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終審法院院長 應與總統同進退

2016-03-14 06:00

http://talk.ltn.com.tw/article/paper/968091

黃瑞華/最高法院法官

 

自由共和國》

 

三終審法院院長 應與總統同進退

===========================

政務人員退職撫卹條例第二條第一項第一款所定,

「特任官」係政務人員,依該條例撫卹。

 

三終審法院院長,均「特任」且無任期保障,

於現行法制,屬政務官,當無疑義。

 

過去雖未見三終審院長

最高法院院長、最高行政法院院長、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委員長),

隨總統任期屆滿而請辭之事例,惟無任期保障之政務官,

得否不隨政權更迭進退,而比照事務官,

任政務官職位到屆齡退休?

 

回歸主權在民憲政秩序

憲法明定我國是主權在民的民主國家,

所有治權來自人民委託,司法權亦無例外。

 

過去威權時代,憲法僅供觀覽,不供使用。

 

國家最高權力來自擁有黨政軍情特的列寧式政黨,而非人民。

 

萬年國會實係行政院立法局。

 

因此,相關法令,不具憲法意涵之合法性或正當性基礎。

 

而司法官資格的取得,

或不依考試、或按省籍比例考試分配,或佐以思想審核。

 

司法不是憲法或人民權利的守護人,只是統治工具。

因此,沒有憲政秩序民主正當性要求;

責任政治、民意政治原則,亦不適用。

 

今日社會普遍要求實現轉型正義,所有因循威權體制所形成的「慣習」,

均應回歸「主權在民」的憲政秩序,重新檢視。

 

不能逕採為合理、合法之憑據。

 

三終審院長實際參與重要司法政策形成,所領導的法院,

是政策的執行機關。

 

落實與否,直接影響政策成敗。

 

若三終審院長反對,相關政策可能胎死腹中,

或最終不被配合執行,司法改革落空。

 

其職務深具政務性,

依民主政治原則,自不能比照「事務官」而不請辭。

 

院長帶頭拒絕廢除保密分案制度

以馬英九總統承諾

廢除最高法院保密分案制度為例。

楊仁壽院長反對廢除,拒不執行;

與接任之楊鼎章院長在交接典禮上,

更有激烈言詞交鋒風波。

 

若依過去「慣習」,比照「事務官」不請辭,

且楊仁壽院長又僅六十歲,則迄其七十歲退休前,

代表最新民意的總統,

終將無法履行其廢除保密分案制度的改革承諾。

 

人民為司法改革而選舉總統,即失去意義

 

比照「事務官」不請辭的作為,

完全不符政務官本質及民主憲政原理。

 

解嚴後,大家都說要回歸民主憲政。

 

但「黨化」已久的司法制度、思維及文化,沒有真正轉型。

 

司法並未建立對人民負責的機制。

 

前監委李復甸以其職務觀察,

為文表示「司法人員官官相護情況嚴重,

同仁包容、長官姑息,社會對司法全然不信任,

司法改革是全民近年來最大的痛苦」。

 

學者陳聰富、瞿海源、鄭宏文及蘇永欽等教授,

也分別在研究或調查中得出

「公眾對法院公正性信任日趨低落」的觀察。

 

報載中正大學歷年司法調查結果,

也顯示民眾對司法的不信任度節節高升。

 

以公平公正自許的司法機關,

若公眾信任度長期只有二、三成,

倘非司法體系運作出問題,就是與人民溝通出問題。

 

依責任政治原理,應有人負責。

 

人民之信任危機已嚴重影響司法機關存在之正當性

 

但司法院卻援引一些沒多高明的數據,

嚴正聲明其近年來維護審判獨立與公正等努力,已獲民眾肯定;

並質疑、要求對方說明,

以免誤導、影響民眾對司法的信賴云云。

 

司法與民意脫節至此,人民除了選總統,一點辦法都沒有。

 

「官本位」思維仍充斥司法。

 

例如,合議庭本其法律確信,踐履屬審判核心之訴訟程序事項,

首長初以行政資源欠缺、無法支援而拒絕,後經「激烈交談」,

始勉獲支持。

 

問題是,有幾個人願意為無發言權的被告與首長「激烈交談」?

