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英九政治獻金案偵結,名嘴不放手

20.06.2015

http://dw.de/p/1Fk53

尼爾(台北)

 

馬英九政治獻金案偵結,名嘴不放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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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媒體人周玉蔻告發馬英九總統政治獻金案

特偵組以查無不法簽結

馬總統對於司法還其清白表示欣慰,

但周玉蔻批評特偵組漏洞百出,

揚言一定會將馬英九送進監牢。

 

Taiwans Präsident Ma Ying-jeou gibt Pressekonferenz nach Studentenprotesten

總統府呼籲停止捕風捉影

 

馬英九總統去年底被告發

收取頂新集團不法政治獻金案,

特偵組經過數月調查後,認為沒有具體犯罪事證,

本週三把全案簽結。

 

此外,

其他民意代表或媒體名嘴指控馬英九收受巨額政治獻金部分,

特偵組查證發現是同一件事,也一併簽結。

 

總統府發言人陳以信轉述,

馬總統自從政以來一向清廉自持,

不論是個人財產或總統大選政治獻金,

均依法誠實向主管機關申報,

陳以信呼籲外界少數人士

應該停止捕風捉影、以訛傳訛、污衊造謠的惡質風氣,

不再濫用言論自由,傷害他人清譽名節

 

前總統府副秘書長羅智強則說,

造謠者並未得到懲罰,

還大賺電視通告費,

但他認為,”不是不報,時候未到!”

 

周玉蔻揚言加倍奉還

周玉蔻對特偵組的作為深感不服,

發表聲明指出,

台灣已經進入馬英九主導的民主黑暗期,

特偵組是由馬英九掌控的司法體系及時送上端午節大禮

 

周玉蔻認為,

偵結報告沒有積極調查、搜索,簽結全文漏洞百出,

馬英九以司法、行政、情治大權壓制,

來逃脫卸任後的牢獄之災。

 

周玉蔻期盼台灣政黨輪替,下任總統就任後,重啟調查,

她也將正面迎戰、加倍奉還,把馬英九繩之以法、送進監牢。

 

前民進黨立委郭正亮也在文章中指出,

特偵組從立案調查,至今還不到半年,

既然調查資料如此繁複,

資金流向又要回溯到2008年,

顯然需要更多時間。

 

更何況,

本案被指控對像是現任總統馬英九,

證人或政府部門難免有所忌憚。

 

為了取信大眾,特偵組顯然不宜匆促結案,才有更大公信力。

 

但出乎意料之外,特偵組突然宣布結案,

而且把所有涉及馬英九的政治獻金案,

全部一次簽結,不由得讓人感到”心裡有鬼”。

 

特偵組強調”一律色盲,只有黑白”

另外,

前民進黨發言人徐佳青在春節前於美國演講時,

突然抖出前總統陳水扁曾收營建商數10億元台幣政治獻金

引起政治風暴,為此徐佳青迅速辭去發言人職務,

並在臉書(facebook)上向陳水扁道歉。

 

特偵組介入調查後,發現查無實據,也在17日把此案簽結。

 

特偵組發言人郭文東說,兩案調查好了,

時機成熟就簽結,兩案沒有差別,該查都有查,

特偵團隊共識是,”一律色盲,眼中只有黑白”,

一切看證據。

 

不過,徐佳青心有不甘,

自認被當作”粽葉”,

被拿來包馬英九的政治獻金案粽子。

 

徐佳青強調,

她不會用屈原的方式明志,

此舉反而激發她堅決找出馬英九犯罪的真相,

將會繼續努力。

 

陳水扁的兒子陳致中則在臉書發文指出,

查阿扁總統不是第一天,已經快十年了,

國務費案判無罪,外交零用金案判無罪,

龍潭案證明是用偽證判的冤案,

海外洗錢案查無不法結案,

今天證明該政治獻金案根本是虛構,

總該徹底一次還阿扁總統一個公道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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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英九總統政治獻金案無不法簽結

 

特偵組查無不法簽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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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害國人竟過3關 魏應充回帝寶爽過年

2015-02-11

http://news.ltn.com.tw/news/life/paper/854924

 

毒害國人竟過3關

魏應充回帝寶爽過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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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顏宏駿、湯世名、劉曉欣、張聰秋/彰化報導〕

 

闖三關,過三關,

魏應充可望在帝寶過好年!

 

台中高分院二度撤銷頂新製油前董事長魏應充等四人交保,

發回彰化地院更裁,彰化地院昨再召開延押庭,

三位原承審法官仍維持交保的裁定,

四人交保金額均未變動。

 

彰化地檢署表示,

將與蒞庭檢察官討論後,

再決定後續是否再提出第三次抗告。

陳茂嘉維持500萬元交保。(資料照)

陳茂嘉維持500萬元交保。

(資料照)

常梅峯維持500萬元交保。(資料照)

常梅峯維持500萬元交保。

(資料照)

楊振益維持500萬元交保。(記者廖耀東攝)

楊振益維持500萬元交保。

(記者廖耀東攝)

魏應充維持3億交保。(記者廖耀東攝)

魏應充維持3億交保。

(記者廖耀東攝)

 

魏應充仍3億交保 另3人500萬交保

彰化地院庭長李進清說,

依刑訴法檢方可在五天內提抗告,

若高院在下週一就發回更裁,

合議庭仍要召開延押庭,

只是時間是否選在過年前,

都要由合議庭決定。

 

昨天延押庭從下午四時三十分召開,長達兩小時。

 

檢方說,

魏應充等四名被告「不是一般人」,

四人的案子關乎正義,

永成劣油案還在高雄地院嘉義地院審理中,

加上魏應充財力雄厚,

與相關被告利益錯綜複雜,

一旦交保就可能串證,

絕對有羈押必要。

 

被告律師團則輪番轟檢方是在做「意氣之爭」,

還說整起事件「是一場誤會」,

自稱頂新是油品事件的受害者,

還怪媒體「妖魔化」頂新集團,

更指控檢方「不當取供」。

 

檢︰頂新假日還叫員工回來滅證

檢察官施教文按捺不住站起來回擊說,

頂新早在事件爆發前就知道檢方要來搜索,

休假日還叫員工回來滅證,

「滅證就是滅證,怎能說沒有?」

 

魏應充應訊時大打悲情牌,

他說:

「會珍惜法院給我的機會,絕不會逃亡,

讓家人蒙羞,會準時到派出所報到。」

 

魏應充︰絕不會逃亡 讓家人蒙羞

最後,

以審判長吳永梁為首的三位法官,

仍裁定交保,

包括魏應充三億元、

頂新製油兩位前總經理陳茂嘉、常梅峯,

以及大幸福負責人楊振益等三人五百萬元。

 

高院發回更裁理由提到「被告恐受重刑判決」,

審判長吳永梁表示,

所謂的「重罪」都是媒體的報導,

檢方從剛開始的起訴到後來補正的犯罪事實,

均為五年以下之輕罪,

不構成羈押之理由,

隨著案件審理,

被告逃亡、串證的強度已降低,

所以無羈押必要。

 

其次,

高院發回更裁理由還提到頂新結束台灣事業,

往中國發展之情事,

以及魏家兄弟有八十六億美元的資產等情事,

吳永梁說,

這些都是媒體報導,

法院不能依媒體報導之情審理。

 

吳永梁強調,

羈押是為了保障案件審理,

但卻是對人權最強度的侵害,

如有其他較小的手段來保障案件審理,

法院應採取更適合的手段,

因此,合議庭維持原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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