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醫探視︰扁真的病了

名醫探視︰扁真的病了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2/new/may/10/today-p8.htm

〔記者李欣芳/台北報導〕

陳水扁前總統的身體健康狀況讓親扁人家相當焦慮,

經申請自費延醫與民進黨內部奔走結果,

與綠營互動密切的台大醫院醫師柯文哲、榮總醫師郭正典

昨低調到台北監獄為陳水扁看診。

經觸診結果,郭正典表示,

「陳水扁真的生病了,而且病得不輕」,

但基於病人隱私,身為醫生,他不能公布阿扁的具體病情,

只是,站在醫生的立場,生病就應妥善就醫。

扁辦秘書江志銘表示,

就他的認知,陳水扁自費延醫申請已獲北監核准。

親扁人士指出,近來赴北監探扁人士都表示,

陳水扁抱怨他的氣喘很嚴重,雖有吃藥,但病況未見好轉,

陳水扁的心情很焦慮,

因此很希望教學醫院的權威醫師到台北監獄為陳水扁找出病因,

為此,包括民進黨內部及本土社團人士都積極奔走,爭取陳水扁自費延醫。

郭正典受訪時,則低調表示,他

是以辦理特見的方式與陳水扁會面,

但他確有觸診,直言陳水扁確實是生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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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眾議員致函「湯姆‧蘭托斯人權委員」籲查陳水扁監禁案

【美國眾議員致函「湯姆‧蘭托斯人權委員」籲查陳水扁監禁案】

http://taiwanheart.ning.com/group/heart18/forum/topics/3420351:Topic:193543?xg_source=activity

加州共和黨朗格倫眾議員(Dan Lungren, R-CA)於2012年4月18日(三)

致函美國眾議院「湯姆‧蘭托斯人權委員會」共同主席

— 維吉尼亞州共和黨沃爾夫議員(Frank Wolf)

與麻薩諸塞州民主黨麥高文議員(Jim McGovern)

— 強烈呼籲調查台灣前總統陳水扁的監禁案

湯姆‧蘭托斯人權委員會係由兩黨共七十九名眾議員聯合組成之國會連線,

朗格倫議員為該會成員之一。

該委員會功能為

不分黨派,

共同於國會內外提倡、捍衛並擁護世界人權宣言及其他相關人權文件所提出,

受國際公認的人權準則。」

朗格倫於信函中籲請共同主席再次關注

過去幾週,關於台灣前總統陳水扁先生逐漸惡化的健康情形,

令人擔憂的發展」。

信函中並引述「台灣關係法」2(c)

「茲於此重新確立:台灣全體人民的人權之維護及加強為美國之政策目標

以作為眾議院調查扁案的法理依據,並要求委員會須

強力敦促台灣政府允准陳前總統保外就醫,

以獲得適當醫療照護。」

台灣人公共事務會與台美社團對於朗格倫所採取的行動表示歡迎。

沙加緬度分會的林文約博士為該信喝采,他談到:

「台美人為要將台灣轉變為真正的民主國家而付出多年的努力與犧牲,

看到現今台灣政府對於前任總統的待遇,如此公然的違反國際人權準則,

實在令人嘆息。」

台灣人公共事務會會長高龍榮博士亦對該信函表示歡迎,

他指出:「台灣的人民及政府皆視美國為全球民主與人權的標準,

對於近來陳前總統令人憂心的情況發展並未受到漠視,我們深受激勵。」

高博士最後說道:

「我們讚揚朗格倫議員

於揭露陳前總統急速惡化的健康情形中所扮演的先鋒角色,

並冀望委員會會立即採取行動調查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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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ril 19, 2012

The Honorable Frank R. Wolf, Co-Chairman
The Honorable James P. McGovern, Co-Chairman
Tom Lantos Human Rights Commission
2170 Rayburn House Office Building
Washington, DC 20515

 

Dear Chairman Wolf and Chairman McGovern:

 

As a member of the Tom Lantos Human Rights Commission and an advocate of human rights, democracy, and the rule of law around the world, I write to bring to your attention some disturbing reports that have emerged in recent weeks about the deterioration in the health and physical condition of the former president of Taiwan, Chen Shui-bian, in detention.

