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複查扣扁家財產 特偵組敗訴

重複查扣扁家財產 特偵組敗訴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2/new/may/2/today-p12.htm

〔記者項程鎮、林俊宏/台北報導〕

特偵組查扣前總統陳水扁五億元財產,

並對吳淑珍、陳致中、黃睿靚等人,

各查扣三億元等財產,查扣案遭高院撤銷後,轉向最高法院抗告;

最高法院認為特偵組早已查扣扁家相關財產,不該重複查扣,駁回抗告,

特偵組查扣案敗訴確定。

對此,

特偵組發言人陳宏達昨天表示,等收到最高法院裁定書後,

不排除再次提出聲請。

陳宏達表示,

扣押扁家人財產,是為保全仍在審理中的二次金改案,

這和台北地檢署執行的已定讞龍潭購地等案不同,

應一案歸一案。

北檢發言人黃謀信指出,

陳水扁和妻子吳淑珍所涉龍潭購地等案已定讞,

最高法院日前判決併科罰金共三億元,加上利息後,

檢察官須執行三億零八百萬元,

檢方目前已執行一千七百三十萬元,

仍有兩億九千萬元未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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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赦陳水扁 敬邀參與網路連署:

http://pardon-chen.appspot.com/static/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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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赦陳水扁 連署書-政治和解 終止對抗-[ 北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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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眾議員致函「湯姆‧蘭托斯人權委員」籲查陳水扁監禁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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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媒體塑造貪腐未審先判  利用總統職權介入司法表達判決不符人民期待 ]

阿扁被「中華民國司法」褫奪的是「公權」而不是「基本人權

<<<   政府聲稱要遵守聯合國「人權兩公約」毫無意義 >>>

[ FAPA: 許多國際觀察家及法律學者皆認為陳的貪污罪刑是有政治動機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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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權兩公約 ]

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

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

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施行法》

救扁成為團結運動

救扁成為團結運動 〈金恒煒專欄〉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2/new/apr/17/today-o11.htm

為什麼洪英花法官堅持並強調「扁案自始無效」

為什麼黃瑞華法官也撰文質疑司法沒有用平常心處理扁案

兩位法官都是從司法的程序正義以及罪刑法定主義出發,

都是以法論法。

要問的是,

為什麼司法要用違法、違憲的手段處理扁案?

只證成一件事:扁案是政治案件

扁案中政治介入的斧鑿痕跡斑斑,幾乎無案無之,令人髮指。

為了凸顯扁案是政治誅殺事件,只舉兩例來彰顯。

第一個例證。

陳前總統被貼上貪腐的標籤,起於「國務機要費」;

當年(○六年)藍調統媒日日揭弊、時時揭弊,遂而有紅衫軍之亂。

然而,國務機要費已無罪定讞,那麼從媒體公審,

到特偵組公然宣佈「辦不出來就走人」的追殺,

到法務部長王清峰在司法節搬演陳前總統「貪腐」的短劇

製造「令人不安的如同馬戲的氣氛」(孔傑榮語)

在在呈現司法政治化的事實。

第二個例證。

特偵組聲押陳前總統是一回事,

但是把陳前總統用手銬銬住送到聲押庭,絕對是政治操作。

只要與陳前總統從北監到台南來奔喪相 比,

就看到特偵組的手銬是政治而非司法。

從特偵組到台北地院,不過咫尺,要用手銬?

從北監到台南,車程數小時之久,卻不用手銬!

為什麼?

更且,特偵組起訴陳前總統,在無罪推論原則之下,

陳前總統最多、最多是待罪之身,為什麼要用手銬?

陳前總統到台南悼祭時,龍潭案已判刑確定,正在服刑,反而不必手銬?

為什 麼?

