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副院長孫大川沒支持,監委彈劾維持無記名投票

2018年06月12日

http://www.upmedia.mg/news_info.php?SerialNo=42633

蔡慧貞

監察院彈劾案是否改為記名投票,

12日上午以舉手表決方式底定,

但副院長孫大川堅持不對彈劾案表決方式表態,

最終以13票比14票,

彈劾案維持「無記名投票」為原則 。

(攝影:曾原信)

 

【內幕】

記名表決孫大川沒支持 監委彈劾維持無記名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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彈劾案是否改為記名投票

終於在今天(12日)上午的監察院院會以舉手表決方式底定,

在多位新任監委的喊話下,

副院長孫大川仍堅持不對彈劾案表決方式表態,

不發一語亦未參與表決。

 

而監委林雅鋒則在會中同意加入新任監委蔡崇義等12人提案,

最後表決結果,維持雙方陣營各自提案連署人數,

記名表決案與無記名表決為原則案得票為13票比14票。

「無記名投票」案未過 只能寄望立院修法

監院確定小幅調整《監察法》施行細則第五條,

通過前總統馬英九提名的陳慶財等14位監委共同提案連署修正案,

以無記名投票為原則,記名為例外」,

但「彈劾案屬社會矚目且具影響性者,

得經審查會出席委員過半數意以記名投票表決之」,

新規定在下次彈劾審查會就可以適用,

亦即未來每次彈劾審查會的出席監委們都得在投票前先討論一番,

定義此次處理的彈劾案是不是「社會矚目且具影響性」的案件了。

 

另以新任監委為主的13位監委「無記名投票」案功敗垂成,

如今只能寄望立法院修法通過了。

今日院會29位監委全數出席,卻只有27位監委參與表決,

院長張博雅以主席身分未參與表決,至於副院長孫大川雖未申請迴避,

卻是出席卻不表決。

監院知情人士透露,院會中,

有多位新任監委詢問孫大川對彈劾案應否記名投票的態度為何,

並認為孫大川應表明態度,但孫大川卻全程堅持不發一語,

並在最後修正案進行表決時,表明不參與表決。

針對監察院彈劾案採無記名還是記名方式,

院長張博雅以主席身分未參與表決。

(攝影:蘇郁晴)

監院正副院長都曾表態 支持彈劾案「記名表決」立場

監院內部人員表示,

孫大川當年在立法院進行提名監委同意權審查時

曾公開表示贊同記名表決,因此在院會就彈劾案投票方式表決時,

不少蔡英文總統提名的新任監委們把最後一張關鍵票寄望在孫大川身上,

沒想到孫大川在今天的院會竟然默不作聲,

全程不回應新任監委們的喊話,亦不參與表決,最後表決,

蔡崇義的提案僅維持參與提案連署的13票,

並沒有獲得孫大川的關鍵一票。

 

一前任監委表示,副院長孫大川院會中堅決不表態,其實已形同表態,

暗助無記名表決案過關了。

正副院長張博雅和孫大川(圖),

都曾在立法院行使同意權詢答時表明

兩人均支持彈劾案記名表決立場,

當時因此雙方主張勢均力敵。

(攝影:曾原信)

林雅鋒:大官彈劾案可記名 小吏卻無記名?

今天上午的院會中,

支持新任監委們主張「記名表決」案的監委林雅鋒

首度清楚說明她贊同的理由。

林雅鋒在會中表示,首先,

監院彈劾通過後還要送司法院的公懲會決定,

而公審會中的討論都是記名的,

結果現在監察院的彈劾審查會作法反而比公懲會保守,

為什麼負責公務人員違失調查和懲戒的下游單位公懲會審案過程記名,

上游的監察院彈劾審查會卻是不記名?

 

其次,最高法院無記名分案作法已經取消,

這就是為了權責相符,分案承審法官「我記名,我負責」。

 

林雅鋒進一步表示,第三是,基於平等原則,法律之前人人平等,

依據14位監委「以無記名投票為原則,記名為例外」的提案,

為什麼五院院長等大官的彈劾案可以記名投票,而小吏卻不記名?

