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王如玄買賣軍宅招致批評?

2015年 12月 9日

http://www.bbc.com/zhongwen/trad/china/2015/12/151209_explainer_taiwan_military_housing

劉子維 BBC中文網記者

 

台灣大選:

為什麼王如玄買賣軍宅招致批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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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如玄8日召開記者會說明購買軍宅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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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如玄8日召開記者會說明軍宅細節,

表示目前自己名下只有一戶軍宅,

且會將投資軍宅1380萬台幣獲利全數捐出。

 

國民黨台灣副總統參選人王如玄周二(12月8日)

召開記者會說明購買軍宅的細節。

 

為什麼王如玄要為她的投資出面道歉?

 

「軍宅」是什麼類型的房地產?

 

王如玄在記者會上坦承買賣過12戶眷村改建住宅(又稱軍宅),

在1995年至2005年間投資七戶,獲利1380萬台幣(約42萬美元),

目前自己名下只有「建華新城」一戶。

 

她在記者會上多次強調自己是律師出身,買賣過程並無涉及不法。

 

但是她又說:

「我仔細地去查了這些案子背後的政策目的,

在道德上面,我想我讓一些人失望了。」

 

台灣財政部長張盛和周三(9日)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

有立法委員具名檢舉王如玄買賣軍宅涉及逃漏稅,

國稅局已經立案調查,目前不能公開調查內容。

 

國民黨立法院黨團也在周三舉行記者會,

肯定王如玄開記者會說明清楚,並希望所有爭議告一段落。

 

前立委邱毅表示,

如果民進黨這麼關心軍宅與榮民權益,

就應該回歸到政策面檢視。

國民黨總統參選人朱立倫和副總統參選人王如玄11月25日前往中央選舉委員會,登記參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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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黨總統參選人朱立倫和副總統參選人王如玄

11月25日前往中央選舉委員會,登記參選。

 

在朱立倫11月18日宣佈王如玄為副總統人選的隔天,

台灣最大在野黨民進黨的立委段宜康

就在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上公布王如玄買賣軍宅的證據。

 

並接著連環爆出一件件軍宅交易,以及王如玄將名下的軍宅出租,

和丈夫黃東焄住在月租金700元台幣的高檢署職務宿舍。

 

王如玄12月2日赴台北地檢署,

以「加重誹謗罪」控告段宜康指她利用家人做為人頭戶購買軍宅。

王如玄丈夫黃東焄並也澄清,宿舍還包還管理費與自費裝修,

平均每個月花費一萬多元新台幣的住宿成本。

 

當時段宜康諷刺王如玄:「有空告我,沒空說明自己的買賣狀況?」

圖為位於台北101旁的眷村「四四南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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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位於台北101旁的眷村「四四南村」。

因位於四四兵工廠之南而得名,

當時第一批村民全為聯勤第四十四兵工廠的廠工

 

「眷村」是台灣特有的文化景觀。

 

1949年國共內戰,國民黨戰敗撤退來台。

 

根據行政院文化部資料顯示,

在 1950年代前後陸續從中國大陸移居到台灣的軍民有120多萬人。

 

當時突然大批「外省籍」軍民來台,

急需棲身之所,

因此就在有剩餘土地的都市邊陲地區、營區周邊或某一特定地區,

興建集體安置國軍眷屬的「眷村」,由國防部直接管轄。

 

由於倉促建設,加上「反攻大陸」不會久留台灣的時代氛圍,

眷村房舍大多簡陋,隨著時代變遷、都市擴張,

「眷村」在許多城市裏成為一塊老舊、甚至居住安全堪慮的區域。

 

眷村改建

1970 年代國防部頒布

《國軍老舊眷村重建試辦期間作業要點》,

開始改善眷村居住環境。

 

為了更進一步落實都市更新,

1996年立法院通過《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條例》,

大規模將房舍低矮的眷村拆遷,將住戶遷入新落成的眷改宅,

目的是「提高土地使用經濟效益,

興建住宅照顧原眷戶、中低收入戶及志願役現役軍」。

 

由於興建新眷村需要資金,

因此國防部在改建條例通過後成立

國軍老舊眷村改建基金(簡稱改建基金),

透過賣出舊眷村的土地以籌措財源,

或由原居民購買新成屋的貸款利息為改建基金收入。

 

為了照顧時已年邁,或經濟條件不佳的眷村居民,

購買新落成單位的款項部分由政府補助,

未達房地總價之不足款由原眷戶自行負擔,

負擔最高金額以房地總價20%為限,

仍有不足部分由改建基金支付」。

 

因此購入價格多半遠低於市價。

 

五年「閉鎖期」

有些眷村在都市發展之後,搖身一變成為精華地段,

國防部出售的舊眷村土地,一大部分被建商買下,

轉變為售價高昂的電梯大廈。

 

而一些改建之後的新眷村,位於都市精華地段,

加上售價低廉,政府為了避免炒作眷改宅,

訂下五年的「閉鎖期」條款

「由主管機關配售之住宅,除依法繼承者外,

承購人自產權登記之日起未滿五年,

不得自行將住宅及基地出售、出典、贈與或交換」。

 