扁案就是馬英九為首的外省集團司法迫害台灣人選出來的總統,

事實就是這麼簡單。

馬英九炮製貪腐冤獄,把陳總統押入大牢,

對外向中國邀功,表示敵慨同仇。

對內則妙用無窮:

把扁貼上貪腐就轉移了中國國民黨貪腐的視聽;

同時取消了陳八年的政績;

更且製造綠營內部反扁與挺扁的矛盾。

尤其把挺扁 的打上挺貪腐,

完全是活學活用中共的鬥爭手法與統戰伎倆。

就這一點說,民進黨的應對扁案不只是可憐也可悲。

經過四年,陳水扁案的本質愈來愈清楚。

不僅民進黨或綠營內反扁人士驚醒,

即使藍營內也有人仗義執言;

「搶救陳水扁」頓然成為重要的主流民意,

尤其民進黨/綠營內部更是有志一同。

綠營中為什麼有特赦陳水扁的訴求?

有人不認同特赦,認為是向馬英九求饒

然而,從另一角度來看,

未嘗不是給馬英九一個「化解」的機會?

扁案既是政治事件,特赦就是用政治解決政治,正當性十足。

當然,特赦很難,不是馬英九說了算,

還有站在馬後面的中國老大哥;

務實來看,民進黨提出保外就醫,

當然是比較可行而且容易成功的方式。

重要是,

陳水扁是本土政黨唯一成功拿下八年執政的領袖,

民進黨切割陳水扁不啻是自我閹割,同時也切割了整體戰力。

從六年前開始,

藍營統 派藉抹黑扁貪腐而成功的攫取政治利益,拿到政權;

民進黨沒有反擊、沒有維護正義,結果自食惡果,

難道還要繼續錯下去?

民進黨終於回應綠營特赦的呼聲,

不僅 天王們一一到北監探扁,

也打出分進合擊救扁的策略。

由「切割陳水扁」到「搶救陳水扁」,

正見出民進黨的覺醒與轉折;

陳水扁再度成為民進黨凝聚力量的核心。

在救扁旗幟之下,才有團結可言,也才是回復創黨精神的落實。

(作者金恒煒為政治評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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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扁的醫療人權

阿扁的醫療人權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2/new/mar/12/today-o10.htm

◎ 許森彥

Ativan(lorazepam)是相當常用的BZD類鎮靜劑,屬於第四級管制藥,

用於紓解病患焦慮相關之身心症狀具有顯著療效。

臨床上,不只精神科醫師會處方這種藥物,

其他如心臟科、家醫科醫師在判斷病人之病情需要時,也經常會處方之。

長期使用Ativan會導致成癮,所以不適合長期使用。

若病情需要必須長期使用,便不可以驟然停藥,否則會引起嚴重之戒斷症狀,

甚至有導致癲癇發作的風險!

這個事件發展到目前為止,有許多令人搖頭嘆息之處。

第一,

服藥者陳水扁竟然未被告知服用此藥的必要性及其優缺點,

這是嚴重侵犯病患權益之舉措,

除非緊急醫療狀況或病患無處理自身事務之行為能力,

否則這件事已經是觸犯醫師法及刑法之行為,家屬應提起告訴!

第二,

媒體再次利用此事炒作,進一步污名化「精神科用藥」,

殊不知所有的藥物都是毒藥,醫療本身便是在利害之間取捨的高風險行為,

而欲以簡化之政治立場對立來形塑是非兩分的判斷,

也未見台灣精神醫學會出面發表任何聲明,

不知道這個學會的當權者所為何事?

第三,

署桃一句「尊重家屬意願」便中斷藥物使用,是否有告知驟然停藥之風險?

陳之家屬雖有醫療從業人員,但是否就可以假設他們知道此舉之危害?

我們在臨床上若要減藥,必須半顆半顆地慢慢減少藥量,

大約要花二到四週才可以完全停藥,豈是如此兒戲!

若是陳前總統因此出現戒斷症狀,又要誰來負責?

民進黨內也不乏精神科專科醫師,他們竟也對此視若無睹?

