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挑戰規則

06.04.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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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挑戰規則

 

台灣“太陽花”運動將“中國因素”端上檯面,

香港非暴力抗爭是否會觸碰“作惡的底線”?

WTO規則也面臨來自中國的挑戰。

(德國之聲中文網)

 

台灣中研院社會所副研究員吳介民

在《自由時報》發表文章《當太陽的光芒穿透黑箱》認為,

馬英九“任期內與中國締結十九項協議

性質皆為國共雙邊黨對黨合作的產物

公民社會沒有置喙餘地,甚至連反對黨也插不上手。

 

國共政商集團不但壟斷、收割了兩岸經濟交流的利益

也正在腐蝕台灣的民主根基”。

 

經此一役,

北京不得不面對台灣公民力量的崛起,

它得心應手的“收買策略”也受到牽制。

 

吳介民認為,

這場運動將催生全新的兩岸談判準則

將“中國因素”端上檯面,

讓台灣社會警覺事態之嚴重並進行有意義的討論與審議;

也讓國際社會理解進行中的兩岸互動模式

台灣造成的經濟和政治弊害

 

吳介民說,馬英九亟思進行“馬習會”,

服貿是馬赴北京的伴手禮,

是國共之間深化“政治互信”的通關密碼。

佔領行動擾亂了國共原先設定的合作議程,

破壞馬習會的節奏,甚至導致其破局。

 

法律不能保護台灣

香港《信報》特約評論員練乙錚認為,

香港最應細心研究“太陽花學運”的,是特府行會成員。

 

他認為,台灣學生“反服貿事件”,

除了眾所周知的“中國因素

國民黨團在立法院裡的“程序不正義”之外,

更牽涉另外兩組原因,

一是比較顯淺的國民黨政府官僚主義弊端

一是更深層次的憲法與法律問題

 

練乙錚認為,

單單是看馬政府以那麼輕率的官僚態度

對待千百萬人的終極福祉

亦可明白台灣學生這次佔領立法院並非無理。

 

如果再看清楚台灣現存法律憲政條件裡的疏漏,

就更加知道,

如果馬政府不懸崖勒馬(或被社會力量喊停),

只靠反對黨的議會少數,

完全不能止住台灣淪於大陸“以經圍政”的強大攻勢

 

由於大陸不承認台灣的國家主權地位

台灣和大陸簽訂的合約皆不稱條約

不受國際條約保護

 

大陸現在用槍口(飛彈)指著台灣簽署的《服貿協議》,

如果放在這個國際條約下面看,根本就是非法的,但那有什麼辦法呢?”

 

既無國際法的保障,台灣與大陸簽協議,自必要加倍小心。

 

練乙錚認為,台灣現存的法律,無法提供有效保障,必須予以改進。

 

非暴力抗爭與作惡底線

中共已一再表示,

香港未來普選中公民提名有違《基本法》,

許多香港法律界人士認為不違《基本法》。

時評家李怡在香港《蘋果日報》

發表評論《非暴力抗爭遇到作惡無底線的強權》指,

問題是人大常委手握最終詮釋權,因此中共說違反就是違反。

 

李怡說,如果由中共掌控的提名委員會有實質權力,

那麼普選投票就等於要選民當橡皮圖章了。

 

在這種情勢下,辭職公投、佔中、較為像樣的絕食等非暴力抗爭,

幾乎不可避免會陸續發生。

 

但是,李怡認為,非暴力抗爭在過去獲得成果,

都是由於抗爭的對手是文明的、遵守規則的、即使作惡也有底線的強權

 

他引用大陸網民的話評論甘地取得非暴力反抗爭鬥勝利時說,

為什麼印度人就沒有遇上那些完全不要臉的施暴者呢

 

為甚麼他們就沒有遇上那些用正規軍取代警察,

用坦克取代警棍,用’取得了偉大的勝利’取代’丟盡了英國人的臉’的暴力者呢?”

 

李怡提出,

香港現在大概還處於遵守規則和有作惡底線的權力之下,

若不力爭真普選,在假普選後是23條立法,

看到茂名發生的事,你以為中共和港共會有作惡底線嗎?

 

鑽WTO的空子

世界貿易組織(WTO)的一個專家組上週裁定,

中國對稀土等金屬的出口限制具有歧視性,

違反了WTO的規則。

 

但它並沒有要求中國做出賠償,

因為WTO的賠償不具備追溯效力。

 

哈佛大學法學院助理教授伍人英(Mark Wu)

在《紐約時報》發表文章稱,

事實上,WTO為一些國家提供了暫時違反其規定的護身符

 

只要違反規定的國家在合理的期限內終結其不合法的政策,

就無需擔心受到懲罰。

 

伍人英說,

中國已經接二連三地在不同的行業採取這種做法,

從半導體到電子支付服務。

 

 這種手段一般來說意味著,

違反貿易規定的時間要長到足以允許國內的公司建立其市場地位,

但同時不會引發WTO的製裁。

 

要解決中國利用貿易規則鑽空子的問題,

似乎應該要求WTO制定更嚴厲的賠償措施。

 

但有追溯效力的賠償並不一定對美國等其他大國有利。

 

這是因為,它們在WTO中也會敗訴。

 

伍人英認為,依靠WTO來反抗中國的保護主義是必輸之計。

 

面對不公平競爭,除了訴訟之外,

企業還應該制定綜合方案,反抗這樣的威脅。

 

政府也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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