 

Chen is currently serving a 19-year sentence on corruption charges that are widely believed by international observers and legal scholars to be politically motivated. He has been incarcerated for over 1,200 days thus far. On March 6, he was taken to a hospital and diagnosed with a prostate tumor, acute coronary syndrome and significantly reduced blood flow to the heart, the last of which is potentially fatal. During a comprehensive medical exam, it was also discovered that for the last 14 months, Chen had been ingesting an anti-anxiety medication with potential side effects such as depression and memory loss. The medicine was given to him without his knowledge or consent. He was returned to prison a few days after undergoing an urgent cardiac catheterization procedure in Taoyuan General Hospital.

 

Chen’s doctors attribute his poor health to long-term deprivation of sunlight, lack of exercise and an inactive lifestyle inside a Taoyuan County prison, where he is confined with a cellmate to a damp, undersized cell measuring approximately 60 square feet virtually 24 hours a day. Unlike other inmates who are able to work eight hours a day in prison factories, the former president is only permitted 30 minutes of outdoor exercise each day and no interaction with other prisoners. These conditions are contrary to principles established by Article 21 (1) of the United Nations Standard Minimum Rules for the Treatment of Prisoners, which establishes that "every prisoner who is not employed in outdoor work shall have at least one hour of suitable exercise in the open air daily if the weather permits."

 

Section 2(c) of the Taiwan Relations Act states: "The preservation and enhancement of the human rights of all the people on Taiwan are hereby reaffirmed as objectives of the United States." I therefore respectfully request that you strongly urge the government of Taiwan to grant former president Chen medical parole in order to receive adequate medical care, and that you investigate the facts surrounding Chen’s treatment to ensure that it has been in conformance at all times with internationally recognized standards of human rights.

 

Sincerely,

Daniel F. Lungren
Member of Cong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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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rab Spring !  Taiwan Spring ?  ]

The lost 65 years of Taiwanese after World War Two.

Has Anyone Asked Taiwane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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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媒體塑造貪腐未審先判  利用總統職權介入司法表達判決不符人民期待 ]

阿扁被「中華民國司法」褫奪的是「公權」而不是「基本人權

<<<   政府聲稱要遵守聯合國「人權兩公約」毫無意義 >>>

[ FAPA: 許多國際觀察家及法律學者皆認為陳的貪污罪刑是有政治動機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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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權兩公約 ]

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

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

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施行法》

救扁成為團結運動

救扁成為團結運動 〈金恒煒專欄〉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2/new/apr/17/today-o11.htm

為什麼洪英花法官堅持並強調「扁案自始無效」

為什麼黃瑞華法官也撰文質疑司法沒有用平常心處理扁案

兩位法官都是從司法的程序正義以及罪刑法定主義出發,

都是以法論法。

要問的是,

為什麼司法要用違法、違憲的手段處理扁案?

只證成一件事:扁案是政治案件

扁案中政治介入的斧鑿痕跡斑斑,幾乎無案無之,令人髮指。

為了凸顯扁案是政治誅殺事件,只舉兩例來彰顯。

第一個例證。

陳前總統被貼上貪腐的標籤,起於「國務機要費」;

當年(○六年)藍調統媒日日揭弊、時時揭弊,遂而有紅衫軍之亂。

然而,國務機要費已無罪定讞,那麼從媒體公審,

到特偵組公然宣佈「辦不出來就走人」的追殺,

到法務部長王清峰在司法節搬演陳前總統「貪腐」的短劇

製造「令人不安的如同馬戲的氣氛」(孔傑榮語)

在在呈現司法政治化的事實。

第二個例證。

特偵組聲押陳前總統是一回事,

但是把陳前總統用手銬銬住送到聲押庭,絕對是政治操作。

只要與陳前總統從北監到台南來奔喪相 比,

就看到特偵組的手銬是政治而非司法。

從特偵組到台北地院,不過咫尺,要用手銬?

從北監到台南,車程數小時之久,卻不用手銬!

為什麼?

更且,特偵組起訴陳前總統,在無罪推論原則之下,

陳前總統最多、最多是待罪之身,為什麼要用手銬?

陳前總統到台南悼祭時,龍潭案已判刑確定,正在服刑,反而不必手銬?

為什 麼?