 

為什麼小公務員就被剝奪知道誰彈劾他的權利?

 

第四是,一般監院彈劾案的調查報告都在審查會召開前兩天才送達

出席監委辦公室,有時部分監委們來不及事前完整了解案情,

而是在審查會當天才由提案監委說明了解,她認為採取記名表決,

正是可以讓出席的監委們權責相符、課其責任。

監委林雅鋒指出,

據14位監委「以無記名投票為原則,記名為例外」提案,

為什麼五院院長等大官彈劾案可記名投票,

而小吏卻不記名?

(攝影:曾原信)

 

舊監委:無記名表決 才能避免政黨政治的干擾

但會中,

支持陳慶財「以無記名投票為原則」提案的監委們則持不同主張,

有監委始終堅持,在政黨政治中,記名投票就是對政黨的表態、亮票,

所謂對人民負責所以要記名投票,根本很難做到,

他們認為所謂「記名投票」是對人民負責,但人民是誰?

是名嘴?

是媒體?

還是鄉民、網民?

更有監委直白表示,當時在立法院,

對提名監委行使同意權時是不是政治行為的表態?

現在每個監委行使職權只能靠經驗來驗證到是基於公平正義,

還是政黨政治了,但如何分野?

所以他們主張無記名表決,才能避免政黨政治的干擾。

 

更有監委強調,監察院幾十年都是這樣過了,

前人的智慧累積至今仍維持彈劾案無記名投票一定有其道理。

監委陳慶財修正提案,

凡「彈劾案屬社會矚目且具影響性者,

得經審查會出席委員過半數意以記名投票表決之

(攝影:葉信菉)

 

王美玉:監委超然獨立行使職權 是對人民負責

在前總統馬英九提名的監委中,

另一位亦支持「記名投票」提案的監委王美玉也表示,

她從2016年就公開主張彈劾案應記名投票了;

她認為,監委要超然獨立行使職權,

監委行使職權是到底應對政黨負責還是對人民負責?

 

當然是對人民負責,所謂的「人民」,自然無關名嘴、輿論還是網友。

 

監委當然不會因為名嘴而查案,

也不會因為輿論、網友就在審案是有所偏頗,

審案結果自是採取共識決,無法共識決就多數決了。

監委王美玉表示,監委要超然獨立行使職權,

監委行使職權,當然是對人民負責。

(攝影:蘇郁晴)

 

通過「無記名表決」案  每個彈劾案都得討論

因支持兩案監委們多方討論後並無共識,

後院會短暫休息後,雙方再行磋商無共識,

最後重新開會後進行表決,林雅鋒同意加入蔡崇義提案連署,

因此蔡崇義提出「記名表決」修正案,即增加但書,

「彈劾審查會中經二人提案,過半數出席監委同意,得採無記名表決」。

 

至於陳慶財「以無記名投票為原則,記名為例外」的提案,

原本有四種狀況「得」經審查會出席委員過半數同意後記名表決,

但因會中監委們對彈劾案「大官記名、小吏無記名」

表決的差別待遇質疑,14位原任監委乾脆把提案的「例外情形」

改的為更模糊,凡「彈劾案屬社會矚目且具影響性者,

得經審查會出席委員過半數意以記名投票表決之」,

至於何謂「社會矚目且具影響性」的彈劾案,

則由該次彈劾審查會的出席監委們自行界定了,

原本監委高涌誠質疑的,將彈劾案應不應記名表決的問題,

從一個大問題處理成無數個問題,未來彈劾案記不記名的爭論,

將延伸到每一次召開彈劾審查會都要上演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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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監委彈劾維持無記名投票   ]

 

 

 [ 相關 ]

  2018副院長孫大川沒支持,監察委員彈劾維持無記名投票[蔡慧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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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英九洩密案,二審逆轉,高等法院判4個月徒刑

