「大不大力」這樣毫無客觀事實可驗證的標準,

居然可以做為妨害公務案件中檢方欲加強以妨害公務罪民

起訴被告的正當性而詢問證人的問題

(同時律師也提出抗議,認為與本件起訴內容無關。)

事實是,

我當時既沒有「大笑」

(當然笑的大不大與否似乎也很難以客觀事實認定,唉。)、

在法官詢問我為何而笑時,我也只能誠實回應,

因為檢察官的提問荒謬。

 

然而這個過程,竟成為我「顯缺乏對法庭秩序之尊重」理由,

法庭上的所有情緒都是真實的,何來尊重與否之判定?

 

所謂法庭秩序,難道是機械式的問答、

否定活生生的人在這個審判過程中的真實感受?

 

我以為法庭就是一個能讓原告或被告充分表達意見

再由受過專業訓練的法官做出裁決的地方,

但此刻因為表達意見被認定不尊重法庭秩序的我,

已經對於法庭上理應被看見的正義無所期待。

 

決定聲請撤銷緩刑

在判決定讞後的這段時間,我想了很久,

 

也和一些朋友及家人討論過後,在第一次報到,

確認了保護管束的規定後,我決定聲請撤銷緩刑。

光是司法程序的過程已經浪費兩年多的時間了,

在這個冗長的司法審判過程中,我已身心俱疲。

 

加上緩刑的兩年期間,不但有40小時的法治教育要求,

保護管束的規定,更讓我陷入極大的精神壓力。

 

保護管束規定不能離開受保護管束地,

而我的保護管束地是台北市,

也就是理論上我只要離開台北市就必須報備

(雖然觀護人說不會那麼嚴格),

另外,超過十天以上就必須申請檢察官的准許。

 

但我的工作型態,幾乎是每個禮拜都有外縣市的工作行程,

也有許多臨時行程,

在處理手邊工作的同時還必須時刻擔心有沒有漏掉報備、

有沒有超過範圍、有沒有超過時間,

對我來說都是極大的心理折磨。

 

把這段長長的想法寫出來,也把自己的決定寫出來,

其實是希望能夠請求大家的協助。

 

聲請撤銷緩刑後,就會確定有刑事前科的紀錄了,

也必須入監執行40天的刑期或易科罰金,

不論是因為服刑而無法工作、或負擔易科罰金的金額,

對我目前的狀態來說十分困難。

 

我很感謝411案中無罪的夥伴也繼續彼此相挺,我們在討論過後,

決定要為在公民不服從行動中,因妨害公務被判決有罪的夥伴,

包括我自己,募集易科罰金的費用,

我們也正在徵詢其他相關行動中的被告是否有同樣的需求,

希望可以一起募資。

如果行有餘力,

我們也希望做後續對於公民不服從行動中妨害公務罪的使用

進行擴大的討論甚至推動修法倡議,希望能夠得到大家的支持,

也很希望大家對於這件事情有更多的討論和意見交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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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411路過中正一,   2017                ]

 

 

 

 

 [ 相關 ] 

對檢察官荒謬提問發笑,判40小時法治教育[ 撒丰安・瓦林及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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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411路過中正一                                     ]

洪崇晏說從一個網絡號召

迅速得到超過千人響應來看,

這場運動的能量超過想像,且不僅是一場學運,

而是一場士農工商廣泛參與的社會運動。

 

 

 [ 相關 ]  抗議已超越學運成為社會運動 [ 洪崇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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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411路過中正一  ]

民進黨主席蘇貞昌昨天表示,

包圍中正一分局的行動訴求是憲政層次問題,

具有高度正當性,

掌握國家機器的人,

不要躲在權力的背後,

漠視人民憤怒的真正原因。

美國民運領袖Malcolm X

如果你不夠謹慎,

報紙會讓你痛恨那些正在被壓迫的人們,

同時愛戴那些正在施暴的壓迫者。」

 

 [ 相關 ]   包圍中正一 有高度正當性 [ 蘇貞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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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411路過中正一  ]

台北市警中正一分局 違反集會遊行法為由,

廢止「公投護台灣聯盟」路權許可,

聲明該聯盟日後所申請集會將「不予許可」,

申請路權團體違法, 涉嫌妨害公務或公共利益,

警方可廢止其集會進行, 但僅限該次,

不能以此為理由, 預先否定該團體未來申請路權的權利。

 

 [ 相關 ]  驅離行動惹爭議 台北市警局遭群眾包圍 [ BB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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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灣人認同, 台灣的中國人,台灣人的國族意識  ]

 

台灣人認同

2014年的最高點60.6%降至2017年的56%

而「我是台灣人也是中國人」的雙重認同,

則從2014年的歷史最低點32.5% 上升至2017年的36.6%

 

換句話說,過去四年間,台灣人認同衰退了四個百分點。

 

杭亭頓所言

單靠意識形態公民意識無法長久凝聚一個民族;

