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後處理中-中國的台灣當局

2016-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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戰後處理中的台灣當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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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mment

文章中「實與中國無關」,

指的是在台灣的「中華民國憲法」,

並不是所有事情與中國無關。

 

不要誤會!

 

因為「盟國全體」為主體,因此,

聯合王國、加拿大、紐澳、印度等相同,中國也有發言權。

 

因為字數關係,

「一路演變到〈台灣關係法〉」,

中間還跳掉不顯著的USPACOM

不要忘記這單位。

 

「既然1945年已確立了佔領權力」,

表示:

即便日本在兩個和約中「放棄台灣與澎湖」,

並不會使台灣與澎湖成為「遺棄地」,

而是因為除去了日本帝國的「一切權利、權利名義與權利主張」

(all right, title and claim),

使台灣與澎湖成為單純的盟國佔領地

 

當然,

日本在此還有「剩餘主權」,其「和約義務」是

1.  等待實績幫助走完「放棄」的程序,

以及

2.  在等待期間,「維持現狀不被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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戰後處理中的台灣當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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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台仁〈台灣的母國?〉一文,

認為:

美國因是地位未定卻實施自治的台灣的「直屬母國」,

所以才有權制訂〈台灣關係法〉;

又因美國精於國際政治的算計而不願承認此義務,

才讓任由一堆假議題發酵。誠哉斯言,容做補充!

 

正如同未成年人需要監護人般,

國際社會為了維護體系層次感與穩定,

也意在保護未成年者的利益、限制其行為,

在任何屬地(或殖民地)上,

無不安置「管理當局」(administering authority),

以負責該地的國防、外交,甚至財政,

同時監督屬地當局實施良好治理(good governance)。

 

領土獨立,當然需要此管理當局的允許。

 

無毋庸置疑的,台灣政府之上必有一管理當局。

 

但台灣之上的「管理當局」是美國嗎?

是的。

它是源自盟軍的佔領權力,

從跨國作戰組織→

戰後盟總(GHQ/SCAP)→

〈舊金山對日和約〉中「主要佔領國」,

一路演變到〈台灣關係法〉的連續體(continuum);

它因應時代變遷而不斷修訂。

 

此凌駕日本天皇與政府之上莫大的佔領權力,

是被盟國整體委託給美國。

 

在台灣地位未被確認完成前,

只有美國能合法制訂〈台灣關係法〉,

並僅能由美國總統統籌、監管台灣。

 

至於台灣政府到底是

「中國的共和政府」(republic of China),

還是〈台灣關係法〉下的

「台灣統治當局」(Taiwan Governing Authority)?

 

雖然兩者同時存在,但關鍵差異是,

天皇與日本政府管轄日本帝國的權力,

範圍包括台灣、朝鮮、西沙南沙等地在內者,

已先於1945年8月15日透過〈降書〉移轉給盟軍,

盟軍因此在同日取得佔領權力,

並於稍後將此權力委託麥克阿瑟元帥;

9月2日到10月25日的受降,只是補完法律儀式。

 

既然1945年已確立了佔領權力,

則1949年離開首都且各國大使拒絕隨行的ROC政府,

法理上早已滅亡;

其於當年底遷徙來台所謂的「中國的共和政府」,

只是以蔣介石元帥為首,

依附於盟軍佔領權的附隨組織。

 

它雖在台灣以「中國共和政府」之名易地重建,

卻很難稱為中國政府的連續體。

 

在這意義下,我們還在遵守的「那部憲法」,

不過SCAP首肯後的〈台灣基本法〉罷了,

實與中國無關。

 

這是龐大的戰後處理—無論南沙、西沙、台灣地位,

甚至黨產劫收,都要從這裡解起。

 

黨產條例從終戰日起算,是非常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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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9年離開首都各國大使拒絕隨行的ROC政府,

法理上早已滅亡;

其於當年底遷徙來台所謂的「中國的共和政府」,

只是以蔣介石元帥為首,

依附於盟軍佔領權的附隨組織。

 

它雖在台灣以「中國共和政府」之名易地重建,

卻很難稱為中國政府的連續體

 

[ 相關 ]   回應「台灣的母國?」[  雲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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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美國在舊金山和平條約的角色, 可以知道,