扁案就是馬英九為首的外省集團司法迫害台灣人選出來的總統,

事實就是這麼簡單。

馬英九炮製貪腐冤獄,把陳總統押入大牢,

對外向中國邀功,表示敵慨同仇。

對內則妙用無窮:

把扁貼上貪腐就轉移了中國國民黨貪腐的視聽;

同時取消了陳八年的政績;

更且製造綠營內部反扁與挺扁的矛盾。

尤其把挺扁 的打上挺貪腐,

完全是活學活用中共的鬥爭手法與統戰伎倆。

就這一點說,民進黨的應對扁案不只是可憐也可悲。

經過四年,陳水扁案的本質愈來愈清楚。

不僅民進黨或綠營內反扁人士驚醒,

即使藍營內也有人仗義執言;

「搶救陳水扁」頓然成為重要的主流民意,

尤其民進黨/綠營內部更是有志一同。

綠營中為什麼有特赦陳水扁的訴求?

有人不認同特赦,認為是向馬英九求饒

然而,從另一角度來看,

未嘗不是給馬英九一個「化解」的機會?

扁案既是政治事件,特赦就是用政治解決政治,正當性十足。

當然,特赦很難,不是馬英九說了算,

還有站在馬後面的中國老大哥;

務實來看,民進黨提出保外就醫,

當然是比較可行而且容易成功的方式。

重要是,

陳水扁是本土政黨唯一成功拿下八年執政的領袖,

民進黨切割陳水扁不啻是自我閹割,同時也切割了整體戰力。

從六年前開始,

藍營統 派藉抹黑扁貪腐而成功的攫取政治利益,拿到政權;

民進黨沒有反擊、沒有維護正義,結果自食惡果,

難道還要繼續錯下去?

民進黨終於回應綠營特赦的呼聲,

不僅 天王們一一到北監探扁,

也打出分進合擊救扁的策略。

由「切割陳水扁」到「搶救陳水扁」,

正見出民進黨的覺醒與轉折;

陳水扁再度成為民進黨凝聚力量的核心。

在救扁旗幟之下,才有團結可言,也才是回復創黨精神的落實。

(作者金恒煒為政治評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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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有以平常心處理扁案嗎?

司法有以平常心處理扁案嗎?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2/new/apr/16/today-o1.htm

◎ 黃瑞華

前總統陳水扁龍潭購地案有罪確定坐牢。

該案基本事實

吳淑珍牽線幫辜家以市價賣土地給政府,收取辜家二億元」;

珍稱此屬民間土地仲介佣金,

最高法院則認珍是透過扁的影響力才使政府決定購買,

扁珍應成立「職務上行為收受賄賂罪」。

本 案(包括收受陳敏薰款項事)有罪與否關鍵,

在「何謂職務上之行為」?

最高法院自二四台上三六○三、五八台上八八四判例起,

均採「法定職權說」,

更在諸多判決闡明必須是

依法令具有法定職務權限範圍內之具體特定職務行為

(七二台上二四○○、七三台上三二七三、九八台上三九五、

九九台上九四○判決);

且判例 明揭:

不法報酬苟非關於職務行為,即不得謂為賄賂」(七○台上一一八六判例),

自無成立「職務上行為收受賄賂罪」問題。

總統法定職權載明於憲法及增修條文,

政府是否購買私有土地並非總統法定職權。

若採最高法院判例及一貫見解,

本案即不成立「職務上行為收受賄賂」罪

最高法院謝俊雄、陳世雄、吳信銘之合議庭

變更該院及該庭既定見解「法定職權說」

(九五台上三二一八、九六台上四八判決),

改採「實質影響力說」,

認職務上行為

只要與職務具關聯性, 實質上為職務影響力所及」即屬之,

因此判定阿扁有罪。

何謂「實質影響力」言人人殊,將使公務員「職務界限」不明,

形同沒有「職務範圍」,違背判例所揭「職務範圍」明確性意旨。

以「目的性擴張」的解釋方法擴大「職務上行為」內涵

有違罪刑法定主義對被告不利事項不得為目的性擴張」之解釋原則。

本案在程序上也有可議處。

最高法院刑事庭曾多次行言詞辯論,

本件對「職務上行為定義捨棄一貫見解, 改採「實質影響力說」,

其法律見解之變更顯具「原則重要性」,

理應行言詞辯論,落實被告訴訟防禦權之保障

未行言詞辯論逕採「實質影響力說」定扁於罪,為突襲性裁判

資料顯示,

最高法院自為實體有罪判決迄今僅七件,其中六件案情單純,

本件判決共八萬餘字,案情繁雜,

卻割裂處理,部分自為有罪判決

此處理方式實務上罕見。

本案於地院「中途換法官」,

最高法院判決實體上違反判例及刑法第一條「行為之處罰,

以行為時之法律有明文規定者為限」規定;

