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國團也享18趴 去年貼息上億元 員工爆料 高階主管全薪18萬

救國團也享18趴

去年貼息上億元

員工爆料

高階主管全薪18萬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1/new/mar/18/today-life1.htm

〔記者謝文華、劉力仁、林恕暉/台北報導〕

成立將滿一甲子,

轉型為社團法人已二十二年的中國青年救國團,

其退休員工竟和軍公教一樣,

民國八十四年前的年資,

得享十八%的員工優惠利息存款!

以目前銀行存款利息計算,

約七百名符合條件員工全數退休後,

救國團每年得編列一億七千多萬元利息補貼。

中小型公益團體常傳出發不出薪水,

被迫裁員窘境,救國團員工卻爆料,

高階主管薪資比照中央部會,

主任底薪約九萬、全薪約十八萬,

相當於部長級高薪;副主任和處長底薪四萬多,

全薪各約十二萬、十萬,

逼近次長、處長級全薪。

有處長退休 月息就6萬元

截至去年,救國團已退休三百名員工,

總計優存十八%金額六億多,

救國團去年必須補貼約十七%利息上億元。

民國七十五年前,有三十多人每年領取十八%利息

三萬到十餘萬不等,近年有屆齡退休處長,

每年十八%利息七十幾萬,每月利息逾六萬。

尚有約四百人未來退休可領十八%

總計優存金額四億多,

每年得再增加七千多萬利息補貼。

前救國團召集人李鍾桂,

七十六年至九十四年擔任救國團主任十八年,

退休金六百多萬,其中兩百多萬優存十八%,

每月利息收入約四萬元。

李鍾桂透露,她七十九年自政大退休,

在政大另外領有月退,但放棄十八%。

李鍾桂:勞僱契約 片面取消於法不合

救國團早年除比照軍公教優存十八%制度,

其員工如在軍公教及國民黨間職位轉換,

年資還可累計。

八十四年國家修法停計公務員十八%年資,

救國團跟著取消十八%。

前年實施勞基法新制前,

團內猶存有基層員工滿十年可辦退休的優渥制度。

救國團強調員工薪資都經理事會通過,

也獲內政部核備,只有極少數人拿高薪,

且服務年資達二、三十年,

現已依循勞基法。

李鍾桂解釋,早年員工薪資幾千元,

退休金僅一百萬,

當年銀行存款利率都在十%以上,

十八%有其背景,且利息補貼屬勞僱契約,

單方片面取消於法不合。

立委林淑芬痛批,

救國團靠特權取得財產,

享受低廉租金與賦稅優惠,披著公益外衣營利,

盈餘竟多到自肥?

內政部監督失職,

監察院應即刻調查!

內政部:社團可自訂管理、雇用制度

蠻野心足生態協會秘書長林子淩驚呼,

第一次聽到公益團體也有十八%!

救國團取得許多採限制性 招標的政府標案,

所提計畫獲公益彩券盈餘補助,

長期佔用國有公用財產營利,

張老師基金會還對外募款,

拿不公義之財「圖利」自家人,

形同盜匪,內政部應制止!

台灣公益團體自律聯盟發言人鄭信真說,

救國團諸多產權仍具爭議,

員工享十八%、領高薪影響觀瞻,

應揭露收支,內政部也應修法比照美國,

要求NGO公布前五大高薪。

陳姓員工無奈說,

救國團近十年未調薪,

員工寒暑假徹夜陪伴別人的孩子,

或奉命調動長年流浪在外,

無法照顧家人,也沒有加班費,

奉獻青春服務青年,靠團提供安家保障,

為什麼卻得背負歷史「原罪」?

內政部社會司長黃碧霞表示,

社團對員工可以有自己的管理、雇用制度。

內政部對救國團補助很少,

只要補助款未挪作他用,

就無違法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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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國團早年除比照軍公教優存十八%制度,

其員工如在軍公教及國民黨間職位轉換,

年資還可累計。

黨職信賴公職?

 

黨職信賴公職?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1/new/jan/20/today-o3.htm

◎ 吳景欽

十八趴的爭議,

源於一紙未經法律授權的行政命令,

由於行之有年,信賴利益已經形成,

所以最常被當成是十八趴的正當化理由。

唯所謂信賴利益的保障,是否毫無限制,

甚至可成為無限上綱?