台灣社會發展至此,每個人都已經無法置身於政治之外,

馬政府荒腔走板之舉已是罄竹難書,

那我們就必須勇敢地戰鬥,

捨此之外,別無其他求生之路。

(作者為精神科開業醫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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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對陳水扁長期開精神科藥物Antivan  ]

長期服用此一藥物, 可能損壞腦部中樞神經

造成抑鬱症、失憶症、視力喪失、突發症及幻覺等嚴重副作用,

並且還會讓人上癮

<<  其它用藥的安全  >>

一次是

心臟科用藥被開了超過正常劑量的三倍以上

造成陳水扁極端不舒服與頭痛欲裂。

另一次是

給予長期的類固醇眼藥水 造成本來眼壓過高的情況更加惡化。

此次

因冠心症申請戒護就醫一再遭受拖延,

台北監獄醫師原本一直以感冒不要緊來搪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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扁聲請移監 北監:依規定審核

陳水扁被監獄長期投以精神藥物遭質疑 [ BBC ]

回應「民進黨哪裡努力不夠?」 [  郭建國   ]

不是貪腐 就該正面迎戰 [  郭建國   ]

請記住特偵組脅迫偽證 [  陳麗珠  ]

阿扁關出一身病 [  陳昭姿   ]

陳水扁因冠心症將接受心導管手術 [ BBC  ]

扁冠心症 需手術並留院七天

首開先例/扁明天戒護就醫 准家屬陪同

陳前總統受刑的人道處遇 [  蘇友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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寄生在台灣自稱中華民國流亡中國人台北政權借假民主竊佔就地合法

帶著台灣人面具中國人上演民主假戲政黨政治騙局意圖竊取台澎主權

特偵組搜牢房 扁︰意圖羞辱

 

特偵組搜牢房 扁︰意圖羞辱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0/new/oct/13/today-p7.htm

〔記者李欣芳、林俊宏、王定傳、王俊忠/綜合報導〕

特偵組檢察官前天搜索陳水扁前總統的牢房,

陳水扁昨怒批特偵組意圖羞辱他,

箝制他的出版與言論自由。

扁辦也聲明抨擊特偵組

破天荒對受羈押者牢房濫權搜索,

漠視扁的基本人權,

要求特偵組道歉。

 

特偵組︰掌握扁舍房藏公文情資

特偵組發言人陳宏達表示,

發動搜索是掌握扁舍房藏有公文情資,

請票過程也經法院同意核發搜索票,

檢方從扁舍房扣到一些資料,

至於內容是屬於機密或非機密公文,不便說明。

陳宏達表示,

搜索陳水扁舍房涉及當事人名譽,

檢方不主動對外發佈新聞,

但既然扁辦透過特定媒體放消息,

檢方僅證實確有搜索一事。

據了解,

特偵組從陳水扁牢房帶走的資料,

包括從網站上蒐集的

民國九十五到九十六年的台美外交大事記、

美國已公布的中國軍力調查報告、

陳水扁當年宣布中止國統會運作的聲明英文版等。

陳水扁表示,

特偵組前天搜索他牢房帶走的東西都不涉及機密。

立委高志鵬、前立委陳昭南等人昨赴北所探視阿扁,

據轉述,陳水扁指特偵組大陣仗帶十多人搜索他一.八六坪的牢房是意圖要羞辱他,

檢察官告訴他搜索是「上面」的交代,

阿扁認為這是有行政力量的介入。

 

扁辦發表聲明,

質疑這是特偵組「亂槍打鳥」的違法濫權搜索,

是假借保全證據偵查權手段進行侮辱陳水扁尊嚴、

踐踏阿扁基本人權的政治迫害,

對照馬英九總統在國慶當天說要設立人權諮詢委員會的立場,

相當荒謬、諷刺且自相矛盾。

聲明指出,

特偵組政治意味濃厚的搜索行動,竟獲得台北地院法官的批准,北所也配合演出,

特偵組彷彿警總再現,擁有超越法律的「太上司法權」,

不僅對受羈押者最後一點點保有個人隱私的人權狠狠踐踏,

連台北地院的法官也成為幫兇,讓阿扁在未被定罪前再度受到侮辱與凌虐。

其「吃人夠夠」、「欺人太甚」的違法惡行,令人深感哀痛。

扁的兒子陳致中昨天接受廣播電台訪問時,也怒指為抄家滅族的作法。

他說,看守所牢房怎麼可能有機密文件,如真有機密文件,是否意味看守所的管理出了問題?

管理人員是否應受處分?

連他阿嬤位於台南縣官田鄉的老家也被查封,這不是抄家滅族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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