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2-11 06:00
http://talk.ltn.com.tw/article/paper/939701
(作者為國考考生)
◎ 古志誠
自由廣場》
味全 魏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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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頂新劣油案」經一年多的審理,
日前彰化地院一審「判決無罪」後,
民眾對於判決無法接受!
「滅頂」串聯更是全國網上、民間動起來;
前日開始網友發起好市多「秒買秒退」味全林鳳營,
更是掀起另波高潮。
據奇摩、聯合新聞網報導,
好市多生鮮食品「退貨就銷毀」機制,
大量購買林鳳營鮮乳後再退貨,藉此抵制頂新集團。
然而,昨日有民眾於台南好市多進行「滅頂」行動,
卻遭到好市多「報警處理」,
台南好市多的舉動,實在令我費解不已,
好市多如不是護航頂新味全,所為何來?
況且,「滅頂」年輕楊姓男子說,
他不是恐怖份子,他純粹是要喚起民眾一起滅頂,
但好市多卻稱他是惡意購買行為,
連結帳都不給結
(民眾手機側拍,都可聽見店員態度強硬不給退貨)。
如果好市多全球通用「退貨就銷毀」機制
碰到頂新就轉彎的大賣場,
民眾質疑業者站在不良財團那端根本助紂為虐!
味全執行長今日發表最新公開信說:
「頂新無法切割味全,味全是大家的。」
此話就如網友用語說「討拍文(討人憐惜)」!
要不是這個政府食安無能,
一審法官判決異於常人,
台灣消費者不需要大費周章滅頂,
味全不是大家的,
也不想繼續當世界的食安大笑話!
最後警惕各大食品業者,要黑心就要承擔頂新的前車之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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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關 ] 要廠商把台灣人當一回事! 網友跟進「秒買秒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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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關 ] 競相撇清的無罪判決[B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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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台灣輿論的髒字眼 ] 「無罪推定原則」
「無罪推定原則」,本來亦有它的神聖意涵,
乃是《刑事訴訟法》最重要的支柱。
而頂新案中,「無罪推定原則」卻無辜受累,成了過街老鼠!
頂新案判無罪的理由多重,包括檢察官舉證不足,
也包括有關食安的法律條文趕不上時代,
而面對這等黑心廠商,最有力的懲戒是消費者站出來。
提告,最合適的場域也應在民事法庭。
只要消費者組織團結夠力,在民事庭據理力爭,
足以讓頂新賠到怕、賠到倒。
另一方面,
刑事訴訟的「無罪推定原則」卻不容丁點置疑!
抽象意義上,它是撐起整棟司法大廈的樑柱。
每一位刑事庭的法官都應該牢牢信守
(事關你我每個人的福祉,恨不能像灌水泥一樣灌進法官腦袋裡)。
這點若打了折扣,台灣整個司法體系都失去正當性。
卻因為
王如玄理財的手法不堪聞問、魏家謀財的方法喪盡天良,
…………………
「人權律師」、「無罪推定原則」也遭池魚之殃,
倒洗澡水時,把「人權律師」、「無罪推定原則」混在髒水一起倒掉,
對台灣社會,傷痕將難以弭平。
[ 相關 ] 2015的「髒字眼」[ 平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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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成的台灣民眾無法接受頂新劣油案無罪宣判 ]
針對無罪宣判,民調指出九成的台灣民眾表示無法接受。
作出判決的法官吳永梁稱 他是在"無罪推定原則"下作出判決,
而在判決引起了台灣民間排山倒海的憤怒反應後,
彰化地方法院發佈的聲明說無罪推定是
"世界人權宣言及公民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宣示具有普世價值,
並經司法院解釋為憲法所保障之基本人權"。
吳永梁及兩名共同作出無罪判決法官,預見人們的憤怒反應。
台灣過去的確存在判決書中提到警察用刑逼供導致的冤案,
判決書將頂新劣油案上與刑事冤案等量齊觀的問題是,
魏應充在案件爆發時召開記者會聲淚俱下道歉,
一度宣稱要捐出三十億台幣,
並不是警察刑求逼供下的自白。
網民對此一無罪判決的一種諷刺說:
原來當初魏應充道歉認錯是他自己搞錯了,
該道歉的其實是吃地溝油的民眾,
因法官告訴人們大家都誤會了魏董。
[ 相關 ] 競相撇清的無罪判決[B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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