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法官「曹金生們」公然說謊!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3/new/aug/11/today-o3.htm

軍法官「曹金生們」公然說謊!

 

◎ 徐名駒、李屏生

 

「這批有罪的人卻在軍事法庭上被認為無辜。

 

這兩個月來,

我們會密切注視著這起悲慘事件的每一段情節。」

左拉:我控訴

 

北部地區軍事法院的原班人馬,

歷經一晝夜的審理,

終於在軍法日落前最後的「自由心證」下,

作出裁定,

洪案三名被告再度交保

令我們憤怒的是:

軍事法院公然說謊,

欺瞞大眾;

而且還表明基於維護「國軍領導統御及至於戰力」,

認為縱然洪仲丘移送「禁閉」,

行政程序上固然有錯,

但是否因「非法」構成妨害自由罪等,

採取所謂「保留」的見解,

公然對抗將來的移審普通法院。

 

作為法律人,

我們要說:

如果本案不立即移轉普通司法體系,

立刻成立「專股專案」全面重起調查,

洪仲丘將永遠冤屈在九泉之下。

 

依據「陸海空軍懲罰法」第一條適用範圍,

對現役軍人之過犯,

懲罰依據本法行之,

第六條規定「士官」的懲罰種類,

第七條則規定「士兵」的懲罰種類,

「士官」的懲罰的七種項目中根本沒有所謂的「禁閉」,

只有在「士兵」的懲罰種類中第四項有「禁閉」的項目,

「法律上明示其一,當然排除其他」,

這是基本的法律常識。

 

洪仲丘案送懲罰的公文,

根據新聞媒體向國防部查證,

從頭到尾的移送公文都是用「禁閉」作為懲罰項目,

根本不是「悔過」!

 

「悔過」那需要送「禁閉室」﹖

 

立法之初,

為了維護士官的尊嚴,

對士官才沒有「禁閉」的項目,

難道洪仲丘的上級長官們在懲罰部屬時,

可以不遵守總統頒布的 「陸海空軍懲罰法」?

 

「法律」主官不是應該遵守上級的「紀律」嗎?

 

這批軍事法院的審判官

只為了要維護「國軍領導統御及至於戰力」,

就可以公然曲解法令

認為「具有懲罰核定權的主官」可以任意將「士官」送「禁閉」?

 

縱然違法,

主官也只是行政上的「懲罰過當」而不是「違法懲罰」?

 

難道要錯到民怨再度爆發,白衫軍再度站出來,才感到懼怕?

 

洪仲丘案最可恨的就是「不合常理」!

 

一個七天後就要退伍的「士官」,

一天之內體檢違法核定送「禁閉」!

 

違反義務役退伍前的「潛規則」!

 

更可恨的是,

根據軍檢的起訴書記載,

副旅長何江忠,

在還沒有召開「士評會」決定是否將洪關「禁閉」之前,

就「未審先判」,

去「喬」別旅禁閉室的床位?

 

他對洪仲丘有什麼深仇大恨,非將他關「禁閉」不可?

 

從第二度召開羈押庭,

何本人那股毫無悔過的傲慢表情,

座車還在軍事法院四處衝撞,

他有把總統頒布的國家法令放在眼裏嗎?

 

再者,

普通法院羈押庭開到一半,

那個法官敢大膽的把待裁定羈押的被告放回家睡覺?

萬一被告逃亡誰負責?

 

軍事法院這種「公然不甩」輿論社會觀感的作法,令人蹚目結舌!

 

還有,

何江忠的進口德國高級座車是誰提供的?

 

范佐憲是不是「白手套」?

為什麼他要特別帶其他的同袍,專誠去禁閉室「探望」洪仲丘?

全程有沒有錄影?

 

我們認為本案移送普通司法體系後,

全部要重起調查,

不能讓洪仲丘死得不明不白!

 

我們更要讓我們的軍隊瞭解什麼是民主國的軍隊

 

我們是國軍的主人,

法規才是「紀律」,

而不是他們所謂貫徹「領導統御」的主官!

 

一百年前,

法國作家左拉說:

這批有罪的人卻在軍事法庭上被認為無辜。

一百年後,

我們在台灣,

也要密切注視著這起悲慘事件的每一段情節!

 

(作者分別為士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法學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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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事法院的審判官 為了維護「國軍領導統御及至於戰力」,

可以公然曲解法令

認為「具有懲罰核定權的主官」可以任意將「士官」送「禁閉」?