美國是一個不願承擔責任的母國。

 

不然,何以美國需要設立一個國內法叫「台灣關係法」

 

台灣關係法」是目前唯一可以

把台灣與世界正式聯繫的一條細小肚臍線,

且界定台灣係由一個既不國又非邦的「台灣統治當局

(TGA,Taiwan Governing Authority)管轄。

 

從這角度切入,可以非常清楚知道:

根據1945年盟軍佔領所沿用下來的軌跡,

美國應該是台灣的「立即母國」。

 

然而,因為國際政治的算計,

美國不願意承認這個法定角色的義務,

也就以台灣領土地位未定論

來長期(70年)採模糊立場。

 

[ 相關 ]   台灣的母國?[   田台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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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45二戰結束時沒有俄羅斯聯邦也沒有中華人民共和國 ]

 

俄國慶祝二戰勝利閱兵, 感覺歷史相當諷刺,

二戰結束時並沒有俄羅斯聯邦 也沒有中華人民共和國

這兩個全新的國家都是後來的歷史產物

 

[ 相關 ]   紅色的閱兵式,藍色的抗戰史?[紐約時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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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羅斯 vs. 蘇俄][1991年蘇聯解體]

 

蘇聯戰勝納粹德國70週年,
俄羅斯通過紅場閱兵高調紀念。
 
我們今天的話題就從這裡說起。
 
不過,具有諷刺意味的是,
去年俄羅斯採用與當年納粹完全相同的方式,
吞併克里米亞,併入侵烏克蘭東部,
這在一定程度上就徹底解構了此次紅場閱兵的正義性。
 
這也給西方國家聯手抵制今年的紅場閱兵,
提供了充足的理由,
特別是西方重要國家
如美、英、法、德領導人的集體缺席,
使得這次紅場閱兵只能在尷尬中進行。

 

[ 相關 ]

普京肢解烏克蘭重演納粹歷史紅場閱兵無正義性[法國國際廣播電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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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he endless World War Two !!! ]

 

學生諷刺

上帝在日本投下兩顆原子彈 卻在台灣丟下了一個國民黨

 

學生們則說 馬英九統治下的六年

只有虛假的「拼經濟」, 浮濫的土地征收

黑箱服貿協議自經區 都是借由剝奪公共利益

破壞台灣主體性

架空台灣很不容易才建立的一點點民主法治。

 

他們稱馬英九執政六週年令人感到悲哀與憤怒,

除了「黨國巨獸」回來外台灣人主體性也消失,

學生們並諷刺說

上帝在日本投下了兩顆原子彈,

卻在台灣丟下了一個國民黨」,

在馬就職六週年之際他們深深體會了其涵意。

 

[ 相關 ] 台總統馬英九在學生抗議中慶就職週年[ BB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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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本身「不正常」,

即使沒有中國的阻礙,其國際地位也不會改善,

還是國際怪胎,自稱「主權獨立」是集體自慰。

 

如連領土都無法確定,遑論主權。

 

台灣「不正常」之極,

在於國民黨從中國被趕出之後,

統治台灣近七十年,

只憑一句「一中各表」的形而上口號,

謂其領土包含中華人民共和國以及其他一些聯合國會員。

 

[ 相關 ]   國家正常化第一步:確定領土[ 彭明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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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堵共產主義擴散為藉口默許流亡的殘餘國民黨非法竊佔台灣]

 

[ 台灣北韓還要不如的地方 ]

國際社會普遍認知北韓非自由民主的國家

國際社會被誤導以為台灣已經民主化

 

事實上 ,以防堵共產主義擴散為藉口,

流亡的殘餘國民黨非法竊佔台灣

寄生台灣自稱中華民國流亡中國人台北政權

掠奪台灣人資源,建構外來殖民政權一個台灣兩個世界

六十五年流亡的中國人台北政權始終嚴密的掌控台灣

台灣人爭取免於恐懼生活基本人權被污名化為麻煩製造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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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0年6月25日朝鮮戰爭爆發

美國對蔣介石政權非法據台保持沉默

——–>

我用「沉默的同謀」(a conspiracy of silence

形容蔣介石政權美國政府當時的關係。

美國國務院對於蔣氏政權下的專制暴行一清二楚,

卻不讓美國人民了解真相。

 

[ 相關 ] 白色恐怖 沉默同謀[ 唐培禮(Milo Thornber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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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50年三月國民黨中華民國 , 1949年前的中華民國 ]

 

1949年前的中華民國,

與其後的「中華民國」 ( 國民黨中華民國 )

是同一個實體(continuity)嗎?

