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國家 假國號 回應小六學生發問〈老師,台灣是國家嗎?〉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2/new/apr/22/today-o1.htm
◎ 賴福順
四月十五日在自由廣場上看到一位小學老師的投書,
提及面對小六學生的發問:「老師,台灣是國家嗎?」
也聽到學生言及中國說我們不是國家。
這位老師感慨萬千,為何學生對自己國家的名稱、定位模糊不清,如何教育?
本人以研究這個課題多年經驗,簡約扼要的,
嘗試代答這位小六學生及其他眾多大小學生,
甚至很多關心自己國家定位的國人。
關於這個議題,台灣創造了以下兩項世界紀錄:
1951年《舊金山和約》日本放棄台灣主權,此後該主權下落何方?
60年來,台外學者共有20多種說法。
至於台灣在政治上的定位,至少已有70多種說法。
之前這麼多的說法,各有自己的著眼點,卻有各自無法克服的障礙,
最重要的是不易找到合乎相關的學理及真實的事實。
想要探索這個曠世大奇案,
客體上須依據歷史與國際法等學理加號以探索,
主體上須拋棄個人的認知、成見,坦然接受這個歷史事實。
歷史是早已存事實,不因後人不知或無法接受而消失;
將這些過去發生的事實必須以國際法規範解析,
最後一定會有出乎意料的結果。
現在答案已浮出,台灣是國家。
從1950年3月1日開始,
當天蔣介石在台北的總統府成立中央政府,有總統治理國家大政。
依照國際法規範,一塊土地如果出現中央政府,
這塊土地就非僅是土地,而是一個國家。
1951年,當時台灣的母國日本放棄台灣主權,
照規定一塊土地若先有中央政府,
則母國放棄的主權自然歸該子國擁有,
於是台灣政府擁有主權。
由於當時情勢特殊,
當初建立國家的蔣介石卻將新成立的政府命名為「中華民國」,
這個名稱是中國的舊政權,已在1949年11月20日被中國人民推翻,
百日後,卻在台灣出現。
這個台灣新成立的政府是否可以稱呼「中華民國」?
絕對不可以,為什麼?
有20個學理與事實,十足證明台灣不可以擁有這個稱呼。
這麼多學理當中,舉2例說明,
一是「名從主人論」,這理論源自孔子所說:「名從主人」,
意思是這塊土地上的主人是居住在台灣島上的台灣人,
則在這塊土地上台灣人建立的政權一定是台灣政權,
稱為「中華民國」就是錯誤,
因為「中華民國」的主人是中國人,不是台灣人。
因此不論中華民國有無滅亡,只能在中國土地上,
不可能「遷移」到非是它土地的台灣島上來;
1949年起,中國國民黨從一開始就欺騙台灣人,
說中華民國「遷移」台灣,這是天大謊言!
另一學理是「國號島名論」,
意思是島國國號全部「以島之名」,
即島國國號命名的來源是島名,於是所有島國名稱必然與島嶼名稱相同,
毫無例外;若有,就是錯誤,是假國號。
目前國際上,國號分長短,長國號係該國的正式完整國號,
短國號係世人對該國的簡短稱呼。
目前全球島國共有47個,若以短國號來說,
全部符合島名,絕無例外;
若以長國號來說只有46國符合「以島之名」,
只有1國不符合,那就是台灣!
於是我們知道,台灣這個國家竟然使用被中國人唾棄不要的舊國號,
台灣人不知其中究竟,用的不易樂乎。
但世人對台灣人撿別國不要的舊國號來用,反應不一,
有的人大惑不解,為什麼不用自己的國號?
有的人十分驚訝,為什麼台灣會成為中國?
有的人看到台灣這樣做,直接說得到精神分裂症。
前兩種外國人筆者都曾遇到,
2008年到美國國家檔案館,被誤以為是中國人,
後來承辦人員知道狀況,問了一個問題:
「你們為什麼不使用自己的國號?」
2003年,我的法國親家下了機場,
看到「Welcome to Republic of China」,驚嚇萬分,
以為到了中國。
至於說台灣政府罹患精神分裂症(schizophrenia),
是一位英國最著名的國際法學者詹姆士.柯勞福特(James Crawford, 1948-)
縝密研究台灣是否是國家後,在其名著的結論中指出的。
各國政府如何看待台灣這個假國號?