除了意識形態,還需要更濃厚的要素來加以支撐,

諸如共同情感歷史記憶語言和文化等。

 

 [ 相關 ]  

台灣人認同非與生俱來?台灣的中國人認同與生俱來?[ 王美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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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黑衣人白色恐怖,中國遊説團China Lobby, 獨裁者,特務爪牙 ]

 

對於蔣氏政權在國家暴力行為的描繪

——主要集中在1950年代中期以前,之後慢慢減少

——這樣的樣態(pattern)應該還是可以反映真實趨勢

 

在其他兩個國家的數據也都是如此,有不同來源的資料佐證,

但是在整體國家暴力行為的評估仍然可能有所低估。

 

為了獲得更準確的資訊,或許,

我們都必須繼續努力推動更多的政治檔案公開吧!

 

   [ 相關 ]    

獨裁者與特務爪牙:台灣、菲律賓及南韓 [  陳方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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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裁者,特務爪牙,司法鷹犬

Dictators and their Secret Police:

Coercive Institutions and State Violence

 

(Cambridge Studies in Contentious Politics)

 Paperback – August 18,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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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丹:中國會不會對台動武?

2016年07月04日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forum/20160704/900386/%E7%8E%8B%E4%B8%B9%EF%BC%9A%E4%B8%AD%E5%9C%8B%E6%9C%83%E4%B8%8D%E6%9C%83%E5%B0%8D%E5%8F%B0%E5%8B%95%E6%AD%A6%EF%BC%9F

 

王丹:中國會不會對台動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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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軍金江艦誤射雄三超音速反艦飛彈,

造成在澎湖海域作業的翔利昇號漁船一死三傷的慘劇,

不僅引發對於臺灣國軍內部管理的質疑,

也再次使得兩岸之間發生軍事衝突的問題浮出水面,

甚至有陰謀論者提到了

有人試圖引發兩岸戰爭的可能性。

 

但是這一次,

儘管中共當局仍然在對蔡英文政府進行「冷戰」,

但是對這一事件的反應應當說是相對理智冷靜的。

為甚麼會這樣?

 

我認為,

中共對臺灣在意識形態和設計主權問題上的宣傳攻勢

可以砲火強烈,

但是對於任何與軍事行動有關的立場表述,

就不能不更謹慎一些,

因為那很容易導致擦槍走火式的後果,

而那樣的後果是中共不願意面對的。

 

這就很自然地會引致一個大哉問:

中國會不會對臺動武?

 

本文並非要預測中共是否和何時會對臺動武,

中國內部發展的極高的不確定性,

使得任何這樣的預測都很難。

 

但是,

中國如果要對臺動武,一定要有必要的條件,

這才是我們要討論的重點。

 

這裡,就不能不引入一個概念───政權更迭戰爭

 

這個概念是美國在小布希政權時期提出的:

在2002年的《美國國家安全戰略》中,

當時的美國總統小布希提出了

著名的「先發制人」的戰略主張,

那就是要通過先發制人的戰爭行動

對一些他所謂的「邪惡國家」進行政權更迭。

 

換句話說,

這樣的戰爭,手段是軍事的,目標是政治性的。

 

政權更迭戰爭的重點,就在於其政治性高於軍事性。

 

我認為,如果中國對臺灣動武,

所進行的也將會是這樣的旨在

導致臺灣內部政權更迭的軍事行動,

也就是說,

中共的目標不會是通過軍事摧毀令臺灣成為焦土,

這對它一點好處也沒有;

而是通過軍事行動,讓親北京的政治力量可以接掌政權。

 

通過軍事介入推翻一個政府,

然後用另一個政府取而代之,

這是美國和前蘇聯在冷戰時期經常做的事情,

但是這樣的介入也給強權國家帶來很大的風險,

前蘇聯在阿富汗的介入就是例子。

 

這個風險,主要在於:

推翻一個政權容易,

但是建立一個新政權並不容易。

 

建立一個新政權,需要事先做大量的工作,

培養軍事打擊對象國內的扶持對象;

如果沒有後者的配合,

軍事介入的結果就很可能使得自己進退不得,陷入泥沼。

 

美國在伊拉克的處境就是一個典型案例。

 

目前面對敘利亞問題,美國吸取教訓,

致力于培訓反政府武裝人員,

第一次培訓針對5400人,花費了5億美元,用了3年的時間。

 

而美國對於北韓的一再挑釁仍然隱忍不發,

沒有採取軍事打擊行動,原因之一,

也是因為找不到內部的扶持對象。

 

可見,對於政權更迭戰爭來說,

軍事力量並不是最重要的考慮因素,

是否在對方內部找到可以建立新的政權的力量,

才是問題的關鍵。

 

這,也是中國在考慮對臺灣動武的問題的時候,

必須顧忌的問題。

 

因此,中國會不會對臺灣動武,

我認為最重要的考量因素,

就是中國是否能夠在台灣內部扶植親北京的政治勢力

 