 

一九四九年一月二十日蔣介石將總統

權力正式移交李宗仁後下台;

四月二十三日首都南京陷落,總統李宗仁離開南京。

 

官方雖美稱此為:

分批疏散、分地辦公,

但「中華民國」實已經解體而走向滅亡,

 

更別說十月一日成立了新政府中華人民共和國。

 

忠於蔣介石的殘餘部眾

歷經廣州、重慶、昆明、桂林等四散過程,

終流亡到仍為盟軍佔領地的台北,

經重整後享受短暫的「中華民國」落日餘暉,

旋即又恢復為流亡地位中國人台北政權」(Chinese Taipei)。

 

1949年中華民國解體、總統李宗仁沒來台灣

抵台的蔣系軍隊、官員可自稱「中華民國」嗎?

 

已辭職並移轉權力的蔣介石又自行上台,

可稱「中華民國」總統嗎?

 

哪些國家以條約承認了此政權為「中華民國」?

 

[ 相關 精采100 流亡62[ 雲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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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aiwan vs. Palestine ]   [ Crimea vs. Taiwan ]

 

美國學者譚慎格今天表示,

台灣應在兩週前和巴勒斯坦一起尋求聯合國承認它的國家地位,

很可惜台灣錯失了這個機會。

 

由於台灣有一部中華民國憲法

使台灣至今未能宣示是個獨立於中國之外的國家,

也讓巴勒斯坦的例子難以適用在台灣身上。

 

[ 相關 ]  巴勒斯坦尋求聯國承認 台錯失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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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誰把台灣關進中國牢籠71年? ]盟軍委託佔領者?

 

任雪麗說起這個故事, 也帶出她的深刻觀察:

 

他們(台灣人)沒有太多選擇,猶如籠中之鳥,

無法展翅高飛,但他們卻會盡其所能地避免死亡。

而且正如籠中之鳥,台灣能做的就是發出聲音。」

 

這番話真實到令人心痛、也令人有些不服氣。

 

真的非如此不可嗎?

台灣只能這樣嗎?

我們必須要問的是: 是誰把台灣關進鳥籠?

美國沒有責任嗎?

中國沒有意圖嗎?

台灣能不能翻轉命運?

 

美國前AIT理事主席卜睿哲說:

「美國從過去的決定到今天,都在限制台灣的選擇和機會,

這讓美國有義務特別關注台灣與其利益。」

 

誠哉斯言。

 

二次戰後幾乎所有的殖民地都紛紛獨立,

只有台灣從此被關進

蔣介石的「大中國」獨裁政權的鳥籠裡。

 

[ 相關 ]  台灣:鳥籠裡的金絲雀[ 王美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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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關係法TRA >美國反對中華民國之名代表台灣人民]

 

>>[台灣不該選舉ROC總統]

>>[台灣不該選舉中華民國總統 ]

>>  [台灣不該選舉國民黨中華民國總統 ]

 

台灣的ROC,成立於一九五○年三月不是國家

 

美國反對中華民國之名代表台灣人民

 

李扁頂著「ROC總統」頭銜 稱「兩國論」「公投入聯」,

是借台灣人民的權利 無國家地位的ROC確立國家地位

美國總統國務院台灣關係法反對。

 

台灣關係法規定台灣人民具備國家地位

只是尚未國家正常化而已。

 

美國政府反對ROC總統辦公投

來改變台灣人民已具備國家地位」的法律地位

 

入聯台灣人民台灣國的權利,不是ROCROC總統的權利

 

美國眾議院外交委員會主席羅斯蕾婷娜:

台灣關係法雷根總統的六項保證仍然有效指導美台關係」;

 

台灣不該選舉ROC總統」。

 

美國早已廢止ROCROC還政台灣人民進行建制。

 

[ 相關 ]—>續「與鄭弘儀談公投」[連根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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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關 ]  美國管你什麼中華民國[  田台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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