大部分國家分開看待,
一方面承認台灣國家存在,一方面不承認這個假國號。
舉例說明,
美國中央情報局(CIA)在官網上列出台灣是國家,
國際承認正式長國號(conventional long form)註明「不存在」(none),
國際承認正式短國號註明(conventional short form)「台灣」,
本國正式長國號(local long form)註明「不存在」(none),
本國正式短國號註明(local short form)「台灣」。
請見網頁:
http://www.cia.gov/library/publications/the-world-factbook/geos/tw.html
之中Government這一項目。
台灣擁有國家的條件,是一個國家;
但因使用假國號,反而變成不是國家,
成為中國尚未併吞的一塊殖民地。
而中國對自己送上門的這塊肥肉當然不會拒絕,
於是不承認台灣是國家;
因為如果承認是國家,中國就不可以隨意進攻。
就像是30多年前,台灣稱呼中國為「共匪」、「大陸」,
不承認對方是國家,以為如此就可以進攻中國。
(作者為文化大學史學系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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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反共合理化美國在台灣白色恐怖時期的不當作為 ]
台灣擁有國家的條件,是一個國家; 但因使用假國號,反而變成不是國家,
成為中國尚未併吞的一塊殖民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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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澎一國金馬一國 中國內戰不必拖台灣下水 台灣中國一邊一國 ]
<< 台灣不會因為中華民國流亡政府的存在而變成中華民國 >>
[ 國民黨殘餘者虛構的政府 >>>
寄生在台灣自稱中華民國的流亡中國人台北政權 ]
國際法 :
[ 流亡政府 不能藉由
主張時效原則 舉辦民主選舉 發行護照 與他國簽約 等
成為當地合法政府 ]
第一,認清中華民國外來政權的本質。
一九四九年十二月, 中華民國中央政府遷至軍事占領中的台灣時,
已經離開中國領土而成為國際法所稱之「流亡政府」。
第二,認清「流亡政府」之本質。
依據國際法,流亡政府不能就地合法。
中華民國唯有回到南京再執政,才會享有國際地位。
第三,認清中華民國對台灣沒有領土主權的事實。
「台灣是主權獨立的國家,名稱是中華民國。」
這個觀念是錯的,也是危險的。
–>
中華民國對台灣有領土主權,中華人民共和國可以「繼承政府」身分,
對外聲稱擁有台澎領土主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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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澎一國 金馬一國 ]
讓台澎領土地位正確顯現,絕對不是讓台澎獨立,
反而是要讓中華民國從台澎獨立出去到金馬,
才能讓國際看到台澎未定位的最正確原貌。
台澎對中華民國而言僅是借住的暫居地,是流亡政府的棲所處,
他們終有一天會回去中國。
只有讓中華民國從台澎獨立出去之後,
才能讓台澎領土與台澎民眾
成為美國台灣關係法所適用的對象People on Taiwan,
但不包括金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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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中華民國對台「治」權法源,
係受盟軍統帥麥克阿瑟第一號命令委託入台接受日軍投降,
不是授予統治權更非主權,
它只是工廠警衛的角色,卻騙台灣人說是老闆。
一九五二年四月二十八日晚上十點三十分
授權該國的東京盟軍總部解散時,領土詐騙案就破局, 但台灣人沒出聲;
舊金山和約第六條雖給中華民國從台灣撤軍九十天的寬限,
其「治權」也在一九五二年七月二十八日就過期, 它卻賴著不走,
現還和昔日仇人共匪密謀永久竊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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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十年前美國結束中國政治孤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關係正常化 – 後果? ]
四十年前,
美國採取行動結束中國政治孤立,並與中華人民共和國關係正常化。
我們確實可以慶祝這個事實, 但我們也需要觀察,
該怎麼結束台灣目前仍遭受的不公正以及政治孤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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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們慶祝四十年前的這項成就時, 讓我們以行動幫助兩千三百萬台灣人,
讓他們脫離一九七○年代在他們無法控制的不幸狀況下,被強加的政治孤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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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個中國政策的混淆導致長期的誤判強化中國威權統治者的立場 ]
我國(美國)的政策何以造成這麼多混淆?
第一,
因為台灣關係法已有三十二年之久,大多數起草此一重要法案的人都已過世。
但這並不是藉口,因為美國憲法有兩百多年歷史,也仍受人熱烈討論。
第二個原因在本質上就與第一個不同,
即:我國官員只聽北京的說法,我們刻意地對我們與台北的接觸設限。
假若我們與台灣民選領導人有直接、高層級面對面接觸,
那麼美國在這個議題上就會有更平衡的觀點。
第三個原因是,我國的政策並未明確定義。
前助理國務卿凱利
在二○○四年四月二十一日承認,美國在定義「一中政策」的立場上有其困難。
*
他說,「我不確定我能很容易就下定義」,
他接著說,
「我能告訴你的是,我們的立場不是什麼,就是不是北京所指的一中原則。」
這樣的混淆只會導致長期的誤判,並且強化中國威權統治者的立場。
所以,
或許我們應該更清楚地定義並聲明,
「一個中國」政策的意思是,我們只承認一個政府做為真正的中國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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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任何國家造成台灣的國際稱呼不公不便不實,台灣人不願意默認接受 ]
任何國家在中國(一個中國政策)壓力下的外交政策,
更改台灣稱呼將台灣公民稱呼為中國公民
導致台灣的國際稱呼不公、不便與不實,台灣人不願意默認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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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52年台灣從日本法理獨立 ]
一九五二年四月二十八日生效的舊金山和約
決定台灣從日本法理獨立,
所以一九五二年才是台灣元年。
那麼二○一一年就是台灣六十年。
剛好一甲子。
恭喜!