 

司法應讓人感覺「真的是為人民而存在」,改變才能贏得信任。

 

司法人員需要工作尊嚴。

 

人民不滿意司法,只能選舉總統,以求改變。

 

制度設計即在藉總統特任其信任的政務官,

為其執行司法改革政策,

間接使審判機關取得最低限度的民主正當性。

 

實不宜因過去錯誤慣習,而誤了國家民主憲政。」

 

呼籲新國會、新政府正視司法民主正當性問題。

===============================================

 

 

 

==================================================

 

 

 

======================================================

搶救郭瑤琪、搶救台灣司法

https://zh-tw.facebook.com/beanstalk893
綠色逗陣
分享了搶救郭瑤琪、搶救台灣司法貼文

 

 

搶救郭瑤琪、搶灣救台司法

========================

今天是郭前部長入獄兩週年,

上次在監獄中看到他,已是滿頭白髮。

 

還伴隨著對已逝父親的思念!

 

兩年前郭前部長的入獄聲明,現在看起來仍令人動容。

 

期待2016年,我們能夠看到轉型正義,以及司法改革的契機。

=======================================

郭瑤琪入獄聲明

二〇一四年元月八日,我必須入獄服刑!

 

這是我公務生涯當中,奉公守法而從不認為會發生的事。

 

我相信,許多社會大眾截至目前為止,

仍認為我確實收了兩萬美金的賄款,

但是這些認為我收了賄款的人,

一定沒有看過我的判決書與法官判決的證據。

 

否則,就不會做此論斷!

 

如果我不說:

「事實上查看我從頭到尾的筆錄,我完全拒絕收受賄款的指控」。

 

很多人在我第一次接受偵訊時,

就已經看到檢方放話與媒體報導以為:

「郭瑤琪坦承收賄」,

大家真的以為郭瑤琪已經「坦承收賄」?

 

如果我不說:

「法官重判我八年,

唯一的不像樣證據就是『訊問光碟都可以證明的

連茶葉罐的大小、顏色、材質等都講錯,

還能夠修改筆錄作為指控我的證詞」。

 

很多人一定認為:

「證詞提到茶葉罐裡面裝錢,就真的有茶葉罐,當然有收賄」?

 

如果我不說:

「我在部務會議中,

唯一的指示就是將所有招標資訊公開給所有有興趣的廠商,

包括部務會議記錄以及交通部同仁都已經證明」。

 

很多人一定認為:

「郭瑤琪已經在部務會議中特別關心此事」,

卻不說明我做了什麼裁示?

 

如果我不說:

事實上,法官從來沒有查出有我的賄款流向紀錄,

同時我家的美金號碼與對方所講的美金號碼也完全不符,

而且南仁湖集團從頭到尾都沒有投標」。

 

恐怕很多人也認為:

「媒體報導法官認為有對價關係,就是有收錢、有辦事」!

 

今天,我不得不含冤入獄,

但是我不能在台灣的野蠻司法制度中,毫無意義地摧毀我的人格,

也傷及我最愛的家人。

 

因此,我的律師將會持續為我提出抗告,以及協助進行非常上訴。

 

幾天前,我的媽媽淚流滿面地告訴我,

如果我入獄之後要用絕食的方式來證明自己的清白,

他就要帶著爸爸一起去跳海!

 

我頓時不知我該如何抉擇?

 

到底要證明自己,還是傷害我的年邁雙親?

