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文智疑
馬多報年資
http://www.twtimes.com.tw/html/modules/news/article.php?storyid=140460
〔記者張振峰台北報導〕
前行政院長謝長廷昨天上午在自己的噗浪上寫道,
黨職年資併計公職,違法也違憲;
馬英九、吳敦義等
在黨職併公職計算十八%年資的改革決策
應要利益迴避。
前新聞局長姚文智則質疑,
馬英九有用黨職併公職的方式,
加上黑官漂白,
讓自己的公務年資
達到可以領取月退俸的二十五年限期。
姚文智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質疑,
依馬英九的生平經歷推估,
馬英九的公職生涯應該加總後是十九年的年資,
「應該是一次退,
但是馬英九申報退休年資二十五年,
其中含三年黨職,三年黑官,我高度質疑,
馬英九用黑官漂白的方式多報年資!」
姚文智說,
總統府應該說明馬英九如果領月退俸,
「用這些方法累積到二十五年,
那是不是未來也要溢領?
除非他(馬)說謊,
否則九九.九九%馬英九就是領月退俸!」
姚文智說,如果馬英九及總統府不出面說明,
他未來不排除將邀集其他民眾,
「連署控告馬英九不當得利,侵占人民財產」。
民進立委黃偉哲則說,
馬英九未來可能溢領的金額非常驚人,
他認為,
馬英九應該用比較高的道德標準自我約束,
「請他放棄黨職的年資,
黨職併公職
就連三歲小孩都認為不公不義,
他個人有選擇權利,
希望馬英九自動放棄十八趴,
帶動國民黨高層放棄,
替社會省一點錢!」
謝長廷則在自己的噗浪上表示,
「關中、馬英九、吳敦義等國民黨的高官,
在黨職併公職計算十八%年資的改革決策上,
要利益迴避吧!」
他也提到,
「憲法的作用之一是制衡國家權力的濫用,
依憲法規定,
考試院職掌公務員的考試退休事務,
但國民黨黨務人員不是公務人員,
一九五二、一九五三年代,
大法官解釋第七號二十號講得很清楚,
黨職年資併計公職,
違法也違憲,
自始無效,
國家損害應由該黨賠償才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