兩德統一之後,

為了解決舊東德政府的黨國不分

與政治迫害等不法行為,

即開始所謂轉型正義的工作,

除了制訂特別法為因應外,

更重要的工作,

即是針對東德官員的迫害行為進行刑事訴追,

以從個案中尋求正義,

其中當以對射殺越過柏林圍牆的東德士兵為訴追,

最受矚目,也最成爭議。

東德士兵射殺越過圍牆的平民,

雖在統一後,

遭到檢察官起訴,但在審判時,

卻面臨諸多法理上的爭議,

因依據東德時代的國境法第二十七條第二項,

只要屬於不法的越境行為,

東德士兵是有權使用槍械為阻止,

而可以阻卻殺人罪的不法,

即便依據統一後的德國刑法,

亦有所謂不溯既往的信賴保護原則,

自然不能以事後法來為處罰依據。

即便有上述的信賴基礎存在,

但在多數的法院判決,

卻都推翻了這些正當化理由,

並強調德國基本法第一○三條

第二項的不溯既往原則,

並非毫無限制,若射殺行為所依據的法條,

是一個違反人道精神的法律,

也等同是對一個不義之法的信賴,

此等信賴不值得保護。

雖然藉由一個空泛的人道主義

來為不溯既往的限制,

恐有違反罪刑法定,更可能是一種良心審判,

卻顯示出所謂不溯既往或信賴保護原則,

絕非毫無例外。

既然沒有所謂不法信賴的保護利益存在,

則有諸多國民黨高官,

提出黨職併公職的年資計算,

以來享受十八趴的優惠者,

依據我國行政程序法第一一九條

第二款或訴願法第八十條第二項第二款,

即是對重要事項提供不正確資料或為不完全陳述,

致使處分機關依此而為處分的行為,

此種信賴依法不僅不值得保護,

而必須為追繳,

並可能涉及使公務員登載不實文書與詐領財物等罪,

檢方更應主動偵查,

而非消極被動的成為這些高官的利益維護者。

很難想像,到了二十一世紀,

竟仍放任黨職併公職的存在,要說是信賴保護,

不僅法無所依,是否也顯示黨國不分的死灰復燃?

 

(作者為真理大學財經法律系助理教授)

黨職併公職 網友要告肥官溢領公款

 

黨職併公職

網友要告肥官溢領公款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1/new/jan/19/today-fo1-4.htm

前新聞局長姚文智(中右)昨日十八時十八分,

在立法院前發起揪團抗議十八趴活動,

並集體趴在地上排成18字樣,

抗議黨職併公職的不合理制度,

並點名國民黨高官要求返還。

(記者劉信德攝)

〔記者顏若瑾/台北報導〕

前新聞局長姚文智號召上百位網友發動「十八快趴」活動,

昨(十八)日十八時聚集中山南路立法院大門口前,

抗議國民黨高官濫用黨職併公職制度,

三十年來溢領國庫數百億元,

「這些人在國民黨上班,卻向人民討領退休金?」

要求國家追討這些溢領金額。

姚文智在現場召集民眾連署,

聯名控告馬英九總統等國民黨肥官溢領國家公款,

召集一千人連署後提告。

這場由姚文智在臉書(Facebook)

發起的「十八快趴」活動,

現場販售一位退休基層公務員

捐出十八趴優惠存款所製作「I WANT 18%」T恤,

以每件十八元販售,

數十位網友身穿「I WANT 18%」T恤,

在十八點十八分趴下排成十八的字形,

高喊「我要十八趴!」、

「肥官笑哈哈,人民苦哈哈!」

要求馬政府立即針對所得替代率過高、

黨職併公職等弊端進行改革,

否則就應開放十八趴福利讓全民共享。

姚文智並公布

八位國民黨黨職併公職高官所溢領的退休金,

包含前副總統連戰、

考試院長關中、

前總統府秘書長吳伯雄等人,

姚說,

根據網友提供的數字,

這八人以領二十年月退俸計,

就溢領退休金一億三千六百二十六萬元,

以領三十年計,

八人一共可以溢領二億一千一百八十一萬元。

他說,

以國民黨上上下下多年來

黨職轉文職、黨職併公職退休的人數來看,

國民黨肥官溢領退休俸至少五百億元。

姚文智痛批,馬美其名改革,

卻僅調降優存利息三千萬元,

完全是「莊孝維」,

漠視社會要求改革與正義的呼聲。

姚表示,

他近日將前往法院控告馬在內的國民黨肥官,

要求重新計算他們的退休年資,

並追回已被溢領的退休金。

公投護台灣聯盟總召集人蔡丁貴到現場聲援,

痛批十八趴不公不義,圖利少數人,

如果馬政府無法做出有效改革,

那就應該讓年滿六十五歲的民眾都可以領十八趴。

軍公教18趴 退休福利一籮筐

 