 

縱然違法,

主官也只是行政上的「懲罰過當」而不是「違法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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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海軍3人涉「共諜」案被起訴

http://www.bbc.co.uk/zhongwen/trad/chinese_news/2013/01/130105_taiwan_china_sp.shtml

更新時間 2013年1月5日, 格林尼治標準時間10:07

<<  台灣海軍3人涉「共諜」案被起訴 >>

台灣去年10月爆出的「多名軍官涉共諜案」,日前出現新進展。

據台灣《自由時報》報道,

海軍退役上尉錢經國涉嫌主導洩露潛艇水文資料,

以及將護漁項目等情報交給中國大陸,

被高雄高分檢以妨害軍機條例罪提起公訴。

其餘涉案人等也被一一提起公訴。

報道稱,錢經國被移審高雄高分院後,裁定繼續羈押。

至於他有無洩露潛艇水文等資料,目前軍方正在偵辦。

此外,同案的前海軍大氣海洋局政戰處長張祉鑫中校,

以及遭利用的前海軍艦隊指揮部上尉李登輝也均於1月2日被提起公訴。

「從重量刑」

軍檢方面以張某涉嫌觸犯陸海空軍刑法「為敵人從事間諜活動」

及收受賄賂等罪,

李某「幫助敵人之間諜從事活動」及期約賄賂等罪,

要求對他們從重量刑。

報道披露,40多歲的錢經國是海軍專科班畢業,上尉退伍之後,

經某退役軍官介紹認識大陸某部門人員,之後被對方招收,

接受現金和旅遊招待,為其提供軍事機密。

錢某後來還加入中國共產黨,並在島內廣泛招納成員,

共拉攏退役或現役軍官等10多人。

案件頻傳

台灣近幾年來除了頻傳官員為北京擔任間諜事件外,

另一現象是媒體引述不具名的軍方人士經常提到重大機密可能已遭北京掌握

軍方正式聲明則多對外表示因其採取措施,並無重大機密外流

最近三四年來的"共諜案",

官階最高的是今年早些時候被判無期徒刑的少將羅賢哲,

其它被破獲的間諜案涉案人包括來自軍情局、總統府、立法院、警察大學等。

從這些已被外界所知的案件來說,

北京對台除了搜集包括台灣本身及美國武器系統的軍事情報外,

也通過像警察搜集中國民運人士在台灣的情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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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國民黨海軍涉「共諜」案被起訴

寄生在台灣自稱中華民國流亡中國人台北政權海軍涉「共諜」案被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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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華民國疆域沒有台灣 ]

中華民國的「固有疆域」只有二十九省, 規定在其立法院三讀通過,

一九三六年公布的五五憲草第四條, 沒有台灣

國民黨辯稱當時台灣日據當然不含, 東三省(滿洲)也是日據卻包含,

無法自圓其說。

一九九一年「憲法」增修條文有「自由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權利義務關係;

一九九七年 台灣省議會議員及台灣省省長之選舉停止辦理的字樣,

表示已變更了。

錯!

這只是規定行政範圍

領土主權範圍變更程序規定在 憲法本文第四條 二○○○年增修

不管憲草、憲法本文或增修條文,

中華民國固有疆域都沒有台灣, 在台統治 坐實竊台的指控,

 說實屬自揭瘡疤!

中華民國 沒有台灣 [ 沈建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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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澎領土地位 台灣關係法  中華民國 ]

台澎領土地位正確顯現,

絕對不是讓台澎獨立,而是讓中華民國從台澎獨立出去到金馬

才能讓國際看到台澎未定位的最正確原貌。

畢竟台澎中華民國而言僅是借住的暫居地

是流亡政府的棲所處,他們終有一天會回去中國

只有讓中華民國從台澎獨立出去之後,

才能讓台澎領土與台澎民眾

成為美國所適用的對象People on Taiwan不包括金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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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管你什麼中華民國 [ 田台仁  ]

讓中華民國從台澎獨立 [   田台仁  ]

口說無憑拿出證據 馬英九私吞台灣 [ 多田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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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獨立運動希望的是 —> 台灣國共爭奪中國主權的戰爭脫身 ]

 台澎一國金馬一國  中國內戰不必拖台灣下水  台灣中國一邊一國 ]

<< 台灣不會因為中華民國流亡政府的存在變成中華民國 >>

[  國民黨殘餘者虛構的政府 >>>

                                        寄生在台灣自稱中華民國流亡中國人台北政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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寄生在台灣自稱中華民國流亡中國人台北政權借假民主竊佔就地合法

帶著台灣人面具中國人上演民主假戲政黨政治騙局意圖竊取台澎主權

<<勾結中國意圖竊取台澎主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