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1-26
http://news.ltn.com.tw/news/focus/paper/833712
判七年
陳哲男最慢下月中旬發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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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楊國文、錢利忠/台北報導〕
總統府前副秘書長陳哲男被控司法黃牛偽證案,
高等法院更二審昨開庭,
陳哲男被媒體問及司法黃牛案遭判七年徒刑定讞一事時,
表示「非常遺憾」,認為自己是清白的,
已委託律師提出再審、非常上訴,尋求司法救濟。
前總統府副秘書長陳哲男。
(記者楊國文攝)
台北地檢署上週已收到陳遭判決定讞的判決書,
最晚下月中旬會發監執行;
北檢表示,陳哲男戶籍在高雄,
正研究是否囑託高雄地檢署代為執行。
北檢已對陳啟動防逃機制,給予境管,
限制出境與出海,指揮警察監控。
陳哲男早先透過律師指出,
這是最高法院繼扁案後,罕見的「自為判決」,
本案證據薄弱、事實不清,
最高法院無視疑雲,顯然失當。
陳哲男是被控
在總統府副秘書長任內,
以協助擺平司法官司為藉口,
九十一年間向官司纏身的
前新偕中建設董事長梁柏薰收受六百萬元,
梁後來認為陳未疏通官司,
九十三年在香港爆料此事,
最高法院上週將陳依「公務員利用職務詐取財物罪」判刑七年確定。
這起司法黃牛案曝光後,
陳哲男被控為求脫身,
與前高等法院庭長李文成,
共同教唆三溫暖業者楊振豐作偽證,
去年高等法院更一審曾改判陳哲男無罪,
更二審昨傳訊陳哲男、李文成兩人出庭,
陳堅稱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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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自為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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