違反者國防部將能收回房產。

因王如玄引發的軍宅爭議,國防部長高廣圻3日在立法院表示,國防部將檢討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條例,將會有些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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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王如玄引發的軍宅爭議,

國防部長高廣圻3日在立法院表示,

國防部將檢討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條例,將會有些管制。

 

而在2013年經監察院指示,國防部也在眷戶交屋的契約書中,

明定預約買賣視同違約,但不溯及繼往。

 

而預約買賣屬於私權行為,不會有地政單位登記資料,

要從納稅或財產申報資料才能查明。

 

道德爭議

不是眷村出身的王如玄聲稱轉賣過七戶軍宅獲利,

並無涉及不法。

 

但段宜康進一步指出,王如玄承認購買一間位在西藏路的軍宅,

登記在母親名下,但經查證,

西藏路的三處軍宅都還在五年的交易閉鎖期內。

 

因此段宜康質疑王如玄利用家人,當作閉鎖期內簽訂買賣契約的人頭。

 

台灣媒體《中國時報》上周五(4日)報道,

國防部因王如玄爭議而將清查目前還在閉鎖期內的軍宅。

 

報道引述軍方人士說法,指出會在閉鎖期內賣掉軍宅,

可能有兩種情況:

一是

遷入戶自備款不足,

或繳不起貸款而希望將配售權轉讓換取現金,

在這種情況下,有些房屋仲介會和買家談好,

簽五年的轉讓同意書,先有金錢交易,

等閉鎖期過後再轉到買家名下。

 

第二種是

還有其他房產,想靠賣軍宅賺錢的案例。

 

而要知道哪些在「閉鎖期」內的軍宅持有人想轉手賣出,

得要經由「知情人士」或甚至是與軍宅業務相關的人士才能得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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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的「髒字眼」

2015年12月11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51211/369

(平路)作家

 

蘋中信:

 

2015的「髒字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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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如玄的軍宅事件持續延燒,

熱門新聞還有頂新魏家判無罪的爭議,

眾人唾罵聲中,

「人權律師」、「無罪推定原則」兩個字詞躺著也中槍。

 

它們飽受牽連,成了2015台灣輿論的「髒字眼」。

 

「人權律師」在我們社會本來稀罕,

代表吃力不討好的苦差事,在媚俗的社會甘冒大不韙捍衛人權,

這個稱謂自有其重量。

 

卻因為王如玄弄出的紕漏,我猜爾後長長一段時間,

沒有人敢與「人權律師」挨很近或有關聯。

 

若是有人白目……這樣介紹一位律師,

立刻引人疑竇,

想到炒房、想到海蟑螂、想到欺壓老兵,

想到律師袍後面的狡辯面與偽善面,

無論王如玄的房事是否還有下文、到後來總共燒出幾間軍宅,

「人權律師」的名節算是毀了。

 

無罪推定遭受質疑

至於「無罪推定原則」,本來亦有它的神聖意涵,

乃是《刑事訴訟法》最重要的支柱。

 

而頂新案中,「無罪推定原則」卻無辜受累,成了過街老鼠!

 

事實上,頂新案判無罪的理由多重,包括檢察官舉證不足,

也包括有關食安的法律條文趕不上時代,

而面對這等黑心廠商,最有力的懲戒是消費者站出來。

 

若要提告,最合適的場域也應在民事法庭。

 

換句話說,只要消費者組織團結夠力,在民事庭據理力爭,

足以讓頂新賠到怕、賠到倒。

另一方面,

刑事訴訟的「無罪推定原則」卻不容丁點置疑!

 

抽象意義上,它是撐起整棟司法大廈的樑柱。

 

每一位刑事庭的法官都應該牢牢信守

(事關你我每個人的福祉,恨不能像灌水泥一樣灌進法官腦袋裡)。

 

這點若打了折扣,台灣整個司法體系都失去正當性

卻因為王如玄理財的手法不堪聞問、魏家謀財的方法喪盡天良,

「人權律師」、「無罪推定原則」也遭池魚之殃,

然而倒洗澡水時,

若把「人權律師」、「無罪推定原則」也混入髒水裡一起倒掉,

對台灣社會,傷痕將難以弭平。

 

污名效應短期難解

小事一樁嗎?