慶祝台灣獨立一甲子[多田惠,日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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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國民進黨主席蔡英文把台灣推入中國內戰 ]
擔任過民進黨主席的許信良說,
蔡英文在選舉期間說的 "中華民國是台灣,台灣就是中華民國",
等於接受了中華民國憲政體制,民進黨過去從未如此明確主張過,
他並說這應成為該黨新的決議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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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國民進黨 中國國民黨 把台灣推入中國五十步與一百步之別 ]
民進黨抨擊馬政府「一國兩區」放棄台灣主權,
卻又公布民調宣揚八十一.二%贊成該黨「台灣前途決議文」。
<< 台灣前途決議文牴觸台灣關係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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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民進黨「台灣前途決議文」說
台灣依「憲法」稱為中華民國,
改變被中華民國殖民的現狀必須公投。
實在悲哀!
請問民進黨,能舉出台灣屬於中華民國的法律文件嗎?
台灣人若不制止民進黨,必然步上香港的後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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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國領土政策堪比納粹德國的生存空間論 ]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序言 「台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神聖領土的一部分」
從80年代起,中國就開始推行基於「戰略前線」理念的軍事策略。
安倍晉三說,這是一個非常危險的想法,
這種看法認為 邊界和專屬經濟區是由國家實力決定的,
只要中國經濟持續增長,中國的影響力將繼續擴張。
他說,「有些人會把這種看法與德國的「生存空間論」聯繫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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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沉默的同謀(a conspiracy of silence)蔣介石政權和美國政府的關係 ]
在台北展出「美國人在台灣的足跡」, 由美國在台協會(AIT)主辦,
展示美國「在台灣經濟、教育、軍力和公共衛生發展當中的影響力。」
不過,其中對於美國在白色恐怖期間的噤聲默語隻字未提,
反而使得這項展覽在二二八國家紀念館展出顯得更加諷刺。
我用「沉默的同謀」(a conspiracy of silence)
形容蔣介石政權和美國政府當時的關係。
美國國務院對於蔣氏政權下的專制暴行一清二楚,卻不讓美國人民了解真相。
反共合理化美國在台灣白色恐怖時期的不當作為,
而台灣作為「自由中國」的迷思又合法化美國和蔣氏政權的合作。
很少美國人了解
在當年大部分台灣人眼中, 台灣既不「自由」也非「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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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色恐怖 沉默同謀[ 唐培禮(Milo Thornber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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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季辛吉 尼克森 中國 台灣 開羅宣言 ]
本人深入調查, 戰後美國並不將「開羅宣言」、「波茨坦宣言」列為條約,
直到尼克森準備以台灣為籌碼赴中國勾搭,
才利用文人把「開羅宣言」列為條約協定。
一九七一年七月季辛吉密訪周恩來,開場白就是「開羅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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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灣的ROC成立於一九五○年三月它不是國家 台灣不該選舉ROC總統 ]
美國反對李扁用中華民國之名代表台灣人民。
*台灣的ROC成立於一九五○年三月,它不是國家,
李扁頂著「ROC總統」的頭銜稱「兩國論」和「公投入聯」,
是借台灣人民的權利為無國家地位的ROC確立國家地位,
美國總統和國務院當然要依台灣關係法反對。
*
美國政府反對ROC總統辦公投
來改變台灣人民「已具備國家地位」的法律地位。
*
入聯是台灣人民和台灣國的權利,不是ROC或ROC總統的權利
*
美國眾議院外交委員會主席羅斯蕾婷娜
六月十六日在華府辦「台灣為何重要」的聽證會,
強調「台灣關係法和雷根總統的六項保證仍然有效指導美台關係」;
她質疑「 台灣不該選舉ROC總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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寄生在台灣自稱中華民國的流亡中國人台北政權借假民主圖竊佔就地合法
帶著台灣人面具的中國人上演民主假戲用政黨政治騙局意圖竊取台澎主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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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rab Spring ! Taiwan Spring ? ]
The lost 65 years of Taiwanese after World War Two.
Has Anyone Asked Taiwane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