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瑤琪:
廉潔自持沒貪污
http://chinatimes.com/society/130503/132011050501140.html
2011-05-05中央社
前交通部長郭瑤琪
被控在台鐵台北車站招標案收賄2萬美元,
法院4月間更一審逆轉,
將郭從無罪改判處8年徒刑。
郭瑤琪今天召開記者會,強調自己廉潔自持,
沒有貪污。
郭瑤琪遭控在台北車站大樓整建營運及
商場標租案中,
涉嫌收受廠商南仁湖集團負責人李清波
指示兒子李宗賢
裝在茶葉罐中的2萬美元,
事後郭瑤琪在交通部部務會報對標案關切。
法院一、二審時認為,
郭瑤琪雖收2萬美元,
但未對招標案有具體指示
或影響招標程序的行為,
且南仁湖集團最後也未參與投標,
認定郭瑤琪收款與職務並無構成對價,
判她無罪;
但高院更一審認為,
收款與職務構成對價,
4月間改判郭8年徒刑,
全案可上訴。
郭瑤琪今天召開記者會指出,
更一審判決有諸多明顯違誤,
對有利她的證據視而不見,
對她造成嚴重污衊,除將提起上訴,
並發表嚴正聲明。
郭瑤琪澄清,
她從未收受李清波及李宗賢的款項,
若茶葉罐中裝有2萬美元,
她絕不可能主動將茶葉罐交給檢調。
郭瑤琪指出,
李宗賢證詞前後矛盾,
先宣稱用2個茶葉罐各裝1萬美元,
再以塑膠袋包茶葉等,
經她主動提供茶葉罐,
李又改口為以1個茶葉罐裝2萬美元,
再以透明絲質袋子包茶葉。
郭瑤琪說,自己擔任公職多年,一向廉潔自持,
從未做過違背官箴或辜負人民期望的不法行為,
從未收賄,也未期約或行求賄絡,沒有貪污。
今天召開記者會,
也是在看過更一審判決書後,
決定站出來。
100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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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驗民主的細節 戳破台灣民主法治假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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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宗賢證詞前後矛盾,
先宣稱用2個茶葉罐各裝1萬美元,
再以塑膠袋包茶葉等,
經她主動提供茶葉罐,
李又改口為以1個茶葉罐裝2萬美元,
再以透明絲質袋子包茶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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