軍公教18趴

退休福利一籮筐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1/new/jan/17/today-specialreport4.htm

〔記者楊久瑩、曾韋禎、陳慧萍、范正祥/台北報導〕

當外界還在爭議應否調降十八%,

其實退休軍公教還享有諸多勞工所沒有的福利:

不但月退休金可隨軍公教調薪調整,

還有三節慰問金可以領,

其中年終慰問金

甚至比照公務員年終獎金可領一個半月,

子女也享有教育補助,

軍人另享有水電及健保費補助,

只能說軍公教福利「真的卡好!」

1980後起薪 一路領先勞工

立委蔡煌瑯對此怒批,

馬政府一直在強調,

「軍公教人員早期收入微薄、生活困苦」,

所以政府才會給予十八%的優惠存款利息,

照顧退休後的生活所需,

考試院長關中甚至說領十八%的都是窮苦人;

但對照人本教育基金會曾公布的公教人員

與其他行業人員初任薪資比較表,

公教人員的起薪,最早確實不如其他行業從業人員,

不過早從一九八○年以後

就一直比其他行業還高,

差距也愈拉愈大,

卻還繼續給退休軍公教這麼多照顧,

何來公平正義!

立委痛批 指民眾觀感不佳

蔡煌瑯表示,

如此偏頗的照顧極不合理,

不但對辛苦工作的現職軍公教不公平,

也讓民眾觀感不佳,

陷軍公教於不義;

這些明顯不合時宜的福利,

都是以行政命令規定,要改並不困難,

馬英九若有心改革十八%,

對此也應一併檢討刪除。

銓敘部及人事行政局則說,

相關規定一切合法,並無不妥。

銓敘部及人事局:一切合法

依據「公務人員退休法施行細則」、

「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

「陸海空軍退伍除役官兵

退除給與及保險退伍給付優惠儲蓄存款辦法」,

規定退休軍公教之月退俸,

可隨公務員薪資調整。

「公務人員退休法施行細則」、

「國軍人員暨支領退休俸撫卹金人員子女教育補助費發放規定」等,

規定退休軍公教子女可比照現職者享有教育補助。

另外「行政院退休人員照護事項」、

「全國軍公教人員年終工作獎金(慰問金)發給注意事項」等,

規定退休軍公教可領三節慰問金,

其中年終慰問金比照公務員年終獎金,可領一個半月。

依健保法規定,領有月退俸之無業退除役官兵,

享有全額健保費補助,其眷屬則享七成保費之補助。

退輔會今年為退役官兵編列的健保支出就超過一百億元。

依「國軍退除役官兵支領退休俸

或生活補助費人員使用自來水優待付費辦法」

及國防部五十八年所頒之命令,

規定退伍軍人水電可依用量分級補助;

退輔會今年度就編列六億九千萬元的水電補助款。

死後配偶 仍領半數月退金

此外,

公務人員退休法相關規定中,

對退休公務員的家庭照顧也相當優厚,

一旦支領月退休金的公務員死亡,

將另給遺族一次撫慰金;如不領一次撫慰金時,

家屬還可以按原領月退休金的半數,

改領月撫慰金(配偶須年滿五十五歲,

婚姻關係在退休前須存續兩年以上);

如為未成年子女則給予至成年,

另還針對已成年因身心障礙無謀生能力的子女,

規定可領取終身。

銓敘部指出,為落實對退休公務員的照顧,

公務員退休後,

月退休金確實是跟著公務員調薪一起漲,

並於下次發給月退金時,配合補發或調整。

官員強調,

這是全世界的趨勢,

並非只有台灣公務員如此,

各國政府對於退休金的設計,

都是跟著物價波動。

人事行政局說,

行政院歷年訂定年終工作獎金支給規定時,

均衡酌政府財政負擔狀況後,

規定支領月退休金的退休公務人員,

比照現職人員於年終發給慰問金。

人事行政局表示,

依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四四三號解釋理由書,

及法務部八九年律字第○○七四六八號函釋,

軍公教年終工作獎金等給付,屬於行政措施,

若未涉及公共利益之重大事項,

不一定要有法律或法律授權的行政命令為依據。

誰讓公務員被公幹

 

