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4-29 16:27
http://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1301834
瑞士最高法院裁定
陳水扁家族不法所得應還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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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
前總統陳水扁及其前第一家庭成員,
因涉犯二次金改貪污案,
將海角七億匯往瑞士,瑞士最高法院已裁定,
有關陳水扁家族因二次金改弊案匯至瑞士的不法所得,
其中台灣已判決確定的元大併復華案不法所得合計674萬6840美元,
折合新台幣約2億元,應返還台灣。
瑞士最高法院裁定,
有關陳水扁家族因二次金改弊案匯至瑞士的不法所得,
其中台灣已判決確定的元大併復華案不法所得合計674萬6840美元,
折合新台幣約2億元,應返還台灣。
(資料照)
97年9月22日及12月5日,
特偵組兩度向瑞士司法機關提出司法互助請求,
經瑞士司法當局協助凍結陳致中、黃睿靚所掌控
設於瑞士美林銀行(Merrill Lynch Bank(Suisse)SA)之Bouchon帳戶、
蘇格蘭皇家庫茲銀行(RBS Coutts Bank AG)之Galahad Management帳戶下
之資產及設於瑞士威格林銀行(Wegelin and Co. Private Bankers)
之Avallo、Bravo帳戶下之資產。
其中,
Bouchon、Galahad等2個帳戶
涉及龍潭案、南港案、國務機要費案
及相關洗錢案等不法所得,
合計約2261萬4850萬美元,折合新台幣約6億8986萬5993元,
即所謂「海角七億」,
經特偵組多次與陳致中夫婦協調,
陳致中夫婦已在99年3月間,
簽署自願匯回特偵組指定帳戶授權書,
99年5月起,
相關款項已陸續從瑞士美林銀行及蘇格蘭皇家庫茲銀行匯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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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名嘴說得更好:
有黨證,
笨是不用坐牢的,
裝笨一定可免牢獄之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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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mmy Yang · 留言最多的人
阿扁已付出坐牢六年的代價~~~~這是整肅政敵耶!
特偵組配合演出呢!
阿扁的污名比較多~~~~~~~~~~~這是整肅政敵耶!
泛藍媒體配合演出呢!
阿扁目前的判刑只有一條,
是法官突發起想用『實質影響力』起訴耶!
咱們就好好來用『質實影響力』來套用在馬英九身上,
來看看馬英九有多少的『實質影響力』吧!
內容絕對~精采可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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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高鋒 ·
我不相信馬的下場與扁一樣
政權交接半小時馬上限制出境
不會發生的
台灣人是會整台灣人
但是不會整到高級外省人
不相信
那你問問當時特偵組的台灣人檢察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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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河市土地當初以交通用地的名義,
用一坪七萬元的超低價徵收,
如今多數卻蓋成住宅、商場、辦公室,
是不是違法違憲,
損及人民的權益,不辯自明。
馬英九是此案的始作俑者,
他嗜錢如命,捨不得花錢,但一個錯誤決策,
卻讓民眾的財產一夕之間貶得一文不值,
這是有良心的政治人物所該做的事嗎?
馬英九及市府承辦人員是否貪瀆,吾人不敢妄論。
名嘴說得好,
笨是不用坐牢的,但是裝笨則不一定可免牢獄之災。
相關公文顯示
官員的喪權辱國,到底是笨或是裝笨,
在司法調查下應該很快可以得到答案。
[ 相關 ] 裝笨,就不必坐牢?[蘇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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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構陷羅織陳水扁貪腐罪名 ]
司法對扁所起訴的案子,
如
侵占機密案,2014年8月29日,特偵組查無犯罪事證,
全案簽結;
海外洗錢案,2014年8月06日,特偵組查無不法實據,
全案簽結;
教唆幕僚偽證案,2012年08月18日高院改判,逆轉改判扁無罪;
國務機要費案,2011年8月26日高院改判,無罪定讞;
機密外交案,2011年4月28日駁回上訴,無罪定讞;
南港展覽館案,2010年11月11日高院撤銷,發回更審。
唯一被定讞入罪的「龍潭案」,
涉案人辜仲諒委託律師兩度公開承認當年作「偽證」,
但法官不採信。
[ 相關 ] 扁案是政治性事件[ 鄧鴻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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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he Outlaw, Harvard Law School ]
最基本的司法常識是按事實審理,
簡直不可想像,
一個哈佛畢業、做過法務部長的現任總統,
居然要求司法界按所謂人群的「期待」判案。
[ 相關 ] 「扁案」到底是什麼性質 [《台灣海外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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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檢驗民主的細節 戳破台灣民主法治假象 ]
「我無法想像這樣的政黨竟然還能夠繼續執政,
這是國民黨的幸運,還是人民的無知與懦弱?
在我眼中,台灣還不是一個自由民主的國家,
你們的政府沒有還原歷史真相並正式向人民道歉前,
怎麼還能大聲說台灣是一個民主的國家?」
——–> 只要控制新聞媒體
大聲說台灣是一個民主的國家 ???
包裝成民主先生 ???
謊稱建國一百年 ???
構陷羅織貪腐罪名 ???
[ 成龍 : 台灣的民主是個笑話 ]
[ 相關 ] 一位德國女士的直言 [ 潘惠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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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年十一月,
當地方法院對前總統陳水扁遭指控的一項罪名做出無罪判決時,
馬總統公開批評了此項判決,
表示司法系統不應「與現實脫節」及「違背社會期待」。
同月九日,
馬總統邀請了司法院長及檢察總長聚餐,
並且再次表達了對該判決的不滿。
而僅兩天後, 於十一日,
最高法院忽然宣布對陳前總統遭起訴另一案的最終「有罪」判決。
如果這不是關說,那甚麼才是關說?
[ 相關 ] 台灣憲政危機聯合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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