2018/05/15

http://video.ltn.com.tw/article/iZAdGL9Tb_U/PLI7xntdRxhw3U812aJivjuBgMaTKVDevI

 

馬英九洩密案

二審逆轉判4個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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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

前總統馬英九被訴洩密案,高等法院今宣判,

依違反通保法、刑法洩密罪、個人資料保護法等3罪從一重論處,

今判馬英九4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馬英九洩密案偵審過程,台北地院審理時認為,

馬雖有洩密行為,但依憲法賦予總統的「院際調解權」判他無罪。

 

但北檢指本案與「院際調解權」無關,馬犯行明確,並嚴正指出,

若馬可以用行政特權洩漏偵查、監聽秘密,

其他總統也可以「馬規X隨」,將造成國家體制紊亂,

應改判馬有罪。

 

馬則指行使總統行政特權,未犯罪。

本案源於2013年8月31日晚,

時任檢察總長黃世銘向馬英九報告關說案的專案報告後,

馬竟將相關偵查秘密洩漏給時任

行政院長江宜樺、總統府副秘書長羅智強

馬還教唆黃於9月4日向江洩密。

 

台北地院認定馬雖有洩密行為,

但就行政、立法院有侵害司法獨立之虞時

而行使總統專屬的「院際調解權」,

因為符合「依法令之行為」的阻卻違法事由,其次為檢方舉證不足,

未能證明馬英九教唆黃世銘向江宜樺洩密的意圖,

去年8月判馬無罪。

 

檢方不服,認為一審誤用院際調解權,上訴高院。

 

高院審理時,馬英九仍主打具「總統行政特權」,

數度拿出事先準備的A4紙張小抄,主張此司法關說案,

可能引發政治風暴,

他是以「最大限縮、最小侵害」的方式希望有利穩定政局。

 

庭訊中,馬數度以跳針方式表示「我絕對沒有犯罪」。

 

高檢署、北檢輪番批評北院判馬無罪

是誤解憲法中總統有「院際調解權」原意,

更創造總統得介入刑事個案偵查程序,屬權力無限上綱的不當,

應判有罪。

 

另一件立委柯建銘自訴馬英九涉洩密案,

高院去年10月11日判馬無罪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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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等法院判4個月徒刑,敷衍一下                          ]

 

馬英九被訴洩密案,高等法院今宣判,

依違反通保法、刑法洩密罪、個人資料保護法等3罪從一重論處,

今判馬英九4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馬英九洩密案偵審過程,台北地院審理時認為,

馬雖有洩密行為,但依憲法賦予總統的「院際調解權」判他無罪。

 

但北檢指本案與「院際調解權」無關,馬犯行明確,並嚴正指出,

若馬可以用行政特權洩漏偵查、監聽秘密,

其他總統也可以「馬規X隨」,將造成國家體制紊亂,

應改判馬有罪。

 

  [ 相關 ] 馬英九洩密案,二審逆轉,高等法院判4個月徒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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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院卻被馬誤導 ? 台北地院法官唐玥 被馬誤導 ?      ]

 

高院判黃世銘洩密有罪定讞時,

已認定本案不適用《憲法》「院際調解權」,

北院卻被馬誤導,若總統因此可運用偵查中資料,

將造成「行政權操縱檢察權、影響審判權的危險。」

 

[ 相關 ]    總統可介入司法 ! 違法判決洩密無罪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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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黃世銘自認特偵組的監聽程序都是依法處理 ]

 

  黃世銘以馬英九被控洩密罪,被判無罪為由,主張「我無罪」,

 

  [ 相關 ]     黃世銘監聽林秀濤判賠,2018聲請再審敗訴定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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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high profile human rights violators,Rule by La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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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k Geun-hye vs. Tsai Ing-wen

 Park Geun-hye vs.  Ma Ying-je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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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總統享有「挾檢察體系侵犯司法權」這樣的特權   ]

 

權力分立的法治國家,給予司法權做出最終裁判的權力,

使其能制衡行政、立法兩權。

 

[ 相關 ]  偽中華民國非常大總統[ 劉哲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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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 檢察官,180 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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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y NAZI ?  Why not KM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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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Great Chinese Lie About Taiwan !!