誰讓公務員被公幹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1/new/jan/14/today-o2.htm

◎ 詹惟鈞

放學後去買便當給妻兒吃,還沒走到櫃檯,就聽到店員和顧客在說:

「嘿!

夭壽A十八趴,根本係A你我的錢去爽軍公教,不要臉還想加薪喔」。

等到我趨前點餐,那位店員問我在哪兒上班?

耐ㄟ這麼早來買晚餐?

為了怕被扣上帽子,

於是我騙她說自己是做臨時工的,深怕被大家公幹。

晚上回家後,打開電視看個談話節目,

話題多扯到軍教免稅、十八趴、公務員加薪等議題,

連老婆都說我早該繳稅,小兒還嗆說十八趴吐出來,

於是我開始懷疑當初為什麼長輩們要我去讀師範學院,

正所謂「男怕入錯行」,後來我靜下心來仔細想想,

那些優惠措施都不是軍公教無恥主動去爭來的。

該譴責的是當初那些制定優惠政策的諸公們,

陷軍公教於不公不義的泥淖裡,

馬政府才剛恢復十八趴優存額度,

現在卻又下達指示令,

要求將排富條款、替代率機制納入檢討,

政策反覆且不知人間疾苦,

造成的社會階級對立難道藍營不必負責嗎?

(作者為國小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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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黃帝穎

十八趴優存是制度問題,

民進黨對制度進行檢討,

卻遭國民黨立委以民進黨主席蔡英文

也領十八趴的個案來「轉移焦點」。

蔡英文已聲明放棄十八趴優存,

那麼請國民黨主席馬英九也依據貴黨立委的標準,

放棄月領二十一萬元的優存利息,

當然,

副總統蕭萬長月領十八萬五千元也應放棄,

以符合制度修正前的個案正義。

此外,既然要探討個案,

則還有多位涉嫌黨職併公職領月退的高官,

包括:連戰、關中、吳伯雄、胡志強等人,

依據二○○五年

行政院「黨職併公職年資調查小組」調查資料,

當時連戰退休年資中,

有三年八個月的黨工年資,

每個月溢領全體納稅人五萬元,

關中採計的黨職年資十年二個月,

溢領金額高達一千一百多萬,

吳伯雄黨職年資有兩年一個月

也疑併入公職年資溢領退休金。

直至二○○七年的統計數據,

國民黨共有五百八十一位特權階級溢領退休金,

溢領金額已高達新台幣約三億二千萬元,

在制度修正前,

請馬總統秉持貴黨立委提出個案檢驗的標準,

全都要追回。

 

(作者為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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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簡啟洵

十八趴的爭議越演越烈,

媒體報導有些老師

覺得自己三不五時就要被抓出來羞辱,

成為別人口中的既得利益者而感到困擾,

生活與尊嚴備受壓力。

其實這正是反對十八趴的一個重要原因,

制定十八趴政策的不是公務員,

真正該被檢討的是制定法律的人,

但是此舉卻造成階級對立,破壞社會和諧,

使得享受十八趴的人招來異樣眼光。

軍公教雖然是受惠者,但換個角度想,

政府給他們的「德政」,

實在陷他們於不義。

就像立委爆料當過公務員的蔡英文也領十八趴,

還戲稱她是「肥英文」,

如果這是領到十八趴的人該被指責的罪名,

是否執政當局在教育民眾,

凡是領十八趴的人都是「肥」的?

放任他們「肥」下去到底對不對?

社會輿論是不是也可比照指責蔡英文的標準

去指責其他「肥」到的人?

如果社會也跟著這番言論起舞,

最後只會針對受惠的公務員譴責,

而不去追究制定這套制度的罪魁禍首,

到頭來,

被污名化遭到不友善眼光的還是軍公教人員,

事件的焦點也就被模糊了。

 

(作者為業務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