 

不,事件很大條。

 

多年前的美國大選,

雷根對上杜凱吉斯(M. Dukakis),

為了打擊杜凱吉斯陣營,選舉中泥巴亂扔,

「Liberal」(自由主義者)成了「 L開頭的髒字眼」。

 

在美國,這番污名化影響深遠,

日後提起「Liberal」,總有股不舒服的氣味,

聯想到敗德行為。

 

那次美國大選在記憶裡湮遠,

自由主義陣營也做出過不少好事,

但「髒字眼」苦於洗刷沾染上的污垢,

至今,許多美國人提到「Liberal」,

仍然語氣譏誚,臉上是由衷的不信任。

 

在台灣,明年1月16日以後,軍宅炒賣的新聞就會過去。

 

再過幾個月,頂新黑心食品的新聞也將漸漸被人淡忘。

 

應該問的是,

「人權律師」、「無罪推定原則」所受的牽連,

人們心裡所衍生的厭惡感,

這污名化的長期效應怎麼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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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台灣輿論的髒字眼 ] 人權律師

 

「人權律師」在我們社會本來稀罕,

代表吃力不討好的苦差事,

在媚俗的社會甘冒大不韙捍衛人權,

這個稱謂自有其重量。

 

王如玄弄出的紕漏,我猜爾後長長一段時間,

沒有人敢與「人權律師」挨很近或有關聯。

 

若是有人白目……這樣介紹一位律師, 立刻引人疑竇,

想到炒房、想到海蟑螂、想到欺壓老兵,

想到律師袍後面的狡辯面與偽善面,

無論王如玄的房事是否還有下文、到後來總共燒出幾間軍宅,

「人權律師」的名節算是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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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權律師」的包裝算是毀了。

 

  [ 相關 ]   2015的「髒字眼」[平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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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台灣輿論的髒字眼 ] 無罪推定原則

 

「無罪推定原則」,本來亦有它的神聖意涵,

乃是《刑事訴訟法》最重要的支柱。

 

而頂新案中,「無罪推定原則」卻無辜受累,成了過街老鼠!

 

頂新案判無罪的理由多重,包括檢察官舉證不足,

也包括有關食安的法律條文趕不上時代,

而面對這等黑心廠商,最有力的懲戒是消費者站出來。

 

提告,最合適的場域也應在民事法庭。

 

只要消費者組織團結夠力,在民事庭據理力爭,

足以讓頂新賠到怕、賠到倒。
另一方面,

刑事訴訟的「無罪推定原則」卻不容丁點置疑!

 

抽象意義上,它是撐起整棟司法大廈的樑柱。

 

每一位刑事庭的法官都應該牢牢信守

(事關你我每個人的福祉,恨不能像灌水泥一樣灌進法官腦袋裡)。

 

這點若打了折扣,台灣整個司法體系都失去正當性

卻因為

王如玄理財的手法不堪聞問魏家謀財的方法喪盡天良

…………………

人權律師」、「無罪推定原則」也遭池魚之殃,

倒洗澡水時,把「人權律師」、「無罪推定原則」混在髒水一起倒掉,

對台灣社會,傷痕將難以弭平。

 

  [ 相關 ]   2015的「髒字眼」[平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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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權律師王如玄炒賣軍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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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民主假象《動物莊園Animal farm》George Orwell]

 

可憐的台灣人, 如歐威爾《動物莊園》中的動物們,

從窗外看進去,

裡面的主人,乍看是國民黨, 再看卻成了共產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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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成的台灣民眾無法接受頂新劣油案無罪宣判 ]

 

針對無罪宣判,民調指出九成的台灣民眾表示無法接受。

 

作出判決的法官吳永梁 他是在"無罪推定原則"下作出判決,

而在判決引起了台灣民間排山倒海的憤怒反應後,

彰化地方法院發佈的聲明說無罪推定是

"世界人權宣言及公民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宣示具有普世價值,

並經司法院解釋為憲法所保障之基本人權"。

 

吳永梁及兩名共同作出無罪判決法官,預見人們的憤怒反應。

 

台灣過去的確存在判決書中提到警察用刑逼供導致的冤案,

判決書將頂新劣油案上與刑事冤案等量齊觀的問題是,

魏應充在案件爆發時召開記者會聲淚俱下道歉,

一度宣稱要捐出三十億台幣,

並不是警察刑求逼供下的自白。

 

網民對此一無罪判決的一種諷刺說:

原來當初魏應充道歉認錯是他自己搞錯了,

該道歉的其實是吃地溝油的民眾,

因法官告訴人們大家都誤會了魏董。

 

 [ 相關 ]    競相撇清的無罪判決[B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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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世紀迄今人類三波民族解放運動>> 台灣人全部缺席 ]

 

對於二戰後亞洲唯一未解放的殖民地台灣人而言,

如何面對終戰確實是重要命題。

 

史明的台灣人四百年史述說台灣人歷經殖民統治的風霜。

 

1683年,清帝國為免東南海疆遭歐洲人窺視而併吞台灣,

卻於1895年為自保 經下關條約將台灣永久割讓與日本。

 

支那人歪曲日本「『殖民』台灣」; 清帝國才真的殖民台灣。

 

戰後, 奉盟軍指示來台解除日軍武裝的蔣介石軍隊

即係以戰勝國心態「洗劫」台灣。

 

這是「二二八種族屠殺」、「白色恐怖」的原因,

也是「四萬換一元」

實際貨幣在四年內貶值逾八十萬倍的原因(押身抵債)。

 

對台灣人而言,這是「二次戰敗」。

 

自十九世紀迄今, 人類經歷三波的民族解放運動,

台灣人全部缺席。

 

 [ 相關 ]   未解放的台灣[謝德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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