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七年 陳哲男最慢下月中旬發監

2014-11-26

http://news.ltn.com.tw/news/focus/paper/833712

 

判七年

陳哲男最慢下月中旬發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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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楊國文、錢利忠/台北報導〕

 

總統府前副秘書長陳哲男被控司法黃牛偽證案

高等法院更二審昨開庭,

陳哲男被媒體問及司法黃牛案遭判七年徒刑定讞一事時,

表示「非常遺憾」,認為自己是清白的,

已委託律師提出再審、非常上訴,尋求司法救濟。

 

前總統府副秘書長陳哲男。(記者楊國文攝)

前總統府副秘書長陳哲男。

(記者楊國文攝)

 

台北地檢署上週已收到陳遭判決定讞的判決書,

最晚下月中旬會發監執行;

北檢表示,陳哲男戶籍在高雄,

正研究是否囑託高雄地檢署代為執行。

 

北檢已對陳啟動防逃機制,給予境管,

限制出境與出海,指揮警察監控。

 

陳哲男早先透過律師指出,

這是最高法院繼扁案後,罕見的「自為判決」,

本案證據薄弱、事實不清,

最高法院無視疑雲,顯然失當。

 

陳哲男是被控

在總統府副秘書長任內,

以協助擺平司法官司為藉口,

九十一年間向官司纏身的

前新偕中建設董事長梁柏薰收受六百萬元,

梁後來認為陳未疏通官司,

九十三年在香港爆料此事,

最高法院上週將陳依「公務員利用職務詐取財物罪」判刑七年確定。

 

這起司法黃牛案曝光後,

陳哲男被控為求脫身,

與前高等法院庭長李文成

共同教唆三溫暖業者楊振豐作偽證,

去年高等法院更一審曾改判陳哲男無罪,

更二審昨傳訊陳哲男、李文成兩人出庭,

陳堅稱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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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高法院自為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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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瑤琪已入監 聲請再審駁回

2014-2-21

 

郭瑤琪已入監

聲請再審駁回

 

〔記者項程鎮/台北報導〕

 

前交通部長郭瑤琪遭法院判刑八年定讞,

郭入監前聲請再審及停止執行,

最高法院認為郭未提出新事實、新證據證明法院誤判,

駁回抗告案確定,郭需繼續服刑。

 

郭瑤琪的律師李永然表示,

最高法院的判決,有事實認定的錯誤,

南仁湖集團少東李宗賢到底有無交付兩萬美元給郭瑤琪,

存在不少疑問,郭已告發李宗賢偽證罪,

北檢也已經受理,

這些都可以做為再審理由。

 

最高法院認為,

高院對於李宗賢將美金兩萬元放進茶葉罐交給郭瑤琪已調查清楚,

考量各種有利、不利郭的證據後才做出判決。

 

郭瑤琪於今年一月八日入監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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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位法學專家已就郭瑤琪案

違背法律「證據法則」、「論理法則」、

「經驗法則」、「無罪推定原則」

及「有疑唯利被告原則」,

另外有一點與促參專業非常重要的是,

起訴的檢察官與最後改判重罪的法官,

對於「促參案件」的誤解,

簡單的說就是「外行審判內行」,

確實也凸顯了司法的荒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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