幾天的猶豫後,我妥協了。

 

我必須要用最健康的身體與不被打倒的精神,

來撫慰我的父母,同時讓我的丈夫與孩子放心。

 

這段時間,

我終於見識了台灣司法原來可以在沒有合法證據下,

也能夠重判一個人。

 

而最高法院的法官,

可以在完全沒查證被告者的要求證據,

推翻之前的無罪判決定讞。

我入獄後,社會大眾一定會淡忘這個案子,

我也沒有任何奢求大家必須記得這個案子。

 

然而,郭瑤琪的案子可以忘記,

但是我必須懇求大家不能忘記台灣的司法制度之改革。

 

因為,我絕對不是第一個冤獄發生,

而未來只要是持續這樣的司法制度,

也一定會有比我更冤屈的案子發生!

 

台灣人民在看完「看見台灣」紀錄片後,

發現了台灣原來這塊土地上有那麼多被摧毀的地方,

而希望政府盡力補救。

 

我很期待,當大家發現台灣極有可能產生冤獄時,

也能留下一個公平的司法制度給我們的子孫。

 

我八年牢獄結束後,願台灣的子孫不再需要承擔這樣的苦痛。

 

此時,

也謝謝這段時間一直支持我,給我溫暖的朋友們。

珍重再見!

 

郭瑤琪 2014.01.08

=========================================

 

 

========================================

Peter Chiang · 留言最多的人

 

交通部前部長郭瑤琪只收到茶葉罐,

沒有收到「美金二萬元」,

為救濟確定判決的事實錯誤,

由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為她提出再審!

 

GPOOGLESEACH]

一位為民主進步在努力堅持的人,

而今卻還因受政治迫害而受冤受苦著。

郭案申請再審重新調查相信不會像以往在某黨隻手遮天下那麼多的阻撓與困難。

懇請相關司法單位及人士能以相同關心努力於扁案的心來平反郭瑤琪的冤屈,

還給她

 

我們衷心期盼,冤獄之外不要再讓郭前部長無法在父親入葬前,

連見到自己父親的機會都沒有,

請大家協助轉貼分享,

為郭前部長能夠送父親最後一程而努力!

==================================================

【民報】

郭瑤琪父逝 友人奔走盼「女兒七」返家奔喪

在桃園龍潭女監服刑的前交通部長郭瑤琪,

父親昨天因病過世,由於郭瑤琪…

今天郭瑤琪前部長的父親過世了!

而郭前部長在獄中卻未能看到父親最後一面,

這恐怕是冤獄之外最大的苦痛。

我們共同祈禱,祝福郭前部長的家人平安健康,

更期待我們有能力早日終結這個冤案。

對照郭前部長與他們家人一生行善的報導,

才真令人不勝唏噓

============================================

最高法院自為判決

============================================

多位法學專家已就郭瑤琪案

違背法律「證據法則」、「論理法則」、

「經驗法則」、「無罪推定原則」

及「有疑唯利被告原則」,

另外有一點與促參專業非常重要的是,

起訴的檢察官與最後改判重罪的法官,

對於「促參案件」的誤解,

簡單的說就是「外行審判內行」,

確實也凸顯了司法的荒唐

 

[ 相關 ] 竟將促參案當成採購案來審判[ 蔡仁惠  ]

===============================================

[ 郭瑤琪案相關 ]

[ 法院依虛偽不實的證言作為判決依據 ]

[ 台灣司法自由心證的通天本領 ]

[ 白色恐怖復辟 ]

[ 相關 ] 藍官出關  綠官被關

[ 相關 ] 法界︰連一張美金都沒搜到 判罪理由牽強

[ 相關 ] 郭瑤琪今入監 11法官被控枉法裁判

[ 相關 ]  郭瑤琪聲請再審駁回 8日入獄

[ 相關 ]  郭瑤琪律師團 控法院違無罪推論

[ 相關 ]  郭瑤琪當然收賄 林益世當然不收賄 [ 黃帝穎  ]

[ 相關 郭瑤琪:入監之日 絕食開始[ 聯合報 ]

[ 相關 ]   郭瑤琪沒收賄 [ 顧立雄 ]

[ 相關 ]   郭瑤琪登廣告表清白

[ 相關 ]   更審判8年 郭瑤琪淚眼喊冤

[ 相關 ]   一、二審都無罪郭瑤琪更審逆轉 重判八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