痛批「離譜判決」郭瑤琪登廣告表清白

痛批「離譜判決」

郭瑤琪登廣告表清白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1/new/may/5/today-life9.htm

〔記者曾鴻儒、楊國文、林慶川/綜合報導〕

前交通部長郭瑤琪今天在媒體刊登廣告,

抨擊高等法院在台北車站招商案

更一審中「亂栽贓」,

做出離譜判決,

對她造成嚴重侮辱;

她的先生、台北科大教授彭光輝則強調:

「就算傾家蕩產,也要還我太太清白!」

郭瑤琪被控收受南仁湖集團負責人

李清波兩萬美元,

一、二審時她都被判無罪,

但上月十三日高院更一審宣判,

遭逆轉改判八年徒刑。

郭瑤琪昨天直言:「想到就一肚子火!」

她強調已提起上訴,誓爭清白到底。

郭瑤琪到底有無收賄是本案關鍵。

她強調:「絕對沒有收錢!」

高院唯一的證據是

南仁湖負責人李清波之子

李宗賢供稱曾送她兩萬美元,

證物則是宣稱用來裝錢的兩個茶葉罐;

但李宗賢供詞前後矛盾,

茶葉罐是她主動提供給檢調

她如果真有犯罪,

難道不懂得毀滅物證?

郭瑤琪抨擊高院審理和判決都相當離譜,

證人證詞前後不一,

法官認為「情有可原」,

但有利於她的證據,

法官卻視而不見。

郭瑤琪也砲轟高院發言人陳晴教

對案情不清楚就亂放話,

她說,

陳晴教對外發言指她「開口要錢才會獲罪」,

要求陳晴教公開澄清此事,

否則將控告陳晴教誹謗

陳晴教昨天表示,

郭瑤琪將上訴三審,

應將有利事證、法律適用爭議等資料

送請最高法院審酌才對,

高院尊重她的看法;

更一審合議庭說,

判決書已清楚交代,

不便回應。

調查局公共事務室主任汪忠一指出

調查局辦案不可能有所謂的「引導式訊問」,

偵訊時均全程錄音錄影,

並隨案移送,

當事人或其委任律師若有質疑,

可在法院審理時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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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瑤琪抨擊高院審理和判決

都相當離譜,

證人證詞前後不一,

法官認為「情有可原」,

但有利於她的證據,

法官卻視而不見。

*

陳晴教對外發言

指她「開口要錢才會獲罪」,

要求陳晴教公開澄清此事,

否則將控告陳晴教誹謗

——>

檢調要指控某人貪污,

應該是拿出證據來證明

不是要求被告證明自己沒有貪污。

郭瑤琪在此案中,

沒有收賄的證據、

沒有處分檢調所指的賄款,

也沒有相符的資金往來資料,

不明白法院為何會做出有罪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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