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公投盟路權爭議/預先否定路權 法界質疑警違憲

2014-04-13

http://news.ltn.com.tw/news/focus/paper/770306

 

廢公投盟路權爭議/

預先否定路權 法界質疑警違憲

 

侵害人民集會自由權利

 

〔記者錢利忠、劉慶侯/台北報導〕

 

針對台北市警中正一分局

違反集會遊行法為由,

廢止「公投護台灣聯盟」路權許可,

聲明該聯盟日後所申請集會將「不予許可」,

法界質疑,

行政命令違憲之虞

恐侵害憲法所保障人民集會自由權利,

非常不妥適。

 

濫用行政裁量

律師林俊峰強調,

未來還沒發生,

警方「預先否定」特定團體所申請之路權,

濫用行政裁量,恐有違憲之虞,

警方應針對個案執行,

不該概括否定,

權利受侵害的團體,

可自力救濟提訴願,

若仍不服結果,

可再透過行政訴訟爭取權利。

 

林俊峰表示,

若申請路權的團體違法,

涉嫌妨害公務或公共利益,

警方可廢止其集會進行,

但僅限該次,

不能以此為理由,

預先否定該團體未來申請路權的權利。

 

律師邱一峰則認為,

警方不能以過去案由,

片面拒絕特定團體申請路權,

若「未審先判」,

將嚴重侵害人民集會自由,

該行政命令違憲無效,

下命令者也涉濫權。

 

根據北市警方資料顯示,

公投盟自九十七年十月二十五日起迄今,

以各種不同名目向中正一分局申請

在立法院前的濟南路與青島東路,

限時分段輪流舉辦集會,

每次為期一週,

共計申請超過兩百次以上,

警方幾乎都核准。

 

據了解,

警方會撤銷公投盟路權

是因學生在攻佔立院、政院行動中,

警方查出是公投盟適時提供油壓剪、鋁梯、棉被等工具,

以致民眾迅速攻陷兩院,

警方認定,

公投盟涉嫌支援滋擾事件,

而廢止該聯盟在立法院周邊之集會許可,

逕行宣告「日後不再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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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警中正一分局 違反集會遊行法為由,

廢止「公投護台灣聯盟」路權許可,

聲明該聯盟日後所申請集會將「不予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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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驗民主的細節戳破台灣民主法治假象]

申請路權團體違法, 涉嫌妨害公務或公共利益,

警方可廢止其集會進行, 但僅限該次,

不能以此為理由, 預先否定該團體未來申請路權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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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命令違憲之虞

恐侵害憲法所保障人民集會自由權利, 非常不妥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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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來的中國人殖民專制政權–集會遊行法–濫用行政裁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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