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4-25 12:04
http://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2046976
終結黨職併公職
連戰等將被追討溢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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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曾韋禎/台北報導〕
延續近半個世紀的「黨職併公職」問題,
終於今日畫下句點。
立法院會今三讀通過
「公職人員年資併社團專職人員年資計發退離給與處理條例」,
逾3百位併計黨職年資的退休人員,將重計月退俸;
以往溢領的部分,將向國民黨、救國團等社團要求返還,
至於前台中市長胡志強、前副總統連戰等曾任政務人員,
更能直接向本人追討。
立法院會今三讀通過
「公職人員年資併社團專職人員
年資計發退離給與處理條例」,
逾3百位併計黨職年資的退休人員,
將重計月退俸;
以往溢領的部分將要求返還。
(記者方賓照攝)
民進黨團書記長李俊俋表示,
考試院最早在1969年
將「中國青年反共救國團」及「中國大陸災胞救濟總會」的專任年資,
採計為公職年資;1970年擴及世盟、亞盟、革命實踐研究院;
1971年更發布「中華民國民眾服務總社專職人員暨公務人員
年資互相採計要點」,
納入「黨職併公職」最大宗的民眾服務總社(即國民黨),
1983年再納三民主義大同盟。
由於監察院1985年的調查報告直指「採計要點」
違背憲法的平等原則,要求修正。
考試院才在1987年的12月3日決議廢止「採計要點」,
同時終止併計黨職年資,但之前已轉任公務人員者,仍予以併計。
他說,直到首度政黨輪替後,扁政府全面清查黨國不分的現象,
並在2005年底提出「黨職年資併計公職退休年資第一階段調查報告」,
考試院才於2006年4月20日的院會決議,全面廢止採計社團年資,
但沒對已退休者重新核算年資。
民進黨團早在2007年提出
「公教人員退職退休給與併計黨務人員年資處理條例草案」,
準備全面處理黨職併公職,但因未在國會取得過半席次,
草案僅止於付委,無法進一步實質審查。
按銓敘部與教育部截至去年10月的統計,
目前仍有381人併計黨職年資,
其中政務人員有11人、公務人員195人、教育人員175人。
所採計的年資多為1年到5年,共203人;次為5年到10年,共109人;
但超過10年的也有48人。
已亡故的領取者共有188人,其中有60人由遺族改領月撫慰金。
由於草案經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通過,
已逾1個月的協商期,縱使國民黨團
希望能在黨中央統計完公職併黨職人員後再處理,
但民進黨團仍堅持於本日處理,
並於國民黨團半棄守下,表決通過立法。
三讀通過條文規定,黨、公職年資併計人員,
應在扣除黨職年資後,
重新核算退職給與;若重算結果低於2.5萬元者,
能續領2.5萬元;但現領總額已低於2.5萬元者,不再重新核算。
歷年累計溢領之金額,
核發機關應於1年內要求所屬社團(民眾服務總社、救國團)返還;
不過政務人員的部分,亦可直接向領受人要求;
若是拒絕返還,即可進行追繳;
已身故者,包括改由遺族領取撫慰金者,
均非溢領返還、重新核算之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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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04-25 黨職併公職 終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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