程序上則違司法慣例。

令人想問司法有以平常心處理扁案嗎?

(作者現任台灣高等法院法官兼庭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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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總統陳水扁龍潭購地案有罪確定坐牢  >>

最高法院謝俊雄、陳世雄、吳信銘之合議庭

變更該院及該庭既定見解「法定職權說」

(九五台上三二一八、九六台上四八判決),

改採「實質影響力說」, 認職務上行為

只要與職務具關聯性, 實質上為職務影響力所及」即屬之,

因此判定阿扁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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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到目前為止只有兩個案子判阿扁有罪。

龍潭購地案」的重要證人辜仲諒已公開坦承在特偵組的教唆下偽證

依照毒果樹理論,阿扁此案應改判無罪

另一個「陳敏薰案」涉及總統職權的認定 兩位承審法官的見解南轅北轍,

故這個案子的判決有很大的爭議。

如果小英被阿扁呢? [ 郭正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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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扁被「中華民國司法」褫奪的是「公權」而不是「基本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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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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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赦扁連署 本土社團︰可破10萬

民進黨煞不住 「一邊一國」照推赦扁連署

特赦扁連署 陳唐山︰多名泛綠立委加入

牧師談阿扁的人權 [  張德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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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放阿扁人權 [ 楊劉秀華  ]

特赦扁 許信良促綠勇敢提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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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扁 本土社團 籲保外就醫

特赦扁 今起第二波連署 [   ??自由時報 ]

特赦扁? 民進黨團主張移監或保外就醫 黨團決議「團進團出」

陳水扁被監獄長期投以精神藥物遭質疑 [ BB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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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致中稱扁肺衰竭 菊籲保外就醫

陳致中稱扁肺衰竭 菊籲保外就醫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2/new/apr/13/today-p3.htm

〔記者侯承旭、周敏鴻、項程鎮/綜合報導〕

前總統陳水扁之子陳致中昨表示,

前天晚上接到父親來自獄中的信件,

得知父親肺部功能可能已經衰竭,希望法務部同意立即保外就醫

法務部政務次長陳守煌對此說,

根據台北監獄的陳報,扁的肺功能正常;

至於是否需要保外就醫,則須依規定,

審酌北監醫療設備能否診療扁病情後,再做決定。

署立桃園醫院副院長徐錦池也表示,

扁上月住院返監執行後,署桃曾兩度派出胸腔專科醫師前往看診,

醫師向他回報,沒發現任何特殊或異常,

也沒有要赴醫院檢查的建議。

陳水扁在寄給妻子吳淑珍的信件寫到︰

「上個禮拜醫師說,服藥如不能改善,就不是過敏或氣喘的問題,

有可能是肺部功能退化,那就比較麻煩,因為無藥可醫。」

陳致中認為,父親胸悶、胸痛的情況越來越嚴重,

連上廁所都幾乎昏厥,已經到了肺衰竭的程度,

「情況已經非常危急,父親必須立即送醫檢查救治。」

台北監獄秘書蘇坤銘對此說,

北監對扁的健康與生活都很注意,雖然扁有說胸悶、胸痛,

但從沒因此昏倒過,

獄方也未接獲任何醫師指「陳水扁肺部功能已達衰竭程度,情況危急」。

陳致中說,

獄方指派的醫師曾開給父親氣喘藥,但狀況沒改善,

法務部應指派醫學中心的醫師進行會診,

「希望民進黨及陳菊主席關心阿扁的病情。」

民進黨代主席陳菊透過發言人林俊憲指出,

基於人權和人道立場,應立即讓陳水扁保外就醫,

並請立法院黨團三長前往探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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