 

The island Tsai governs still

calls itself the Republic of China (ROC).

It’s Time to Let Taiwan Be Taiw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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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德國轉型正義─解聘東德獨裁時期所有司法人員    ]

德國在二戰後的轉型正義,確實做得不夠,

法官在二戰前是希特勒幫凶, 在二戰後仍繼續當法官

 

德國社會也多有討論,但是沒有法制規定,政府也無法處置。

 

戰後德國,仍需要有專業的司法人員,

無法完全徹底解除納粹司法幫凶的司法人員,是德國社會最大的痛。

 

西德接收東德後,

為了不讓東德獨裁政權下的司法人員傷害民主人權,

制定了所有司法人員必須全部解職的新制,重新招聘。

 

 [ 相關 ] 

德國二次轉型正義─解聘東德時期所有司法人員,重新招聘[ 劉威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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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馬2.0 反改革者, 當家了                     ]

 馬2.0 反改革者, 當家了

改革與轉型正義自陷於進退維谷,

不啻為馬英九拉開重新站上舞台的序幕。

 

  [ 相關 ]    2018且看馬2.0執政下的「馬英九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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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黨國司法結構的通體呈現  ]

民進黨立院總召柯建銘自訴前總統馬英九案

一審法官是唐玥,二審法官是周政達;大家要好好記住。

 

立法院長是由立委互選出任,不歸總統權力所及;

更且行政院要向立法院負責,行政院長可以「論處」立法院長?

 

請問這合乎哪一條憲法法條,更遑論民主的制衡機制了。

[ 相關 ]

柯建銘自訴馬英九案,周政達與唐玥寶一對法官[ 金恒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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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中國遊説團China Lobby,白色恐怖,獨裁者,特務爪牙,司法應犬]

 

對於蔣氏政權在國家暴力行為的描繪

——主要集中在1950年代中期以前,之後慢慢減少

——這樣的樣態(pattern)應該還是可以反映真實趨勢

 

在其他兩個國家的數據也都是如此,有不同來源的資料佐證,

但是在整體國家暴力行為的評估仍然可能有所低估。

 

為了獲得更準確的資訊,或許,

我們都必須繼續努力推動更多的政治檔案公開吧!

 

   [ 相關 ]    

獨裁者與特務爪牙:台灣、菲律賓及南韓 [  陳方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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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裁者與特務爪牙:台灣、菲律賓及南韓

台灣,獨裁者認為主要的威脅來自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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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裁者,特務爪牙

Dictators and their Secret Police:

Coercive Institutions and State Violence

 

(Cambridge Studies in Contentious Politics)

 Paperback – August 18,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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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黃世銘自認特偵組的監聽程序都是依法處理 ]

 

  黃世銘以馬英九被控洩密罪,被判無罪為由,主張「我無罪」,

 

  [ 相關 ]     黃世銘監聽林秀濤判賠,2018聲請再審敗訴定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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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總統享有「挾檢察體系侵犯司法權」這樣的特權     ]

 

權力分立的法治國家,給予司法權做出最終裁判的權力,

使其能制衡行政、立法兩權。

 

[ 相關 ]  偽中華民國非常大總統[ 劉哲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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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白色恐怖仍然擇人而噬, 執政喪失合法性!?    ]

 

醫療團隊很努力在照顧陳水扁前總統,

鼓勵他去與老朋友見面,恢復正常的生活,

使他的認知功能不要退化太快,

使他的精神運動功能可以維持。

 

[ 相關 ] 

誰在意卸任總統見面?司法迫害人權,執政喪失合法性!?[ 陳喬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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