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設安養院才公平

 

廣設安養院才公平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1/new/jan/10/today-o7.htm

◎ 官宋奮

落後國家(含台灣)的最大毒瘤在官僚體系。

無決策權的公務員,

只圖事少清閒或明哲保身;

有查核權的官員,

收賄掩護非法;

有決策權的官員,以權謀私或收賄圖利。

官員決策錯誤,浪費是公帑,

不用負擔賠償責任;

對人民造成身家財產傷害,

不必承擔刑責。

官僚體系禍國傷民之程度,

勝過天災地變。

台灣公務員以服務三十年,

五十五歲退休,

活到八十五歲為例,

等於服務三十年,領取六十年薪俸。

若以軍職服務二十年,

四十三歲退伍,

活到八十三歲,

則服務二十年,領取六十年薪俸。

很多人只知道優惠存款之弊,

不知公務員退憮制度才是真正不公源頭

台灣軍警公教退休,

享受終身俸待遇者超過四十萬人。

是不是意味著

台灣年齡超過六十歲人口,

每五人有一名享受終身俸待遇,

犧牲其餘四人的福利?

難道其他行業對國家社會的貢獻,

不如軍警公教?

獨厚軍警公教族群,

以致社會福利經費,

形同少數族群的禁臠。

社會不患貧,患不均。

建議台灣應儘速

檢討公務員退憮制度,

利用國家社福預算,

於每個鄉鎮廣設安養院,

不論甚麼階級行業,到達退休年齡,

均能公平享受國家安養。

 

(作者為中醫師,台中縣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