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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美良心作證 頂新律師團圍攻

2015-03-11

http://news.ltn.com.tw/news/life/paper/861627

 

義美良心作證 頂新律師團圍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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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顏宏駿、湯世名/綜合報導〕

 

頂新劣油案昨開庭,

合議庭為了解食品業產品溯源規範,

傳訊有

「食品業界模範生」之稱的義美公司主管出庭作證,

不過頂新公司的律師團逮到機會,

拿義美開刀,

輪番質疑其品管也做不到位,

審判長吳永梁以律師的質疑與主題不符,

多次駁回律師的提問。

▲魏應充結束庭訊步出法庭,面對記者提問不發一語。(記者顏宏駿攝)

▲魏應充結束庭訊步出法庭,

面對記者提問不發一語。

(記者顏宏駿攝)

 

質疑義美品管 審判長稱離題

昨天庭上檢方開砲,

直指頂新對於自己豬油的原料供應商也沒有信心,

在其針對越南大幸福公司的投資報告文件中,

指出大幸福的原料來自民間「千家萬戶」,

也就是從家庭式熬油廠送到廠區,

過程中豬隻沒有經過公開拍賣場,

而越南是口蹄疫區,豬隻沒有檢疫措施,

原料溯源大有問題。

 

接受傳訊的義美公司總經理室協理陳伯璋,

就頂新對大幸福訪廠照片說明個人看法,

他直言豬油顏色不對

如果此事發生在義美,

不符「食品良好衛生規範」。

 

魏應充律師團面對義美公司代表,

顯然有備而來並磨刀霍霍,

律師余明賢先質疑,

義美與頂新是競爭關係,

以義美人當作專家證人恐不利頂新,

建議合議庭取消陳伯璋擔任專家證人的資格,

但被審判長駁回。

 

被告律師團接著又拿出預先準備好的

「義美香酥蔥油餅」、

「義美水煮香豬油」,

質疑義美品管沒有根據CNS的標準。

 

十三名律師輪番上陣,

問題一個比一個辛辣,

連「台灣是口蹄疫區,為什麼義美用台灣豬肉?」

都說出口,

一連串的問題幾乎令陳伯璋招架不住,

頻頻以「公司品管部門才了解這問題」回答。

 

審判長吳永梁多次以「辯方律師已經離題」替陳伯璋解圍。

 

蒞庭檢察官也表示,

義美公司願意出面提供自家的品管規範,

還要來接受同業聘請的律師一連串質疑,

「這是苦差事啊」!

 

今天重點是,國家的標準規範不夠完備,

業者要做「自主管理」,

被告律師對義美的品管質疑是「本末倒置」。

 

業者︰原料油精煉可當安全油品

另外,

來自新加坡專門做油品精煉設備的

力浩公司」總經理王耀祖,

昨天跨海來台擔任專家證人。

 

他表示,利用油品高溫蒸發,過濾有毒物質,

任何原料油只要經過精煉,

都可成為安全穩定的油品。

 

被告律師團表示,

精煉是目前業界最進步的油品過濾程序,

但檢方的起訴書卻指頂新以精煉當作「詐術」,

把「非人食用的原料油」當原料,

這與事實不符,

檢方顯然不懂業界的作業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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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敏智 ·

 

頂新集團用劣質油品賺黑心錢,
再用賺來的黑心錢一次聘請13名律師為頂新集團的黑心辯護。
這些頂新集團的辯護律師難道心中只有錢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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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道平 · 崑山電機-廠裡工時最長

 

『原料油精煉可當安全油品』這是對的,
就像水精煉成純水,有問題的物質都處理了,我可以接受…..
可是,
我買純水,有標示純水,也不會標成礦泉水…
我今天買了頂新的油,標的是豬油、沙拉油、花生油…..,
也花了比較貴的成本買油,
結果與標示內容物不符,
這不是欺騙,不是詐騙….那是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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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害國人竟過3關 魏應充回帝寶爽過年

2015-02-11

http://news.ltn.com.tw/news/life/paper/854924

 

毒害國人竟過3關

魏應充回帝寶爽過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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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顏宏駿、湯世名、劉曉欣、張聰秋/彰化報導〕

 

闖三關,過三關,

魏應充可望在帝寶過好年!

 

台中高分院二度撤銷頂新製油前董事長魏應充等四人交保,

發回彰化地院更裁,彰化地院昨再召開延押庭,

三位原承審法官仍維持交保的裁定,

四人交保金額均未變動。

 

彰化地檢署表示,

將與蒞庭檢察官討論後,

再決定後續是否再提出第三次抗告。

陳茂嘉維持500萬元交保。(資料照)

陳茂嘉維持500萬元交保。

(資料照)

常梅峯維持500萬元交保。(資料照)

常梅峯維持500萬元交保。

(資料照)

楊振益維持500萬元交保。(記者廖耀東攝)

楊振益維持500萬元交保。

(記者廖耀東攝)

魏應充維持3億交保。(記者廖耀東攝)

魏應充維持3億交保。

(記者廖耀東攝)

 

魏應充仍3億交保 另3人500萬交保

彰化地院庭長李進清說,

依刑訴法檢方可在五天內提抗告,

若高院在下週一就發回更裁,

合議庭仍要召開延押庭,

只是時間是否選在過年前,

都要由合議庭決定。

 

昨天延押庭從下午四時三十分召開,長達兩小時。

 

檢方說,

魏應充等四名被告「不是一般人」,

四人的案子關乎正義,

永成劣油案還在高雄地院嘉義地院審理中,

加上魏應充財力雄厚,

與相關被告利益錯綜複雜,

一旦交保就可能串證,

絕對有羈押必要。

 

被告律師團則輪番轟檢方是在做「意氣之爭」,

還說整起事件「是一場誤會」,

自稱頂新是油品事件的受害者,

還怪媒體「妖魔化」頂新集團,

更指控檢方「不當取供」。

 

檢︰頂新假日還叫員工回來滅證

檢察官施教文按捺不住站起來回擊說,

頂新早在事件爆發前就知道檢方要來搜索,

休假日還叫員工回來滅證,

「滅證就是滅證,怎能說沒有?」

 

魏應充應訊時大打悲情牌,

他說:

「會珍惜法院給我的機會,絕不會逃亡,

讓家人蒙羞,會準時到派出所報到。」

 

魏應充︰絕不會逃亡 讓家人蒙羞

最後,

以審判長吳永梁為首的三位法官,

仍裁定交保,

包括魏應充三億元、

頂新製油兩位前總經理陳茂嘉、常梅峯,

以及大幸福負責人楊振益等三人五百萬元。

 

高院發回更裁理由提到「被告恐受重刑判決」,

審判長吳永梁表示,

所謂的「重罪」都是媒體的報導,

檢方從剛開始的起訴到後來補正的犯罪事實,

均為五年以下之輕罪,

不構成羈押之理由,

隨著案件審理,

被告逃亡、串證的強度已降低,

所以無羈押必要。

 

其次,

高院發回更裁理由還提到頂新結束台灣事業,

往中國發展之情事,

以及魏家兄弟有八十六億美元的資產等情事,

吳永梁說,

這些都是媒體報導,

法院不能依媒體報導之情審理。

 

吳永梁強調,

羈押是為了保障案件審理,

但卻是對人權最強度的侵害,

如有其他較小的手段來保障案件審理,

法院應採取更適合的手段,

因此,合議庭維持原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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