這樣的政治勢力,不僅包括政黨,

也包括特定的企業界人士和特定媒體。

 

只有當這些臺灣內部的親北京勢力足夠強大,

能夠在中國對臺灣動武,推翻臺灣合法政權之後,

迅速建立起來一個穩定的新政權的情況下,

中國對臺灣動武才有戰略勝利的可能。

 

簡單講,要確保中共不會對臺灣動武,

其中很重要的一件事情,

就是清除台灣內部的親北京的政商媒三結合的勢力

使得政權更迭戰爭的必要條件無法形成。

 

軍事上,臺灣當然不能跟中國抗衡,

但是臺灣內部的團結和沒有內奸,

就是對中國動武的最大嚇阻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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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灣內部親北京的中國人 ]

 

清除台灣內部的親北京的政商媒三結合的勢力

使得政權更迭戰爭的必要條件無法形成。

 

軍事上,臺灣當然不能跟中國抗衡,

但是

臺灣內部的團結和沒有內奸,

就是對中國動武的最大嚇阻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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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二戰結束71週年

keep making Taiwan become another ukraine !

keep making Taiwan become another  Crime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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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Great Chinese Lie About Taiw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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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nese refugees 1949

台灣的1949年中國難民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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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  the other side of the Iron Curtain

or

On  the same side of the Iron Curta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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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Great Chinese Lie About Taiwan

 

Taiwan’s New Leader  a Mess

Taiwan’s New Leader  a Twis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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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蔡英文政府在國際上自稱Chinese Taipei

Chinese Taipei的解讀 就是「中國的台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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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n. 16, 2016, People Wish KMT Never Come Back

After May-20, People found KMT Never G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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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國的台北 ] [ 中華台北??? ]

The Great Chinese Lie About Taiwan

 

蔡英文:綠色髮夾彎欺騙全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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誠實表明,

代表全中國的「中華民國」已經被繼承了,

殘存的部分繼續佔領著台澎附屬島嶼與金馬。

 

這個地方性事實政府,

世上超過170個國家都叫她「中國台北」。

 

林蔡被罵一定覺得很冤枉,

中國的台北」在島內外早就無所不在、見怪不怪了啊。

 

 

[ 相關 ]  華獨的中華台北頌[   黃居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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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獨的陽謀 : 自稱中國的台北 >>  華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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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蔡英文的中華台北 是70年來對台獨最友善的佔領者 ]

 

與制定國統綱領、聲稱台獨做不到,

或是

試圖以九二共識與中國共治台灣的前朝相比,

蔡英文的「中華台北」

已是70年來對台獨最友善的佔領者。

 

[ 相關 ]  華獨的中華台北頌[   黃居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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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蔡在民意浪頭取得權力 用打破藍綠擁抱國民黨價值 ]

 

馬英九這樣的定位

過去被反國民黨的網民將馬諷刺為"區長"。

 

而蔡的當選雖被國際間一種解讀為

台灣人民對中國統一的反彈,

不過在這些支持者漸起的一種擔心是,

蔡可能就像獲其支持而當選的台北市長柯文哲一樣,

站在反國民黨價值的民意浪頭下取得權力,

卻用打破藍綠或全民政府一類的理由

來擁抱國民黨價值

 

[ 相關 ]  引起支持者不安的蔡英文政府[ BB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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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法 : 流亡政府不能就地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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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法 :

[流亡政府不能藉由

主張時效原則

舉辦民主選舉

發行護照

他國簽約

成為當地合法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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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認清中華民國外來政權的本質。

 

1949年12月,

 中華民國中央政府遷至軍事占領中的台灣時,

已經離開中國領土而成為國際法所稱之「流亡政府」。

 

第二,認清「流亡政府」之本質。

 

依據國際法,流亡政府不能就地合法。

中華民國唯有回到南京再執政,才會享有國際地位

 

第三,認清中華民國對台灣沒有領土主權的事實

 

台灣是主權獨立的國家,名稱是中華民國。」

這個觀念是錯的,也是危險的。

–>

中華民國對台灣有領土主權,

中華人民共和國可以「繼承政府」身分,

對外聲稱擁有台澎領土主權。

 

[ 相關 ]  結束ROC統治 [ 蔡吉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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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慧開

 

用美俄的思考方式會有盲點,

美俄不會直接去統治你所舉例的地方,

因為各方面差異過大,

但中國是會直接進入台灣的,

70年前就發生過了,

以中國統治者的做法,反對就殺,

這也在70年前發生過了,

單純的民眾團結是無法對抗槍桿子的,

1895馬關條約後的日本,

1945的國民黨都是如此,

民眾反抗下場都…..,

關鍵在軍隊,

一個為”台灣”這個土地及人民服務的軍隊才是核心,

不然1945日軍閃了,

等著台灣人的是國民黨的軍隊,

現在不把軍隊完全國家化,

只會變成國民黨思維的軍隊奘死,

等著台灣人的是解放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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